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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中共副部級大和尚的真實面目

 2006-07-29 02:3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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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壽,四川富順人,1982年出家,現任四川省人大常委、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四川省暨峨眉山佛教協會會長、報國寺方丈。政教分離是文明社會的基本原則,讓僧侶階層進入各級議會(人大)是我國等少數國家的特例,千餘年前的終南捷徑在當代中國依然有效。目前,各級人大中,有相當比例的和尚、道士和牧師,按照中國人的官本位意識,這些宗教人士也就被冠以某種行政級別,永壽官居省人大常委,他的專車是四川省黨政系統的車牌號,也就被冠以「副部級」大和尚的美譽了。那麼這個「副部級」的大和尚是如何呼風喚雨、管理峨眉山佛教的呢?

  一、用政治迫害、污蔑誹謗迫害清修僧人。

  釋照智,俗名張耀光,四川省南充人,1987年3月在峨眉山出家,92年經普權副會長開具佛教協會介紹信到洛陽白馬寺受比丘戒,其後長期在牛心寺修行,深得山中僧俗敬重。2001年,峨眉山僧人傳定因仰慕照智師的人品修學,由洪椿坪去牛心寺與照智師同住。

  2005年8月31日,峨眉山佛教協會永壽會長避開佛協的幾位副會長,冒用佛協的名義發布了《峨眉山佛教協會關於牛心寺管理和摒除張耀光的通知》(峨佛協[2005]33號)。文件發往全山各寺院、景區各派出所、公安分局和政府宗教主管部門。該文件極盡造謠污蔑之能事,對照智法師直呼俗名,稱張耀光「來歷不詳,系無業遊民。……曾為反動會道門一貫道的負責人;曾因違法被判刑,是公安機關長期以來一直監控的對象,……大肆宣揚邪教,……肆無忌憚地製造事端,攻擊、污蔑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寄生於峨眉山佛教的毒瘤。如不嚴肅處理,天理難容。」文件還把公安機關和政府部門拉進他們的迫害行動,要「提請公安機關對此人在山上的違法行為進行司法追究,……佛協以具文報告有關領導、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和有關部門,並懇請政府按照司法程序追究張耀光的司法責任」。這個文件的用語非常狠毒,眾所周知,解放初期有許多「一貫道」頭目被處死,「一貫道、反對黨的宗教自由政策」這兩頂大帽子可以置人於死地。該文件從頭到尾都是以政治迫害、肆意誹謗和人格污蔑等手段恐嚇威逼當事人。文件明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3條和第245條之規定,以及《民法通則》第101條、第106條、第120條之規定,觸犯了國家法律。文件還將佛教正法誣蔑為邪教,將僧人誣蔑成罪犯,從佛教戒律來說,永壽同時又犯下了謗佛、謗法、謗僧的最重罪。

  另外,從8月29日—9月7日,永壽先後下令清音閣當家師本寶切斷牛心寺電源,並以防火安全為由,不准牛心寺二僧燒香、點臘及生火做飯,並在9月7日封釘了牛心寺兩重殿堂大門和後門,只留一小門供二位監視民工出入。永壽採取斷電絕糧以及發布文件等措施後,佛協其他領導也無可奈何,全山僧眾敢怒不敢言。由此看出這個「副部級」大和尚在峨眉山目無法紀、專橫跋扈、任意妄為到何種程度!

  二、鼓動宗教局、公安分局派出所分別出具配套文件,並以實際行動加入非法驅逐清修僧人的行列。

  永壽會長在峨眉山經營多年,採用各種手段,與峨眉山黨政部門的官員結成了利益聯盟。面對這個明顯違法犯罪性的文件,峨眉山景區公安分局、洪椿坪派出所、峨眉山宗教局領導卻積極配合。9月3日景區分局洪椿坪派所出臺了一個書面《通知》,限定張耀光「在九月六日前離開牛心寺寺廟,不得在此常住,否則,造成的一切法律後果自負。」9月8日上午,峨眉山市宗教局局長李黔到牛心寺誘勸傳定師到峨眉山其他寺院居住,其目的是將二人拆散之後分而治之,未果。當日下午,李黔回局之後,無視照智法師5日遞交的申辯材料,接著下發了《關於對峨眉山牛心寺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峨府民宗[2005]29號文),要 「強制驅逐張耀光離開牛心寺,同時不得在峨眉山市境內以宗教教職人員身份從事宗教活動,並提請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執行。」9月11日,峨眉山佛協再次下發《關於組織學習市民宗局文件的通知》(峨佛協[2005]36號文件),要求各片區寺院結合《峨佛協2005(33)號文件》精神組織學習峨眉山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的《29號文件》。9月26日午後兩點,宗教局局長李黔、峨眉景區公安分局教導員馬淵、派出所所長賀長軒、清音閣當家本寶等一行15人,攜帶攝像機再次到牛心寺強制驅逐照智法師。李黔和馬淵在沒有履行任何手續的情況下,下令清理照智、傳定二位法師的房間,並用木條封釘了傳定的房門。

  照智法師為了維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合法權利,於9月5日撰寫了《告諸方賢達書》、《個人簡歷》等材料,詳細記述了自己出家的前後經歷,將《峨佛協33 號文》的違法犯罪性質展示無遺。分別送交峨眉山管委會、峨眉山市宗教局、峨眉景區公安分局、峨眉山佛協辦公室佛協會領導和全山僧眾。5日下午,照智法師就洪春坪派出所《通知》向峨眉山市公安局遞交了《行政復議書》。9月7日,在各個主管部門仍然堅持錯誤立場非法強制驅逐的情況下,照智師迫於無奈於9月7日晚將《告諸方賢達書》、《個人簡歷》、《牛心寺近況》、《峨佛協33號文》等材料公布到網際網路上。9月份,照智法師和部分熱心居士通過各種渠道逐級向中國佛教協會、國家宗教事務管理局以及四川省各主管部門遞交了申辯和申述材料,但是始終沒有得到正面的答覆。由此可見永壽會長確實是手眼通天,包括中國佛協在內的各級主管部門任其胡作非為,毫不約束。

  由於各級主管部門的曖昧態度,永壽的膽量進一步增大。國慶期間,峨眉山市宗教局出資、峨眉山景區公安分局派人到南充市調查,目的是尋找照智法師在出家前的犯罪記錄,以便為《峨佛協2005(33)號文件》提供證據,但調查結果顯示照智法師出家前沒有任何犯罪記錄。由此可見永壽會長的《峨佛協2005(33)號文件》所說的曾為犯罪,一貫道負責人等純屬捏造陷害,在真相大白的情況下,佛協、公安分局和宗教管理機關個別領導仍然一意孤行,10月13日,永壽會長在報國寺組織全山大會,播放了經過剪輯的、只對佛協和公安分局有利的、9月26日宗教局、景區公安分局、派出所在牛心寺強制驅逐照智法師的部分錄像內容,意圖指責牛心寺僧人傳定干預執法。永壽此舉目的有二,其一是給公安分局、宗教局拘留傳定法師製造聲勢;其二是壓制全山僧俗對於國慶節調查結果的評論,為進一步迫害照智法師作準備。

  三、動用峨眉山市委統戰部、宗教局、法院少數官員的力量催生38號文件,收回銷毀犯罪性文件,逃避法律制裁。

  面對永壽以及其同夥的嚴重違法行為,照智法師別無選擇,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討回公道。13日,照智法師赴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正式對永壽會長提起刑事訴訟。法院的個別領導卻認為被告是政府推薦任命的佛協會長,又是人大代表,僧人狀告僧人影響不好,要求統戰部、宗教局出面協調。17日法院《刑事裁定書》指出: 「起訴人釋照智訴訟的被告人是釋永壽,而其提供的相關誣告和誹謗的證據系峨眉山佛教協會出具的,與被告人無直接關係」。20日,照智法師正式向法院提請對 「峨眉山佛協會」的民事訴訟。照智法師在遞交對「峨眉山佛協會」的民事訴狀以後,市委統戰部領導提出協調解決。24日上午,各個主管部門迅速催生了《峨眉山佛協關於「峨佛協33號文件」中對張耀光個人情況表述的內容失實進行糾正的通知》(峨佛協[2005]38號文件)。眾所周知,《佛協33號文件》純屬捏造,是政治誣陷、侵犯人權等嚴重觸犯國家《刑法》和《民法》的行為,而38號道歉文件卻以「對張耀光表述內容失實、處理意見欠妥」一筆帶過,目的只是為了逃避司法制裁。在各級主管部門的幫助下,永壽成功的收回了犯罪證據,也為以後繼續迫害照智法師埋下了伏筆。

  四、派遣多位閑雜人員進駐牛心寺,宣布砍死砍傷不負責任,企圖製造刑事案件陷害僧人,由公安機關再次介入治罪。

  自2005年8月底開始,永壽不斷派遣多位農民工進駐牛心寺,監視照智與傳定法師的一舉一動。2005年10月24日,《38號文件》發布以後,永壽又重新安排6位監視人員住進牛心寺。被派遣到牛心寺的監視人員向二位僧人當眾宣布了一條充滿恐怖色彩的「上級指示」:「凡是照智法師和傳定法師的親戚朋友和客人、居士一律不准進廟門,如果進廟門的話,砍死砍傷一律不負責任。」這些人不斷在寺廟製造事端,蓄意挑釁。永壽此舉,意在利用監視人員激怒牛心寺僧人和廣大信眾,一旦產生事端,就可以用僧人參與鬥毆的名義讓公安機關治罪。但是,牛心寺僧人當眾宣布「砍不還手、打不還擊、罵不還口的三不還」,使副部級大和尚的陰謀再一次失敗。

  見此計謀沒有奏效,永壽又生一計,開始更換打手,2006年4月,永壽又讓本寶僱請家鄉舊友楊冬以及吳用、馬胖子(綽號)、飛娃(綽號)、羅華等共計六人住進了牛心寺,由楊冬和吳用負責牛心寺管理工作,他們還帶有氣槍一支,飛鏢數把,他們還帶進來一條狼狗、一條小狗。

  這些工人進廟之後無聊之餘,經常用氣槍射殺松鼠、野雞,且將松鼠剝皮並切除四肢和頭部。2006年4月16日,傳定法師對他們虐殺野生動物的行為進行舉報,4月18日,林業部門上山調查。此後,楊冬、馬胖子多次對牛心寺僧人發出死亡威脅。5月15下午,照智師根據派出所通知下山介紹情況,吳用、羅華、飛娃欲中途截擊照智法師,未果。晚上7:55分,傳定法師被六名工人和兩條狗圍住,毆打致傷。傳定法師當即打電話給派出所報案,並在5月16日上午去派出所說明情況,但是派出所卻輕信吳用和楊冬所栽贓的傳定法師拿柴刀砍狼狗、傷人的謊言。故意顛倒黑白,公安分局派出所的個別領導與永壽、本寶、監視工人串通一氣,意圖倒打一耙,將傳定法師治罪。

  古往今來,寺廟都是由出家人主持,永壽為發泄私憤,卻派遣6位社會閑雜人員管理牛心寺,並暗中指使牛心寺工人故意尋釁鬧事、毆打僧人。企圖再次請公安機關介入懲治牛心寺僧人。由此可見此副部級大和尚搞亂佛教寺院、胡作非為的猙獰面目。

  五、鼓動四川省宗教局局長王增建以及樂山市網管局封查網路,動用組織力量恐嚇聲援學者。

  「砍死砍傷不負責任」的上級指示在網路論壇公布以後,廣大網友以及各地學者、居士非常氣憤,撰寫紀實性文章《牛心影塵錄》,在寄送四川各級相關領導10 日後,無任何回覆。2005年12月1日,《牛心影塵錄》在國內各大網站公布後,相繼在「天涯雜談」等論壇成為熱點話題,幾百個網站爭相轉帖。《牛心影塵錄》還被各地居士寄往國內外40多所著名大學,部分學者從關心國家宗教政策和法制建設的角度進行積極的呼籲。

  面對強大的輿論壓力,永壽仍然不思悔改。邀請他的同盟、四川省宗教局局長王增建加入捂蓋子的行動。2006年元月,四川省宗教局局長王增建親筆致信某些大學,聲稱《牛新影塵錄》影響了四川宗教的穩定,要求各大學以組織名義對於聲援牛心寺事件的學者進行調查處理,妄圖通過顛倒黑白的手段對部分學者進行恐嚇。2006年五一期間,永壽又安排王增建親臨峨眉山寺廟,對有關當事人進行威懾和利誘。永壽還鼓動四川省樂山市網監局的個別領導干涉西南交大的部分學者的網路通訊自由,查封某些大學學者的IP地址,通過非法手段刪除「天涯論壇」等網站的相關帖子,剝奪廣大網友和部分學者的發言權、建議權,限制他們的言論自由。2006年5 月,王增建等人還利用權勢給西南交大的領導打電話,要求學校給支持牛心寺事件的學者施壓、禁止發言,進一步侵犯公民的言論自由。由此可見永壽利用關係網藐視法律、藐視民意的凶殘面目。

  六、唆使牛心寺工人打人、蓄養狼狗、教唆狼狗咬人,公開宣布咬死咬傷不負責任。

  根據《梵網經》菩薩戒32條:「寺廟內不養貓狸豬狗」,峨眉山景區也規定不能養狗。但是,永壽、本寶卻授意監視人員楊冬、吳用等人在牛心寺飼養一條狼狗、一條小狗。本寶還專門為狼狗每天提供雞蛋、豬肉、排骨等類的食物,以培養狼狗的凶殘之性。兩條狗每天在寺廟狂吠,他們還公開宣布咬死咬傷不負責任。

  5月15日下午,吳用等人公開對照智法師說:「從現在起,每晚八點我將把狼狗放在門外,咬傷人不負責。」並放狗扑咬照智師,被法師機智躲過。傍晚7時許,他們又故意唆使狼狗來咬傳定法師,吳用等人公然叫囂:「快咬,咬條腿下來!……咬死他!」八時左右,傳定法師又被六人二狗包圍,當他在防備狼狗的時候,被工人吳用打傷。照智法師曾多次向派出所、宗教局、統戰部等領導呈述了寺廟飼養狼狗不符合戒律、不符合景區管理規定,不僅嚴重地威脅僧人的生命安全,同時也威脅著來寺信眾賓客的安全。但是,狼狗至今還在寺廟,時時刻刻威脅著僧俗的生命安全。

  永壽、本寶為了打擊迫害牛心寺僧人,連狼狗都用上了,真可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七、縱容本寶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大肆盜伐木材,並動用各種關係全力庇護他的犯罪行為。

  本寶是永壽任命的清音閣片區負責人,也是迫害牛心寺僧人的具體實施者。本寶自2004年接任清音閣當家以來,前後三次在牛心寺周圍盜伐杉木達35立方米之多。其中:2004年冬天盜伐20立方,參與盜伐與搬運的清音閣男女職工達二十多位,支付加班費用六千餘元;2005年春雇佣洪雅八位工人在慧佛寺盜伐杉木12.5立方,鋸成木材130餘節,支付工費2400元,2005年冬天本寶還叫工人在廣福寺砍伐了杉木10棵;2006年春天又叫清音閣工人在牛心寺旁盜伐了三立方,同時還在清音閣砍伐了雜木7棵。

  2006年4月18日,峨眉山景區林業分局王建國、林管員曾偉一行三人來牛心寺調查牛心寺工人持槍射殺松鼠時,發現本寶在牛心寺藏匿的盜伐木材,傳定帶領他們到寺右側盜伐現場察看。曾偉看後說:「砍了這麼多,我也沒法處理,只有向上級報告,等候上級處理。」

  永壽等人為了保護本寶,迅速活動,最後林業分局上報給政府的盜伐林木數據只有1.7立方米。6月13日,峨眉山管委會監督辦馬先生、統戰部譚茂權部長、派出所陳俊林等一行七人來寺廟,馬先生說他是受管委會之委託,來核實盜木之事。他說:「林業分局報上來的盜伐數據只有1.7立方米,與舉報數字差距很大。」傳定師帶領馬先生察看了牛心寺右側的第一現場,看到大片的森林被砍伐,只剩下光禿禿的木樁,馬先生很吃驚。傳定說:「還有兩處砍了很多,你也去看一下吧。」馬當眾說:「不去了,已經夠30多立方了。」他表示,回去只有上報了。6月14號,峨眉山市林業局夏中林、王建國、曾偉等一行五人再次來寺,到現場複查並照相,清點在牛心寺一處的盜伐過的木樁就有65根,每根直徑大約25-40公分。傳定師又邀請他們去查看其他兩個較遠的盜伐現場,但是他們還是不願意去查看取證。6月16日,市委統戰部譚部長、簡科長再次來寺廟,說峨眉山市委書記李留根收到「本寶盜伐山林」的舉報,書記批示「由茂權同志處理此事」。譚部長收到峨眉山市委李留根書記的批示,對砍伐事件進行了核實。

  清音閣本寶等人盜伐國家自然保護區、聯合國世界文化雙遺產保護單位的天然森林,總量達到35立方米以上,對峨眉山牛心寺附近的森林植被造成嚴重破壞。事發以後,他們還對舉報人進行打擊迫害。2002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 198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辦理盜伐、濫伐林木案件應用法律的幾個問題的解釋》的通知,對於「數量巨大」給予了明確的界定。《解釋》指出:「‘盜伐林木‘數額巨大’的起點,一般是指在林區盜伐20m3∼30m3……或者相當於上述損失。」由此可見,本寶盜伐林木屬於「數額巨大」,依照刑法345條的規定,應當「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峨眉山乃是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遺產保護單位,也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刑法》 345條還規定,「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

  本寶盜伐山林,事發已經數月,面對如此清晰的法律條文,峨眉山行政、司法、公安、市林業局多次勘查現場,又多次對上級領導隱瞞實際情況,至今沒有任何具體行動。由此可見,永壽在峨眉山確實是手眼通天,可以在峨眉山摀住任何蓋子。


  八、無視當地政府和中國佛教的形象,在國際國內人士紛紛指責的情況下,仍然一意孤行,繼續迫害。

  牛心寺事件發生已經有近一年的時間了,各大網路媒體對此事件充分關注,事件的起因逐步明朗,在國際國內真相大白,國際網路媒體、國內外學者、宗教人士紛紛指責,歐美人士以及國內外居士、記者紛紛上山瞭解情況。在此狀況下,峨眉山市政府的部分政府官員為了維護峨嵋山政府和峨佛協的形象,一再要求永壽迅速處理牛心寺事件。但是,永壽仗著自己是省人大常委、中國佛協副會長,從北京到成都、樂山、峨眉都有自己的關係網,根本不把參與協調的官員放在眼裡,仍然一意孤行,永壽自38號文件虛偽道歉之後,繼續派遣監視工人和狼狗上山迫害牛心寺僧人,導致照智法師數次遭遇狼狗襲擊、傳定法師被打傷,發生的一系列持槍威脅、打人等事件,他還動用各種力量數次封查網路論壇、封閉有關學者的網路IP地址。

  所謂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永壽的這些惡劣行徑雖然可以稱霸一時,但是他卻不會審時度勢。當代中國正處於社會轉型之中,社會輿論的力量正在不斷加大,社會的開放程度在不斷提高,在這種時代,永壽為所欲為、佔山為王的愚蠢行徑是不可能長久的。

  九、組織了一批以精神病人、殺人犯和門人弟子為主的寺院管理隊伍,少數僧尼關係混亂。

  1996年開始,峨眉山投巨資修建大佛禪院。永壽先後指派果證、果圓、照性、鎮通、通諦、永明、宏傳、鎮果等人擔任寺院的主要管理人員。這些人表面上是大佛禪院的負責人,其實他們只是永壽的擋箭牌而已。這些人中,果圓、照性、鎮通三位已經還俗,通諦、永明都是精神病患者。這些人品行不端,在峨嵋山口碑極差。通諦現任大佛禪院副當家,前後在樂山372醫院精神科住院10次;永明現任大佛禪院財務總管,已經在樂山372醫院精神科住院3次,這在峨眉山是盡人皆知。峨眉佛協動用十億元修建的大佛禪院,永壽卻任命這樣一些精神病人去管理寺廟,其用意何在?實在是令人困惑。他大概是為禪院建設中的經濟問題作準備的,如果禪院建設中的經濟問題被發現,就可以將此精神病人、地痞牛二推給法院,讓法院也無可奈何!由此可見永壽用人之道的毒辣與陰險。

  寬忍是演慈的徒弟,現任聖水閣當家。此人性性情古怪、喜怒無常,私心稍有不遂,就以自殺相要挾,諸如跳河、割脈、上吊、服毒等都是她要脅人的手段。 2003年5.3殺人案發之後,全山僧尼集中學習,比丘尼圓睿與寬忍二人在伏虎寺因瑣事發生口角,寬忍就拿菜刀追殺圓睿。後來多次迫害圓睿,導致圓睿於 2005年春割腕自殺,後經搶救脫險。寬忍在經濟上也有問題,擔任寺廟負責人以後,多次到香港等地化緣而不見入帳。幾年來,永壽任命的這個當家將尼眾廟鬧得雞犬不寧。

  本寶是永壽任命的清音閣的當家,對於佛教沒有任何信仰,是一個牛二似的人物。上任伊始,就邀其清音閣部分管理人員野炊烤肉,邊吃肉邊商議寺院的發展大計,被傳為笑談。他常在城裡公款吃喝,每次消費都在上千元,而寺院裡的清眾找他報幾十元的藥費,他卻說:「寺廟很困難,你們就權當出功德吧」;其人貪財,剛當上清音閣的當家,便緊緊抓住清音閣片區的採購大權,貨源全部都由他的親戚提供,去年夏天,本寶前後兩次從其父親那裡以高價購買劣等茶葉,每次都在一百斤以上,每斤價格都在一百多元。他還私扣僧人信件,還口口聲聲的把常住的寺廟稱為:「老子的地盤」。其貪婪可鄙處,勝過世間之走狗酷吏,到去年底,他共盜伐森林35立方。如此之人,皆為永壽之黨羽,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由此可見,永壽到底是何角色!

  報國寺僧人緣性,從當沙彌起就一直是報國寺的經濟負責人,2001年後,永壽把全山經濟大權一併交與緣性。由於他甘當會長的私人錢袋子,永壽對他毫不管束。該人對於財務管理一竅不通,帳目混亂,人品惡劣。平時揮金如土,放蕩不羈,凡女子稍有姿色,無論在家出家,均用公款討好之。演觀是峨眉山最大的尼眾管理機構--伏虎寺片區的財務出納,緣性的下屬及其眾多情人之一。她與緣性私通導致身孕,要求緣性還俗成婚,而緣性放蕩成性,又手握峨嵋之金山,不願還俗。在各種勢力的蠱惑和幫助下,演觀遂動殺機,2003年5月3日,她邀宏傳等人密謀,殺死緣性。釀成震驚中外的峨眉山五.三僧人被殺事件。

  殺人凶手宏傳也是永壽的骨幹之一,曾任峨眉山佛學院事務部主任,2003年前後調大佛禪院任修建組負責人,宏傳是出家前曾獲省級武術比賽一等獎。出家後,不守寺規、吃喝玩樂,經常進城去打架鬧事。演觀、宏傳二人已被刑拘,判刑。像這樣一批齷齪不堪的地痞流氓、殺人要犯,精神病,永壽還對他們委以重任,不知其居心何在?他究竟是僧團領袖,還是黑幫老大?

  除了用精神病和殺人犯以外,永壽還大量安插門人弟子,妄圖將十方叢林的峨眉山改為他的家廟。昌斌,去年九月任北京大安寺當家,今年春再次任峨嵋山報國寺當知客。昌斌1999年從佛學院畢業後到佛協辦公室人辦事員,但實權卻在很多副會長之上,朝山居士之供養盡入其私囊。短短六年,昌斌私人帳戶上的數目就有上百萬之多。據言,去年五月永壽升座籌備期間,昌斌將佛協所購的一百多斤上等茶葉私自運走,價值近兩萬元。但是,永壽卻非常喜歡任用這種有短處、好控制的人,偷茶事件後不久,就調昌斌到北京大安寺任住持之職。若北京居士聞聽此事,不知作何感想?昌明也是永壽的徒弟,2005年7月剛從閩南佛學院畢業回山就被委以峨眉山佛教協會財務總會計的要職,是緣性的繼任者。但昌明沒有任何的財務管理經驗,永壽用他的目的無非就是看緊錢袋子、摀住經濟問題的蓋子。年輕的昌明,你登此位置,經常接觸內幕,有什麼好下場呢?現在,永壽已經把他的幾個 「昌」字輩的弟子安插到全山幾個大寺廟的重要位置,他妄想通過這樣的卑劣手段,將峨眉山牢牢控制在自己的手裡,使十方叢林變成永壽的家廟。

  十、愛好虛名,不懂佛法,熱心修廟,產生大量的經濟問題

  永壽從出家當考察僧、當沙彌比丘到萬年寺當家,1991年任峨眉山佛協常務副會長,1999年任會長,2005年升任峨眉山方丈,但其出家二十多年,早晚不上殿,連大悲咒都不會背。永壽在報國寺從不與大眾一起吃飯,自己開小食堂,這在峨眉山僧眾中是盡人皆知的。每日酒肉穿腸,與演家保持密切往來,在此風氣的帶動下,峨眉山普通僧人竟然不敢承認自己素食,恐因為自己持戒而被孤立和恥笑。

  永壽不學無術而又特別愛好虛名,經常將自己偽裝成博學之士。永壽不會書法,就讓佛協秘書謝德林寫字後署上「永壽」的大名,來過一把書法家的癮,他給北京「大安寺」等地題寫的橫匾都是謝德林所寫。 2006年4月給世界佛教論壇提交的論文也由他人代筆。他對佛法一竅不通,但又愛出風頭,還要主持傳戒法會,在2001年的峨眉山首次傳戒法會上,永壽法師因不懂傳戒的規矩,洋相百出,讓下面的受戒和尚與居士哭笑不得。2005年5月25日,永壽法師終於如願當上峨眉山的方丈。在歡迎各地來賓的儀式上,他磕磕絆絆的念別人代寫的講話稿,將「千里迢迢」念成了「千里招招」,引得來賓一片嘩然。當晚,燃放煙花爆竹將近兩個小時,耗資三十多萬,露出一副土財主暴富的嘴臉。

  由於永壽沒有講經說法的能力,他就將興趣轉移到修建廟宇上來了。從九二年起,報國寺先後修車庫、流通處、茶園、僧伽寮、祗園、辦公樓、妙吉祥等處,都是永壽私下與建築方簽合同,開支賬目從不公開。1996年,號稱亞洲第一大叢林的大佛禪院開工,永壽更是獨攬整個工程的修建管理大權,將全山財力、物力都集中在那裡,工程前後投資十億元人民幣,他還在鳳凰衛視沾沾自喜的說,自己花費了大量的金錢用於改變大佛禪院的風水。如此大興土木,表面上看了是功德無量,實際上卻是浪費驚人,貪污橫行。他把上十億的項目交由精神病人和殺人犯手中運作,其意欲何為?讓數億乃至數十億元的資金在自己和下屬的手中忽忽悠悠的流動,引人貪慾,讓本來平凡的人走向墮落。

  結語、為什麼永壽可以長期胡作非為?

  其一、永壽與個別官員結成利益聯盟,是其可以長期胡作非為的原因之一。改革開放以後,國家的經濟發展很快,有大量的信眾對峨眉山進行捐款佈施,永壽佔據峨眉山佛協會長的寶座,掌握大量的經濟資源,併進一步在峨眉、樂山、四川省的人大、政協謀求政治地位,他逐漸利用這些政治、經濟資源與成都、樂山、峨眉的極少數官員結成利益聯盟。從2005年8月31日至10月中旬,宗教局、公安分局和洪椿坪派出所在明知《峨佛協2005(33)號文件》是一個對照智法師進行政治迫害與誣蔑誹謗違法犯罪的文件的情況下,仍同心協力上山驅逐照智法師。洪椿坪派出所於05年9月1日、9月28日兩次傳訊牛心寺清修僧人,洪椿坪派出所所長兩次上牛心寺,峨眉山景區公安分局教導員參加傳訊一次,上牛心寺執行強制驅逐一次。幾個部門聯合驅逐迫害行動未能成功,10月中旬以後,永壽反而面臨被起訴的窘境,另外一些政府部門又登臺亮相。統戰部門、法院、管委會參與協調,迅速催生《38號文件》,以道歉為名,消除永壽的犯罪證據,以便於統戰部們來協調撤訴事宜,力保永壽和佛協不被起訴。後來,四川省宗教局、樂山網管局的少數領導又積極介入,用各種手段打壓關心牛心寺事件發展的網站和學者,力保永壽會長。由此可見,極個別的官員與永壽結成了利益聯盟,充當永壽迫害僧人的馬前卒,是永壽得以長期胡作非為的一個重要原因。

  其二、永壽謀取了省人大常委等職位,是其可以長期胡作非為的原因之一。改革開放以後,國家恢復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將很多教團領導安排進入各級人大,既加強了對於教職人員的聯繫和控制,又體現了對宗教領導人的尊重。但是,這樣做有違政教分離的基本原則,按照國際慣例,宗教界對於政治保持價值中立原則,不參於議會等國家權力機關的運作。我國卻吸收大批的宗教界人士進入人大,其流弊逐漸展現。一般來說,出世的宗教團體領導並不具備法制、政治的專業素養,他們擔任人大委員、常委乃至副委員長,忙於會務以及各種人際關係,既不利於本人安心研究宗教理論、也不利於專心管理教團事務,更不利於人大的自身建設,導致了更深的政教關係混亂。人大與政協不同,具有選舉與立法等職能,這個職位可以給永壽等人用選票結交官員的機會,人大代表還受到一定的司法保護,這是是副部級大和尚永壽得以長期胡作非為的一個重要原因。

  其三、基層政府個別官員法制意識淡薄,是永壽可以長期胡作非為的原因之一。「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口號已經提出了很多年了,國家的法律制度體系也初步建立。但是法律條文的完善與法制意識的形成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峨眉山的個別官員清晰地知道永壽、本寶的行為是違反法律的,但是,連法院負責人在內的少數黨政官員都力避法律審判,導致永壽有恃無恐。個別官員熟悉法律而又無視法制,習慣於用權力操弄法制,是永壽可以長期胡作非為的重要原因。

  其四、佛教團體的戒律意識淡薄,是永壽可以長期胡作非為的原因之一。幾千年來,佛教團體一向重視「戒」的作用,強調「以戒為師」。但是,現在的中國佛教協會、四川省佛教協會、峨眉山佛教協會的戒律意識非常淡薄。永壽發布的《33 號文件》,明顯的犯了「謗佛、謗法、謗僧」的重戒,四川的多位居士也親手將峨眉山佛協會長違反戒律的舉報材料遞交中國佛協的各位領導,但是中佛協無視佛陀制定的戒律,默然不顧,反而對永壽出錢資助他們出訪表示感謝。當前的峨嵋山,僧團內部蓄養狼狗、飲酒食肉、偷盜公物、聚斂錢財、鋪張浪費等違反戒律的行為相當普遍,峨眉山佛協不管不顧。本寶盜伐山林,涉嫌犯罪,峨眉山佛協也不依照戒律處理,反而多方保護,至今逍遙法外。由此可見,「戒律」的廢弛是當前佛教界自上而下普遍存在的一個重大問題,也是永壽會長可以長期胡作非為的重要原因。

  其五、佛教團體的管理制度混亂,是永壽可以長期胡作非為的原因之一。佛教進入中國以後,逐漸形成了以「寺院」為中心的「叢林制度」,寺院的僧人各盡其責,強調勞動、生活、修行、學習的統一,方丈必須精通佛法,在管理、勞動、日常生活中時時刻刻提攜弟子入佛知見。而現代的佛教管理模式是以「協會」為中心的「科層管理模式」,這種管理模式是對幾十年前的行政管理體制的簡單模仿,完全失去了叢林特色。以峨眉山為例,幾十座寺院被分為九個片區,形成了佛協-片區-寺院的三級管理模式,寺院、片區都沒有獨立的人事權、經濟權,其領導都由佛協任命。現任的佛協會長牢牢掌握了全山寺院的經濟、人事大權,卻完全不履行教化僧俗的責任,將僧團異化成了一個為所欲為的封建王國,這也是永壽會長可以長期胡作非為的重要原因。

  基於以上原因,我們提請國家主管部門迅速查清永壽的種種劣行,依法加以處理。同時,我們也提請國家有關部門在在教團領導的選拔、管理體制上,參考國際經驗加以改革。從根源處消除教團腐敗的土壤,更好的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四川峨眉山牛心寺常住及十方信眾
       200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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