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
五、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但1959年底的嵖岈山區,天塌了!
從社員的口糧到第二年的種子,甚至牲口的飼料,能上繳的都上繳了,能搜走的都搜走了,能挖走的都挖走了。這個飢寒交迫的嚴冬,來年青黃不接的荒春,嵖岈山的鄉親們該怎麼過呢?
作為人民公社「一大二公─重要特徵,共產主義新氣象,宣稱可以讓人們」餓著肚子吃─的大食堂也已經彈盡糧絕。開始還能供應點發黑的紅薯面窩窩頭,後來只能供應能映出人影的稀麵湯。開「飯─時,每家拎個小瓦罐去打麵湯,大人一杓,小孩半杓;那麵湯有點咸味,帶點似有似無的麵條味,但要喝到幾乎碗見底才能看見三兩根泡爛的麵條;再後來稀麵湯也喝不上了,大食堂只能供應紅薯葉湯,即凍干的紅薯葉用水泡開熬軟,放一點鹽,便成了鄉親活命的依靠。有的炊事員想辦法,用谷糠摻水團成糰子,放在蒸籠裡蒸,蒸熟後還是散開,吃的時候要用手捧著吃,咽的時候扎嗓子眼,不喝水就嚥不下去,可嚥下去了又扎得胃難受。到拉屎時更難受,拉不出來憋得人傲傲叫,不用手摳就出不來。
最後,大食堂終於一個個徹底地斷了炊煙,有的村子連續80天沒有一粒糧食。陷入絕境的鄉親們為了活命,發瘋般地尋找一切可以填進肚子,幫助人們延續生命的東西。能吃的吃了,不能吃的也吃了。干干的紅薯葉子、餵牛的谷草、餵豬的糠、剝了玉米粒的玉米芯、花生殼……打過豆子以後揚暢せ風吹掉的豆毛子,過去餵豬豬都不願吃,可現在人們不得不吃:把扎人的豆皮用鍋炒過後用石磨磨碎,再做成窩
頭,吃下去扎得胃疼得睡不著覺。
人們上山挖草根:紵麻根、葛板根、山藥蛋根,挖回來用刀刮去皮,放到石碾子上碾成粉,再用水泡後過濾熬成稀飯。
上山挖山野菜、葫葉子、白蒿、山麵條、驢噘嘴……清水煮了充飢。
為了活命,人們冒死吃下過去聞所未聞的東西。嵖岈山生長一種棉棗,埋在土裡有杏核大的根,有毒,本不能食用,現在人們挖回來架上大火煮上七天七夜,往往沒等煮好就被搶了吃光。當地人管白鷺叫「老等─,因為白鷺經常在水邊等魚,水邊留下了很多老等屎。59年末水邊的老等屎成了難得的佳餚,被人們挖光。
當這一切辦法都想盡,一切能找到的可果腹的東西都蒐羅盡了以後,人們的傳統的理智崩潰了,更大的慘劇發生了!──人吃人!
六、
家住嵖岈山張臺村的原《河南日報》社農村處處長杜時國回憶說:「幼時放學回家,有一次看見啞巴坐在紅薯地裡,正津津有味地啃吃一截死人胳膊。我們陽豐街也是天天死人,有的草草用黃土埋了,有的扔在街西亂葬崗裡。我和奶奶常去亂葬崗挖野菜。頭一天去死人還好好的,第二天去就見死人不是缺胳膊就是少一隻腿。
「奶奶總是喃喃地說:作孽哪!作孽哪!」
出生於河南信陽息縣包信鎮姜寨村的作者姜樹青在其《「信陽事件」中的家鄉》一文中曾詳細描述過當年家鄉人吃人的慘劇:
她只吃一次人肉──吃人肉(一)
「59年─的冬天分外寒冷陡個月來,因一直吃不飽,大家身體格外怕冷陡天前,幹部要求幾個人共睡一個被筒或一個間房,大家互相依偎,也好禦寒。狗(姜樹遠的乳名——筆者注)娘就和姜振安妻子朱氏、狗妮兒等四個女人睡在一個小房間裡。
狗娘是一個經常吃人肉的主兒,之前她多次夜裡去割死人肉,回來自己偷偷在罐子裡煮食。她的膽子特別大,在颳風下雪的夜晚,去割荒灘野地餓死的人的肉,她一般都是獨來獨往,從不害怕。再者,她吃人肉的事除迴避生產隊幹部和一些積極份子外,一般社員則一概不避諱。這一點是其他吃人肉者不能比的。
這天夜裡,狗娘又從野外把一個餓死的小孩的兩隻胳膊截掉兜了回來。在房間裡,她把小孩胳膊截成一節一節的,先用罈子燉了一隻胳膊。肉尚未煮熟,房間已經充滿奇香。
終於煮熟了。狗娘揭開蓋子,用筷子紮了一塊熱氣騰騰的人肉,一邊用嘴輕吹熱氣,一邊貪婪地咬下一口,嚼了起來。
「真香啊。大家都來嚐嚐吧!好吃得很啊!香得很啊!」狗娘一邊嚼著人肉,一邊說。
開始,飢腸轆轆的幾個女人還猶豫不決,但聞到滿屋的香氣,又看到狗娘吃得那樣津津有味,她們再也無法拒絕。兩個女人趕緊過來,每人撈起一塊就吃。狗娘見和自己睡一個被筒的朱氏仍然坐在床上猶豫,就用筷子夾起壇裡僅剩的一塊人肉,交給狗妮兒,讓狗妮兒遞給一床之隔的朱氏。誰料狗妮兒接過來,自己吃了起來。
朱氏沒有吃到口,心裏有些不快。狗娘說:「沒關係,我再燉另一隻就是了。」
接著,她把剩下的另一隻胳膊也給燉上了。
第二壇人肉煮熟後,朱氏不再猶豫。她下了床,來到罐子旁邊。狗娘用筷子在罐子裡給她挑選一塊肉質好、燉得爛的人肉遞給了她。她戰戰兢兢地吃了第一塊,感覺很好,只是還沒有吃飽。她又向狗娘要了第二塊。
據朱氏自己後來說,這是她唯一一次吃人肉。
煮人肉,煉人油──吃人肉(二)
姜寨吃人肉最多的,孩兒娘應算其中的一個。
一天夜裡,她和弟弟姜樹彬一起,從「萬人坑─旁邊的乾溝裡背回一個餓死的人。屍體是一個十五、六歲的男性。由於兩人身體餓得都很虛弱,他(她)們輪換著才把屍體背回家。二人先把屍體的頭割下,用刀費力地把顱骨砍開,取出人腦,放在大窯碗中,足足有一大碗;再打開膛,取出心、肝、肺等。最後,把四肢和軀幹各個部位的肉全部剔出。人肉裝了滿滿一盆,儘管這個人是餓死的,但其皮下還是有一層薄薄的脂肪,他們又把人的瘦肉和人脂肪分開來。孩兒娘說:
「人的腦子很好熟。半夜裡,我煮開半盆水,把從顱骨內取出的一大碗腦往開水裡一倒,腦就沉下去,因為這是生腦。放些鹽,再稍燒片刻,腦就漂了起來,可以吃了。人的腦子其實很好吃,很香。」
寫到這裡,我的身上直起雞皮疙瘩。我幾乎懷疑:吃的真是人嗎?真是人在吃嗎?事情怎麼會至於這樣?魯迅先生在《狂人日記》裡,寫到一個迫害狂總懷疑別人要害他,要吃他,那畢竟是藝術虛構。然而,公元1959年發生在家鄉的人吃人,可是千真萬確的頓如讓倫理家或道德家知道這樣的慘事,他們肯定會破口大罵吃人者「沒有人性─或「沒有人道─。我以為這些「家─們大抵沒有嘗過挨餓的滋味,屬於「飽漢不知餓漢飢─那種。不信餓他們三天,那觀點就很可能會改變。事情發生在歷史上,我們要歷史地看問題。求生是人的本能,在一萬條生路給你堵死9,999條後,你沒有理由要求每個人都不走最後一條沒有人性的求生之路。吃人者和被吃者是同等悲慘的,而製造這種悲慘社會局面的罪魁禍首,則是最「沒有人性」的。
孩兒娘和姜樹彬把人腦吃完後,再把人肉煮熟,把人脂煉成人油。為了不讓其他人發現,二人把煮熟的人肉裝在一個大罈子裡,把煉製的人油盛在一個小罈子裡,連夜在她家附近干了底的大塘底部偷偷挖坑,把罈子埋起來。剔光肉的人骨頭,也坑埋在大塘底。之後,每天夜裡他(她)們就偷偷扒開罈子上的封土,掀開蓋子,取些人肉和人油,用罐子煨熱吃。冬天氣溫低,他(她)們的人肉一直吃了很長時間。
孩兒娘還向我介紹她煮人肉的體驗:
「人肉不同於其它肉。你別看人皮和人肉很薄,可是用水一煮,很快膨脹,人皮和人肉都會變厚。所以人肉是越煮越‘多’。」
當時的姜寨,除他們二人外,村中還有一些人在偷偷吃人肉。由於這事是萬萬不能讓別人(尤其是村幹部)知道的,人們也只能是猜測,大家心中有數,可是心照不宣。
姜樹彬的嬸子就懷疑侄子在吃人肉,據說有一天夜裡,他嬸子餓得奄奄一息,還不住地哀求著:
「我餓啊!你們也給我一點(人肉)吃吧,我餓啊!……」
然而,誰又敢把自己煮的人肉給她吃呢!她的哀求聲越來越低, 最後直到沒有。她當夜死去。
〔附〕小記
姜寨附近的村子王大營的西邊一個溝灘(音「wenjiangtan」;諧音:汶講灘?),那裡在1959年冬扔的餓死的人較多。橫七豎八,餓殍一片。有一次,姜樹彬一人夜晚偷偷摸到這溝灘,割了五個人頭(有大人有小孩),背了回來。他把人頭劈開,取出腦 來煮吃。據他說,人腦易熟且味美,香如豬腦。
……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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