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小的縣公安局竟然設15個領導,所造成的行政效率低、公務消費大等弊端不言而喻。不過,筆者現在最想問的卻是,這15個局領導,特別是那5名副局長、2名副政委、3名局長助理到底是怎麼提拔上去的。因為即使情況再特殊,這個總共才有400多名民警的縣公安局無論如何也不該設這麼多副局長、局長助理。
那麼這些局領導都是如何提上去的呢?是靖邊縣公安局的日常工作實在太多,千頭萬緒,剪不斷理還亂,不配上15名領導,就無法開門辦公?顯然不可能,轄區面積比靖邊縣大、轄區人口比靖邊縣多的縣級公安機關在全國多的是,為什麼人家按標準配備幹部就能運轉自如?是靖邊縣公安局干警隊伍思想散漫,不配上15名領導進行教育和管理,那這支隊伍的戰鬥力就會打折?也不可能,因為做思想和管理工作,講究的是方法,方法得當,一「將」足矣,方法不當,再多的幹部也不管用。更何況,從報導情況看,這個縣的公安干警素質挺好的,今年1月至5月,靖邊縣刑事案件立案600多起,破案500余起,便是最好的例證。那就是這個縣的治安狀況複雜,發案率高,縣公安局不配上15名領導就破不了案。這更不可能,破案要人運籌於帷幄之中不假,但更需要有人在一線摸抓滾打,如果真的是出於這方面考慮,那就應該人員下沉才對。
那是什麼原因呢?憑我的經驗估計,一個單位濫設副職,或濫提拔幹部,不是被提拔者的背後站著硬後臺,就是被提拔者不斷的吹拍、跑送所致,眾多已經破獲的跑官賣官腐敗案無不證明了這一點。顯然,刨根究底,徹底查查靖邊縣公安局這15名局領導都是誰提議提拔的,都是以什麼名義提上去的,很有必要。事實真相到底如何,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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