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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郎愛抓殘疾人

 2006-06-19 04:0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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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3年上網,發現夜郎國有個特別嗜好,就是愛抓人。賭博抓人,嫖娼抓人,收容抓人,上訪抓人,絕食抓人,請願抓人……

法輪功學員不消說了,反正這些人默默無聞,名不見經傳,哪怕抓幾十萬,大家麻木了,亦不關注。哪怕將他們的五臟六腑,比如肝啊、腎啊,像汽車零配件那樣拆東補西到處使用,然後將軀殼塞進焚屍爐,我們也不曉得。這些個體基本被抹煞,誰都不知他們的姓名、他們的住址,也不知他們在世的喜怒哀樂。他們成了碗裡的魚肉、器官配件的庫存、焚屍爐裡的雲煙,成了二戰猶太人式的受害者,或者說「宗教角鬥」的犧牲品。確切的說,他們其實是為信仰付出了生命。

在我印象中,衙役很喜歡抓捕舞文弄墨的人,不論公務員杜導斌,還是記者師濤李元龍,還是律師鄭恩寵,還是作家張林楊天水鄭貽春,他們都不放過,當然更不放過愛國之士──劉荻郭飛雄許×年。

雖然這麼抓,他們對殘疾人還是網開一面的,吃官司的殘疾人惟羅永忠一人,聽說還提前釋放了。可最近他們好像昏了頭,專向殘疾人下手。衙役先抓陳光誠,後抓了郭起真。

陳目不識物,眼無餘光,是個瞎子,好像在婆娘的導航下,才能瞭解一點地理方位。此人唯一過錯,就是不識時務的向朝廷反映當地關於計生的違法狀況,而引起當地權貴的惱怒。先是警告騷擾,後是毆打封鎖,再後來叫他無端失蹤。失蹤多日,現在浮出水面,不過浮出水面,目的是將其拘留。讓人失蹤,是黑道慣伎,送人入牢,是白道技法,當今這社會誰有本領黑白通吃左右逢源?

這種行為,我覺得有點小題大作,好像在想方設法製造新聞,以奪網民眼球,以幫助夜郎電信賺巨額網路費。當然也有可能是,地方諸侯拆朝廷臺腳,用事實告訴大家,這就是元首所謂的親民和社會和諧。

陳光誠是個苦命人,呆在農村,不見天日,吃的是豬狗食,住的是破瓦房,沒一份穩定收入,我想不通,為啥還要對這樣的人窮追猛打。我在網上看到這些出頭椽子的名字,真為他們擔心。政改成功,這些人會不會被追究、被清算?他們不曉得,若是清算,清算他們的,很有可能就是那些搖身一變的、曾給他們下達命令的人,至少不會是瞎子陳光誠。我的一個朋友說,這些可憐蟲類似文革三種人,弄得不巧會成為政改時期的祭品。

郭起真小學畢業,斷了一條腿,也沒有收入來源。當地的貪官污吏逼得他無路可走,除了十年如一日地伸冤,為冤民維權當義工,他基本處於失業狀態。婆娘受他牽連,也給歇了生意。孩子16歲,要讀書,要繳學費,要餵飽他的肚皮,可三頓六水在哪兒呢?水電費在哪兒呢?學費在哪兒呢?郭起真債臺高筑,只好靠寫稿子以混幾個生活費,可這種朝不保夕的生活,人家仍不放過。夜裡非法撬門,硬將他塞進牢房,這讓我想起了「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杜甫的詩句,也讓我想起了西西里黑手黨的手法。

其實捉人的方法多種多樣,可傳喚,可請喫茶,可請吃酒,然後像孫大午那樣捉進牢,也可以路上綁架,沒必要半夜急吼吼,去驚嚇人家的妻兒。拿我來說,寧願趁我上廁所解褲帶大便時襲擊,也不願被衙役瓮中捉鱉。據說,起先還動他孩子的腦筋,孩子說:我不會交出鑰匙,不會出賣自己的父親!捉人要借憑對方的兒子,逼著對方的兒子作叛徒,真是笑掉世人的大牙!

有一種說法,說郭起真因為響應高律師的號召,在家中絕食維權而坐牢的。假如是這樣,朝廷未免小家子氣了。他想絕食,就讓他絕食,哪怕絕食一萬年。朝廷只當沒看見。他一貧如洗,不吃不喝多少可以減輕他家的經濟負擔。

郭起真前年曾給我一封電子郵件,說冒昧,又客氣的稱我陸兄,稱我先生,一看是個謙謙君子。現在他呆在牢裡,我很傷感,亦愛莫能助。我曉得倉州是董超薛霸們的故鄉,歷來是他們的飛揚跋扈之地,要救郭起真,除非像梁山好漢那樣劫法場。可我不是梁山好漢,只是個呆在家中孵荳芽的文人,只好寫這篇文章來表示我的痛苦、我的抗議!(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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