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蘭州市安寧區人民法院在甘肅省政法學院禮堂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高校情侶詐騙案。一對大學畢業不久的情侶張亮、續娟以給同學、朋友找工作及合夥做生意為由,在兩年內騙得5人現金共27萬餘元。法院以兩人構成詐騙罪各判處有期徒刑14年。
2004年1月,23歲的續娟和男友張亮合謀後,決定用找工作為誘餌騙取他人錢財。劉某和張亮從小學到大學一直都是同學,且在同一棟樓居住,劉某於是成了續娟和張亮的第一個詐騙目標。
兩人聲稱續娟父親的老戰友在省上某單位上班,有幾個公務員的名額,只需交點活動費,工商、稅務、司法等單位的工作可以任意挑。當時為工作發愁的劉某求職心切,便信以為真,心甘情願先後從家裡要來7萬元交給兩人為自己跑工作,續娟和張亮還出具了收條。
其間,續娟和張亮還先後以找工作、合夥做生意為誘餌,騙取同學王某、朱某、張某及一位網友的信任,兩人在一年多的時間內,先後共騙得5人27.11萬元進行揮霍。很長一段時間過去了,4個同學工作的事卻一直沒有著落,網友合夥做生意的事情也沒有動靜,同學和網友這才急了,只好一遍遍催促兩人快點辦理相關 「事宜」。
續娟和張亮一邊口頭保證萬無一失,一邊一再拖延。無奈之下,朱某第一個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2005年9月2日,續娟和張亮被公安機關拘留,後經安寧區人民檢察院批准於同年9月29日被捕。
(蘭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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