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警察入屋記
一個寂寂無名的網路業餘作家,也都會招致網路警察入屋,網上寫看來真的要打醒十二分精神。他本人說:這些就是「因為我寫了些文章,和發布了些消息。」廣西籐縣的草根網民莫巨烽,不是甚麼知名的網路作家,也都算不上是作家;但就是喜歡表達自由,過去一年在大陸及海外的網站上發表過幾篇題為:《香港:是要一國一制還是「一國兩制」?》、《中國的民主之路》、《九一一是鄧家皇朝策動》等所謂的異見文章,去年的12月26日,網路警察終於按捺不住找上門來。
「在網上發布了多家網站,2005年1月初在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發布九一一的文章之後,鄧家派人威脅了我,多次恐嚇與逼害。」事主莫巨烽到目前都認定,公安、警察、網警過來盤問威脅他,背後是有鄧家的人在操縱。聽起還很難令人致信;不過,當網警由虛擬世界走入他的屋企,帶走他的電腦主機、文稿資料,並將他帶到廣西籐縣公安局國安大隊的時候,他的遭遇又是否引得到你的同情呢?
記者:直到甚麼時候,莫先生被國安人員發現的呢?
事主:是在2005年12月26號,早上大約7點45分,籐縣公安局國安大隊有十幾人來了我這裡。
記者:當時他們到你家是做甚麼?
事主:到我家主要是搜查我的電腦、資料、文稿
莫先生說,當時公安局先是指派一名女警和一個男警,將他的妻子帶到公安局,說要瞭解一些情況。然後,七、八名警員開始抄家,而抄家過程,現場還有一名相信是警員的,拿起攝像機拍攝存檔。而他曾經要求對方出示身份證明、相關搜查令等;對方則表示,搜查令、扣押令之類的文件,等「到了公安局就簽發給你」,警察的委任證則搖幌了一下。
記者:莫先生,你是到了幾點鐘,才知道是你寫的幾篇文章招致災禍的呢?
事主:到了八點半,當天到了公安局之後,他們國安人員向我表明,是因為寫這些文章,和發布有關九一一的消息,對我開始查處的。
回到警局,這名網路作家的文稿變得洛陽紙貴,電腦硬碟裡的文章、資料通通要印列出來,並分成數本,警方要事主簽名確認。另外,人可以放,電腦主機則要留局關察。莫先生說,其實早在半年之前,網路警察已經試圖要扣查他的電腦主機,當時對方還想出免費邀請他到外地旅行的調虎離山計。「跟蹤的過程好多的,有暗中的、有秘密的、有公開的,有的半公開的;一方面在網上派人與我們爭論,第二方面委託我當地的朋友,傳達了很多訊息。2005年6月份,他委託的當地一個科技局一個局長,傳達了他鄧家的訊息,到八月初,又委託我當地訊訪局的一個朋友,叫我全家到外旅行。」
調虎離山計行不通之後,對方用強逼請吃飯,來引開注意,目的就是要查廣西這名網路作家的電腦底細。事主莫巨烽繼續說,「遭到我拒絕(免費去旅行)之後,委託我這位朋友強硬請我全家外出吃飯,在我外出吃飯的過程,他們秘密派人進入我住所,進行秘密的搜查。」
記者:你的意思是請你吃飯,請你旅行,趁你不在,抄你的家?
事主:是的
記者:你是如何發現的呢?
事主:他們留有很多標記,我們知道他進來,我們也派人在住所監視,發現了他派人來搜索。
到了今年的1月9日,事主莫巨烽向廣西梧州市公安局提交《行政覆議申請》,要求發還電腦主機、被扣押的文件等等。次日,官方表示,事主的合法權利應該得到保障,辦完各種手續之後,莫先生被押了16日的電腦主機回家了。但是,電腦硬碟裡所有的資料通通被刪除。
莫先生想當初與網路警察的爭辯,仍是憤憤不平,他並將雙方的對話整理在案,刊登公告於世。
2005年12月26日,地點:廣西籐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支隊長楊某問:有些問題,想與你探討一下。
事主:你是大領導,不要這麼謙虛。有什麼指示,就直說吧!
楊某:你認為你這些行為合法嗎?
事主:我認為是合法的。
楊某:合法?你對人家鄧家(鄧小平及其子女)進行如此的惡意攻擊是合法的嗎?
事主:這不能算是惡意攻擊,而只是對他們的卑鄙行為的揭露和必要的判斷。
楊某:你損害了鄧家的名譽。
事主:如果是這樣,那他們可以到法院去告我。但這是民法調整的範圍,他們不應該動用國家的專政機關(國家機器)來對付我。
楊某:告你?人家還用到法院去告你嗎?只要人家一個動作、一個眼色,立即就會有人來把你殺掉。
莫:那是肯定的。但是,我是不怕死的,他鄧家也不可能會派人來殺我。
楊某:你寫的這些文章,當權者是不能接受和允許存在的。
事主:這個我是知道的。但在一個國家裡,如果做什麼事情都要事先徵得當權者同意的話,那這個社會就永遠不會有進步了。請問:你們共產黨當年鬧革命的時候,是不是事先徵得了國民黨的同意呢?
莫先生回憶到,這個時候,上一級的江隊長入來,說要尊重上面來的領導,言辭不要過激。
新年過後,廣西的事主莫先生仍然有在網上發表文章。他說,要感謝電腦!感謝網際網路!感謝高科技!草民他生逢其時,能用上這個工具,向這個世界發出我自己的聲音,公開表明瞭我對這個國家、對中華民族、對中國社會發展的觀點、立場和態度。由此證明了我是一個人:一個會說話、有思想、敢抗爭、不怕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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