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藤县的草根网民莫巨烽,不是甚么知名的网路作家,也都算不上是作家;但就是喜欢表达自由,过去一年在大陆及海外的网站上发表过几篇题为:《香港:是要一国一制还是“一国两制”?》、《中国的民主之路》、《九一一是邓家皇朝策动》等所谓的异见文章,去年的12月26日,网路警察终于按捺不住找上门来。
“在网上发布了多家网站,2005年1月初在新加坡联合早报网发布九一一的文章之后,邓家派人威胁了我,多次恐吓与逼害。”事主莫巨烽到目前都认定,公安、警察、网警过来盘问威胁他,背后是有邓家的人在操纵。听起还很难令人致信;不过,当网警由虚拟世界走入他的屋企,带走他的电脑主机、文稿资料,并将他带到广西藤县公安局国安大队的时候,他的遭遇又是否引得到你的同情呢?
记者:直到甚么时候,莫先生被国安人员发现的呢?
事主:是在2005年12月26号,早上大约7点45分,藤县公安局国安大队有十几人来了我这里。
记者:当时他们到你家是做甚么?
事主:到我家主要是搜查我的电脑、资料、文稿
莫先生说,当时公安局先是指派一名女警和一个男警,将他的妻子带到公安局,说要了解一些情况。然后,七、八名警员开始抄家,而抄家过程,现场还有一名相信是警员的,拿起摄像机拍摄存档。而他曾经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明、相关搜查令等;对方则表示,搜查令、扣押令之类的文件,等“到了公安局就签发给你”,警察的委任证则摇幌了一下。
记者:莫先生,你是到了几点钟,才知道是你写的几篇文章招致灾祸的呢?
事主:到了八点半,当天到了公安局之后,他们国安人员向我表明,是因为写这些文章,和发布有关九一一的消息,对我开始查处的。
回到警局,这名网路作家的文稿变得洛阳纸贵,电脑硬碟里的文章、资料通通要印列出来,并分成数本,警方要事主签名确认。另外,人可以放,电脑主机则要留局关察。莫先生说,其实早在半年之前,网路警察已经试图要扣查他的电脑主机,当时对方还想出免费邀请他到外地旅行的调虎离山计。“跟踪的过程好多的,有暗中的、有秘密的、有公开的,有的半公开的;一方面在网上派人与我们争论,第二方面委托我当地的朋友,传达了很多讯息。2005年6月份,他委托的当地一个科技局一个局长,传达了他邓家的讯息,到八月初,又委托我当地讯访局的一个朋友,叫我全家到外旅行。”
调虎离山计行不通之后,对方用强逼请吃饭,来引开注意,目的就是要查广西这名网路作家的电脑底细。事主莫巨烽继续说,“遭到我拒绝(免费去旅行)之后,委托我这位朋友强硬请我全家外出吃饭,在我外出吃饭的过程,他们秘密派人进入我住所,进行秘密的搜查。”
记者:你的意思是请你吃饭,请你旅行,趁你不在,抄你的家?
事主:是的
记者:你是如何发现的呢?
事主:他们留有很多标记,我们知道他进来,我们也派人在住所监视,发现了他派人来搜索。
到了今年的1月9日,事主莫巨烽向广西梧州市公安局提交《行政覆议申请》,要求发还电脑主机、被扣押的文件等等。次日,官方表示,事主的合法权利应该得到保障,办完各种手续之后,莫先生被押了16日的电脑主机回家了。但是,电脑硬碟里所有的资料通通被删除。
莫先生想当初与网路警察的争辩,仍是愤愤不平,他并将双方的对话整理在案,刊登公告于世。
2005年12月26日,地点:广西藤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支队长杨某问:有些问题,想与你探讨一下。
事主:你是大领导,不要这么谦虚。有什么指示,就直说吧!
杨某:你认为你这些行为合法吗?
事主:我认为是合法的。
杨某:合法?你对人家邓家(邓小平及其子女)进行如此的恶意攻击是合法的吗?
事主:这不能算是恶意攻击,而只是对他们的卑鄙行为的揭露和必要的判断。
杨某:你损害了邓家的名誉。
事主:如果是这样,那他们可以到法院去告我。但这是民法调整的范围,他们不应该动用国家的专政机关(国家机器)来对付我。
杨某:告你?人家还用到法院去告你吗?只要人家一个动作、一个眼色,立即就会有人来把你杀掉。
莫:那是肯定的。但是,我是不怕死的,他邓家也不可能会派人来杀我。
杨某:你写的这些文章,当权者是不能接受和允许存在的。
事主:这个我是知道的。但在一个国家里,如果做什么事情都要事先征得当权者同意的话,那这个社会就永远不会有进步了。请问:你们共产党当年闹革命的时候,是不是事先征得了国民党的同意呢?
莫先生回忆到,这个时候,上一级的江队长入来,说要尊重上面来的领导,言辞不要过激。
新年过后,广西的事主莫先生仍然有在网上发表文章。他说,要感谢电脑!感谢互联网!感谢高科技!草民他生逢其时,能用上这个工具,向这个世界发出我自己的声音,公开表明了我对这个国家、对中华民族、对中国社会发展的观点、立场和态度。由此证明了我是一个人:一个会说话、有思想、敢抗争、不怕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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