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日報」2006年05月24日和25日報導,廣東地方當局公布了對震驚中外的汕尾東洲血案的處理結果,事發後被捕的19名村民代表及村民中的13人被判有罪並獲7-3年不等的刑期,而一些當地的所謂負有責任的官員卻只受到中共黨內的紀律處分和行政處分,沒有受到任何的刑事追究。對於這樣一個處理結果,我們決不接受,並表示最強烈的抗議和譴責!
廣東汕尾紅海灣經濟開發試驗區2002年在當地興建大型發電廠,徵用村民的大片山地、耕作田地和白沙湖,使得東洲街道大約40000多村民頓失賴以生存的山、田、海,但卻沒有得到國家法律和政策規定的合理補償和安置。走投無路的村民自2004年開始通過多種方式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申訴,但是一直沒有得到正面答覆和響應。當地政府還阻撓村民上訪和拘押村民代表,封鎖消息和禁止媒體報導,並引發了多起衝突。同時,願意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也受到所在地司法局的警告而無法受理。無奈之下,村民只好自發輪流駐守在汕尾發電廠門外,以希望政府盡快妥善解決村民以後的生存保障問題。
毋庸置疑,尊重和保障人權是政府的首要和基本職責。當地政府本應主動傾聽村民的訴求,妥善解決他們因建設征地所導致的基本生存問題,但是,其不但不作應有之為,反而非法動用武力殺戮維護合法權益的村民,製造了至少村民3死8傷的駭人聽聞和震驚世界的流血事件,這是迄今為止在土地權益方面最為惡劣和嚴重的流血事件!
流血事件後,當地政府為了掩蓋事實真相和逃避罪責,一方面構陷村民攻擊破壞電廠設施和襲擊並危及警方人員安全,為其在所謂的「緊急情況下」「被迫鳴槍警告」而「造成誤死誤傷」製造藉口和轉移責任,另一方面大肆抓捕村民及其代表,動用各種手段封鎖消息,以圖用強權來滅失真相。但是,據從事民間維權工作的《公民維權網》2006年1月6日發布的經實地獨立調查撰寫的「關於廣東省東洲血案的調查報告」稱,血案發生前位於施公寮的風力發電廠和東洲的火力發電廠建設工地並沒有受到官方所說的攻擊和破壞;血案發生時東洲村民完全處於被動防守地位,並不具有效手段形成對警方的攻擊及迫切和緊急的傷害,也沒有任何此種傷害的行為後果。該報告的基本結論是:警方開槍殺戮並不具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據,也沒有所謂自衛還擊或保護髮電廠的理由,是明顯的濫用暴力;東洲血案完全是當地政府對東洲維權公民的有計畫、有組織的故意殺戮行為,其目的是為了鎮壓和結束東洲及其附近村民爭取合法土地權益的維權行動,以保障當地政府官員們在征地上非法攫取的利益。
我們認為,廣東當地對這一事件的處理是極不公正的,也是極為荒謬的。當地政府侵犯公民權益、剝奪公民基本生存權在先,而後又公然殺戮和判監因此抗爭的公民在後,如此的事實卻是現在這樣一個處理結果,試問天理何在!正義何在!同時,如果一些貪官污吏連開槍殺戮公民都敢做出來而不承擔任何責任,那麼他們還有什麼不敢做的?!如果公民的生命都得不到保障,那在我們這個國家還有什麼公民權利可言?!國家和社會還有什麼前途,所謂的和諧穩定還有什麼意義?!因此,我們認為,廣東當地政府一手製造的東洲流血事件及其其後的所作所為,不僅使其喪失了起碼的合法性,也踐踏了基本的天理人倫,並在事實上構成了反人類罪,這些殺人者和指揮者必須受到法律的嚴懲,包括中國在內的整個人類社會都應該負起責任起而討之和追究他們的罪責。
為此,作為中國公民,我們要求如下:
1、司法部門必須充分保障涉及此案的被告公民的辯護權和法律救濟權,以確保他們得到公正的審判;
2、中央政府必須打破沉默,履行職責,全面調查這一流血事件並將結果公之於眾,迅速啟動司法程序並對這一流血事件進行公正公開的審判;
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應將這一流血事件作為嚴重侵犯人權的個案處理,並持續關注和推動它的公正解決。
同時,我們呼籲中國公民、國際人權組織、國際社會和媒體繼續密切關注此案,並採取切實的行動維護人類的正義和文明價值,維護汕尾東洲這些被侵害者的公民權利。
中國公民:(姓名、所在地、職業)
李 健(大連 公民維權自願者)
張津郡(深圳 職業經理人)
萬延海(北京 公共衛生專家)
譚堅民(廣西桂林 職員)
劉曉波(北京 獨立作家)
雷 激(江西鷹潭 下崗後自由逛網人)
趙漢青(哈爾濱 教師)
劉逸明(湖北 自由撰稿人)
林 輝(杭州 自由作家)
余樟法(東海一梟)(廣西南寧 自由作家)
陳啟棠(天理)(廣東 自由撰稿人)
車宏年(山東 自由撰稿人)
吳志宏(湖南 銀行職員)
王維林(新疆 愛滋病工作者)
蔡 楚(美國 記者 編輯 作家)
燕 鵬(山東 現在臺北 政治流亡者)
郭慶海(河北 自由撰稿人)
莫巨烽(廣西梧州 公務員)
王 立(江蘇 職業經理人)
力 虹(寧波 詩人)
柳 漫(德國 工程師)
昝愛宗(杭州 獨立中文筆會會員)
趙達功(深圳 獨立作家)
吳孟謙(杭州 獨立中文筆會會員)
鄧永亮(四川成都 銷售人員 天網義工)
劉京生(北京 自由職業)
劉正有(四川自貢 失地農民)
王有才(美國 博士候選人)
黃炬光(北京 自由無職業)
戚欽宏(廣西欽州 公務員)
郭 泰(廣西欽州 失地農民)
郭 新(廣西欽州 失地農民)
林 煥(廣西欽州 失地農民)
郭 文(廣西欽州 失地農民)
郭 讚(廣西欽州 失地農民)
林雙德(廣西欽州 失地農民)
劉 軍(廣西欽州 失地農民)
吳 偉(廣東 自由職業)
茉 莉(瑞典 教師)
胡 平(美國 北京之春主編)
鈕豐禾(江蘇揚州 工程師)
郭玉閃(北京 學者)
還學文(德國埃森 自由作家)
仲維光(德國埃森 自由作家)
傅建華(廣州 自由寫作者)
彭小明(德國 自由記者 全德學聯主席)
陳 勇(四川 工人)
孫 豐(法國 山東流亡者)
王犀利(香港 企業僱員)
楊仲俠(南京 教師)
劉 陽(遼寧 工人)
羅 宏(成都 自由職業)
劉飛躍(湖北 維權人士)
呂新華(湖北 自由職業)
胡俊雄(湖北 自由職業)
張玉波(長風)(北京 北國之春網站長)
張國堂(湖北宜昌 中國共和黨總書記)
張 超(重慶 民工 自由撰稿人)
周金榮(江蘇南通 外貿)
武懷川(上海 工人)
黎小龍(廣西南寧 維權人士)
陶 君(佛山 自由詩人)
侯文卓(北京 人權工作者)
唐 彬(廣東 媒體從業者)
王治晶(北京 自由寫作)
陳 釗(東莞 IT工程師)
魯 揚(山東 詩人 自由寫作者)
謝 敏(美國 學生)
李英強(北京 學生)
袁浪生(長沙 工程師)
彭 實(深圳 經理人)
萬 征(南方在野)(浙江 自由思想者)
徐 柯(山東 學生)
李 林(上海 學生)
徐伯武(深圳 軟體工程師)
孫志峰(福建三明 商人)
王 寧(廣州 無業)
秦 耕(海口 獨立作家)
胡 佳(北京 民間愛滋病社會工作者)
滕 彪(北京 律師)
王 怡(成都 獨立作家)
劉曉峰(上海 編輯)
溫克堅(杭州 自由撰稿人)
黃河清(西班牙 獨立作家)
陳光中(重慶 自由職業)
黃偉龍(廣東 廣告策劃人 公民維權志願者)
王志泉(北京 博士研究生)
伍 凡(美國 中國事務網站主編)
孫 軍(江蘇 中國民主黨人)
羊 子(王若望遺孀)(美國紐約 退休)
辛 明(加拿大 科學工作者)
陸 文(江蘇 作家)
夏業良(美國加州 經濟學家)
童 蒙(遼寧 民運人士)
毛國良(浙江 打工者 異議人士)
陳樹慶(浙江 中國民主黨人)
曾節明(武漢 教育)
呂耿松(杭州 自由撰稿人)
王東海(杭州 維權)
來金彪(杭州 維權)
吳遠明(杭州 維權)
高海兵(杭州 維權)
戚惠民(杭州 維權)
池建偉(杭州 維權)
王富華(杭州 維權)
楊建明(杭州 維權)
蕭利彬(杭州 維權)
席傳喜(杭州 維權)
瀋利虎(杭州 維權)
蘇元真(杭州 教授)
徐 光(杭州 維權)
單稱峰(杭州 維權)
王榮清(杭州 維權)
胡曉玲(杭州 維權)
瀋正義(杭州 維權)
範子良(杭州 維權)
高燁炬(杭州 維權)
余鐵龍(杭州 維權)
劉 泰(香港 商人)
鄒 濤(廣東深圳 資深民間公益志願者)
馬糧鋼(安徽合肥 自由職業者)
李柏光(北京 法律工作者)
韋承遲(廣西賀州 退休)
趙雲江(黑龍江牡丹江 職員)
路 坤(北京 無業)
周 言(北京 維權)
蔣孝仁(Hong Kong Network Engineer)
其他人士:
黃 絹(臺北 媒體工作者)
溫金柯(臺北 媒體工作者)
李 路(瑞典 媒體)
萬 生(法國 獨立時事評論員)
史向潮(臺北 寫作)
夏倬慧(臺灣 人權工作者)
孫 雲(美國紐約 華僑 服務行業)
陳柏達(中國臺灣 作家)
陳榮利(臺北 中國泛藍聯盟負責人)
林榮光(臺灣臺北 大學生)
唐 宇(臺灣 學生)
zhangshenyuan(jn worker)
李仰桓(臺北 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助理)
陳怡文(臺北 安置機構服務)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廣東汕尾紅海灣經濟開發試驗區2002年在當地興建大型發電廠,徵用村民的大片山地、耕作田地和白沙湖,使得東洲街道大約40000多村民頓失賴以生存的山、田、海,但卻沒有得到國家法律和政策規定的合理補償和安置。走投無路的村民自2004年開始通過多種方式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申訴,但是一直沒有得到正面答覆和響應。當地政府還阻撓村民上訪和拘押村民代表,封鎖消息和禁止媒體報導,並引發了多起衝突。同時,願意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也受到所在地司法局的警告而無法受理。無奈之下,村民只好自發輪流駐守在汕尾發電廠門外,以希望政府盡快妥善解決村民以後的生存保障問題。
毋庸置疑,尊重和保障人權是政府的首要和基本職責。當地政府本應主動傾聽村民的訴求,妥善解決他們因建設征地所導致的基本生存問題,但是,其不但不作應有之為,反而非法動用武力殺戮維護合法權益的村民,製造了至少村民3死8傷的駭人聽聞和震驚世界的流血事件,這是迄今為止在土地權益方面最為惡劣和嚴重的流血事件!
流血事件後,當地政府為了掩蓋事實真相和逃避罪責,一方面構陷村民攻擊破壞電廠設施和襲擊並危及警方人員安全,為其在所謂的「緊急情況下」「被迫鳴槍警告」而「造成誤死誤傷」製造藉口和轉移責任,另一方面大肆抓捕村民及其代表,動用各種手段封鎖消息,以圖用強權來滅失真相。但是,據從事民間維權工作的《公民維權網》2006年1月6日發布的經實地獨立調查撰寫的「關於廣東省東洲血案的調查報告」稱,血案發生前位於施公寮的風力發電廠和東洲的火力發電廠建設工地並沒有受到官方所說的攻擊和破壞;血案發生時東洲村民完全處於被動防守地位,並不具有效手段形成對警方的攻擊及迫切和緊急的傷害,也沒有任何此種傷害的行為後果。該報告的基本結論是:警方開槍殺戮並不具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據,也沒有所謂自衛還擊或保護髮電廠的理由,是明顯的濫用暴力;東洲血案完全是當地政府對東洲維權公民的有計畫、有組織的故意殺戮行為,其目的是為了鎮壓和結束東洲及其附近村民爭取合法土地權益的維權行動,以保障當地政府官員們在征地上非法攫取的利益。
我們認為,廣東當地對這一事件的處理是極不公正的,也是極為荒謬的。當地政府侵犯公民權益、剝奪公民基本生存權在先,而後又公然殺戮和判監因此抗爭的公民在後,如此的事實卻是現在這樣一個處理結果,試問天理何在!正義何在!同時,如果一些貪官污吏連開槍殺戮公民都敢做出來而不承擔任何責任,那麼他們還有什麼不敢做的?!如果公民的生命都得不到保障,那在我們這個國家還有什麼公民權利可言?!國家和社會還有什麼前途,所謂的和諧穩定還有什麼意義?!因此,我們認為,廣東當地政府一手製造的東洲流血事件及其其後的所作所為,不僅使其喪失了起碼的合法性,也踐踏了基本的天理人倫,並在事實上構成了反人類罪,這些殺人者和指揮者必須受到法律的嚴懲,包括中國在內的整個人類社會都應該負起責任起而討之和追究他們的罪責。
為此,作為中國公民,我們要求如下:
1、司法部門必須充分保障涉及此案的被告公民的辯護權和法律救濟權,以確保他們得到公正的審判;
2、中央政府必須打破沉默,履行職責,全面調查這一流血事件並將結果公之於眾,迅速啟動司法程序並對這一流血事件進行公正公開的審判;
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應將這一流血事件作為嚴重侵犯人權的個案處理,並持續關注和推動它的公正解決。
同時,我們呼籲中國公民、國際人權組織、國際社會和媒體繼續密切關注此案,並採取切實的行動維護人類的正義和文明價值,維護汕尾東洲這些被侵害者的公民權利。
中國公民:(姓名、所在地、職業)
李 健(大連 公民維權自願者)
張津郡(深圳 職業經理人)
萬延海(北京 公共衛生專家)
譚堅民(廣西桂林 職員)
劉曉波(北京 獨立作家)
雷 激(江西鷹潭 下崗後自由逛網人)
趙漢青(哈爾濱 教師)
劉逸明(湖北 自由撰稿人)
林 輝(杭州 自由作家)
余樟法(東海一梟)(廣西南寧 自由作家)
陳啟棠(天理)(廣東 自由撰稿人)
車宏年(山東 自由撰稿人)
吳志宏(湖南 銀行職員)
王維林(新疆 愛滋病工作者)
蔡 楚(美國 記者 編輯 作家)
燕 鵬(山東 現在臺北 政治流亡者)
郭慶海(河北 自由撰稿人)
莫巨烽(廣西梧州 公務員)
王 立(江蘇 職業經理人)
力 虹(寧波 詩人)
柳 漫(德國 工程師)
昝愛宗(杭州 獨立中文筆會會員)
趙達功(深圳 獨立作家)
吳孟謙(杭州 獨立中文筆會會員)
鄧永亮(四川成都 銷售人員 天網義工)
劉京生(北京 自由職業)
劉正有(四川自貢 失地農民)
王有才(美國 博士候選人)
黃炬光(北京 自由無職業)
戚欽宏(廣西欽州 公務員)
郭 泰(廣西欽州 失地農民)
郭 新(廣西欽州 失地農民)
林 煥(廣西欽州 失地農民)
郭 文(廣西欽州 失地農民)
郭 讚(廣西欽州 失地農民)
林雙德(廣西欽州 失地農民)
劉 軍(廣西欽州 失地農民)
吳 偉(廣東 自由職業)
茉 莉(瑞典 教師)
胡 平(美國 北京之春主編)
鈕豐禾(江蘇揚州 工程師)
郭玉閃(北京 學者)
還學文(德國埃森 自由作家)
仲維光(德國埃森 自由作家)
傅建華(廣州 自由寫作者)
彭小明(德國 自由記者 全德學聯主席)
陳 勇(四川 工人)
孫 豐(法國 山東流亡者)
王犀利(香港 企業僱員)
楊仲俠(南京 教師)
劉 陽(遼寧 工人)
羅 宏(成都 自由職業)
劉飛躍(湖北 維權人士)
呂新華(湖北 自由職業)
胡俊雄(湖北 自由職業)
張玉波(長風)(北京 北國之春網站長)
張國堂(湖北宜昌 中國共和黨總書記)
張 超(重慶 民工 自由撰稿人)
周金榮(江蘇南通 外貿)
武懷川(上海 工人)
黎小龍(廣西南寧 維權人士)
陶 君(佛山 自由詩人)
侯文卓(北京 人權工作者)
唐 彬(廣東 媒體從業者)
王治晶(北京 自由寫作)
陳 釗(東莞 IT工程師)
魯 揚(山東 詩人 自由寫作者)
謝 敏(美國 學生)
李英強(北京 學生)
袁浪生(長沙 工程師)
彭 實(深圳 經理人)
萬 征(南方在野)(浙江 自由思想者)
徐 柯(山東 學生)
李 林(上海 學生)
徐伯武(深圳 軟體工程師)
孫志峰(福建三明 商人)
王 寧(廣州 無業)
秦 耕(海口 獨立作家)
胡 佳(北京 民間愛滋病社會工作者)
滕 彪(北京 律師)
王 怡(成都 獨立作家)
劉曉峰(上海 編輯)
溫克堅(杭州 自由撰稿人)
黃河清(西班牙 獨立作家)
陳光中(重慶 自由職業)
黃偉龍(廣東 廣告策劃人 公民維權志願者)
王志泉(北京 博士研究生)
伍 凡(美國 中國事務網站主編)
孫 軍(江蘇 中國民主黨人)
羊 子(王若望遺孀)(美國紐約 退休)
辛 明(加拿大 科學工作者)
陸 文(江蘇 作家)
夏業良(美國加州 經濟學家)
童 蒙(遼寧 民運人士)
毛國良(浙江 打工者 異議人士)
陳樹慶(浙江 中國民主黨人)
曾節明(武漢 教育)
呂耿松(杭州 自由撰稿人)
王東海(杭州 維權)
來金彪(杭州 維權)
吳遠明(杭州 維權)
高海兵(杭州 維權)
戚惠民(杭州 維權)
池建偉(杭州 維權)
王富華(杭州 維權)
楊建明(杭州 維權)
蕭利彬(杭州 維權)
席傳喜(杭州 維權)
瀋利虎(杭州 維權)
蘇元真(杭州 教授)
徐 光(杭州 維權)
單稱峰(杭州 維權)
王榮清(杭州 維權)
胡曉玲(杭州 維權)
瀋正義(杭州 維權)
範子良(杭州 維權)
高燁炬(杭州 維權)
余鐵龍(杭州 維權)
劉 泰(香港 商人)
鄒 濤(廣東深圳 資深民間公益志願者)
馬糧鋼(安徽合肥 自由職業者)
李柏光(北京 法律工作者)
韋承遲(廣西賀州 退休)
趙雲江(黑龍江牡丹江 職員)
路 坤(北京 無業)
周 言(北京 維權)
蔣孝仁(Hong Kong Network Engineer)
其他人士:
黃 絹(臺北 媒體工作者)
溫金柯(臺北 媒體工作者)
李 路(瑞典 媒體)
萬 生(法國 獨立時事評論員)
史向潮(臺北 寫作)
夏倬慧(臺灣 人權工作者)
孫 雲(美國紐約 華僑 服務行業)
陳柏達(中國臺灣 作家)
陳榮利(臺北 中國泛藍聯盟負責人)
林榮光(臺灣臺北 大學生)
唐 宇(臺灣 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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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仰桓(臺北 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助理)
陳怡文(臺北 安置機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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