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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被強行屍檢盜取器官 替父申冤難

 2006-05-15 09:0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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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大連的馬秀萍女士以「替父申冤」為筆名,在大陸強國論壇上喊冤,揭露大連市公安局、大連市120、大連市第三醫院,在 2000年8月聯手活活凍死其父馬洪舉,並盜取其器官的罪行。儘管在家屬的全力爭取下,公安部曾於2001年11月立案偵查,但五年過去了,不但沒結案,公安部還未按規定將此案移交給檢察院調查,致使案情黑幕重重。

** 小外傷暈倒在地 110不救120收錢

馬秀萍在「強烈呼籲:公安部要嚴懲凶手!嚴懲有關責任人!-----草菅人命盜器官窩案」一文中寫道:「我父馬洪舉,68歲,是大連市一大型國有企業退休的高級工程師。2000年 8月14日傍晚5時30分左右,我父在外做生意回到家中,在去衛生間時,由於所穿的拖鞋鞋底沾水發滑,猛的扑在了尚未用水泥固定住的陶瓷坐便池上,破碎的陶瓷碎碴的長尖,將我父的右臂刺傷,創口為6x2cm,週身只有這一個創口,當時他昏倒在地上了。

我急呼120急救中心,鄰居也主動向110求救,5分鐘後,110的警察來到了現場,但竟以「大熱的天,不干血活」為由,揚長而去!

20分鐘後,120的救護車來到了出事現場,然而醫護人員拒絕採取任何急救措施(如包紮、心電監測,輸液等等),卻一直向家屬催要出車費300元,說急著空車趕回去。

我氣憤的質問他:「你為什麼不救人?!」他理直氣壯的說:「110警察告訴我,這個人已經不行了。」原來,120的救護車在趕往出事地點時,恰巧碰到110的警車揚長而去,警察與其說了那番話。

我說:「警察知道什麼?你是醫生,你的職責就是救死扶傷,我呼你來不是讓你看熱鬧的!只要你把人拉到醫院,我立即給你雙份的車費。」並且把裝有3000元的小錢包放在了他面前的桌子上,可是這位120的醫護人員兩隻手揣在白大褂的兩側兜裡,站在大門口,依然拒絕搶救傷員!

事後,120急救中心的陳主任對120的醫生見死不救是這樣解釋的:「是誰先到的現場?是110!110見死都不救,120見死就應該救了麼?!」

正在求救110不靈,呼救120反遭趁火打劫之時,我的弟弟趕到了。當我們姐弟把父親從六樓的家中抬到了救護車上,督促司機盡快趕往就近的醫院搶救時,又是 110再一次惡意把載有傷員的救護車故意引到了醫院的反方向:甘井子區華東路派出所裡,120的醫生和警察在裡面竊竊私語10多分鐘,當時我們與傷重的父親被全部關在了救護車的後箱裡,任憑敲窗呼喊毫無用處,人人都知道,搶救外傷失血是片刻耽誤不得的呀!

** 120救護人員阻止搶救

晚7 時,警車和救護車在我們奮力抗爭下,無奈的駛進了大連市第三人民醫院,然而,赤裸裸的阻攔搶救又發生了:駛進醫院的救護車還沒停穩,忽見120的醫護人員楊某快速跳下車,一個箭步衝向急救室,對著迎頭而出的急救醫生常興華壓低聲音急促的說:「這個人已經死了,不用搶救了,直接送停屍房去吧。」

常醫生問:「有心電監測圖嗎?」楊某搖頭:沒有,常醫生又問:「有搶救記錄嗎」楊某又搖頭:沒有!常醫生不解的問:「你怎麼什麼都沒有?」 於是常醫生組織眾護士開始了緊張的搶救:(此時的時間是晚7時10分) 1:有脈搏(醫院搶救記錄為證); 2:建立三條靜脈輸液進路(醫院搶救記錄為證),並且大量的排尿:機體的新陳代謝良好; 3:大腦還在不停的活動(眼睛一會兒半睜一會兒緊閉)。緊張的搶救工作正在有條不紊的進行著.......

按理:此時的110警車,120的救護車應該各奔其路返回了,可他們為了不可告人的陰謀,死死盯在了醫院的大門口,就是不肯離去!一起草菅人命盜器官的共同犯罪窩案,在緊鑼密鼓的策劃並實施著:

晚8 時40分(入院僅僅一個半小時),醫院的負責人劉科成(外科主任)突然闖進搶救室(那天不是他值班),命令醫生和護士停止搶救,說什麼「接到了上面的指令,我來處理這個患者!」同時命令護士撤掉了三條靜脈輸液,當即遭到家屬的強烈反對。不得不又連上了輸液,而此時的劉科成又慌裡慌張的離開了搶救室,去了他的三樓辦公室,進一步密謀罪惡的延伸。

至此,由於在醫院領導出面干預下,急救室的醫生和護士都相繼離開了搶救室放棄了搶救,而我卻成了臨時的搶救醫生,輸血輸液由我來安排與護理。晚9時30分(入院兩個多小時),在醫院負責人劉科成及醫院的副院長(女)的陪同下,大連市公安局法醫王英力一同來到了搶救室共同阻攔搶救。只見這位身穿休閑服的男青年,雙手背在後面,兩隻眼睛在我父的身上從頭至腳看了一遍,再看看正在滴答滴注的三路靜脈輸液,良久 ......

然後他問我:「你們家遇沒遇到過死人?」我說:「沒有!別說死人,住院也沒有過。」他點點頭,對我說:「你的父親已經死了,你把人拉走吧!」我讓他出示證件,他說沒帶,沒有證件,我已完全沒有必要再與他爭辯下去。

** 20名警察強行奪走病人

晚11 時30分(入院四個多小時),大連市公安局一級警督王吉臣率20名警察闖進醫院,命令我立即把人拉走,否則不客氣!我對他說:「一.我們沒有欠醫院一分的搶救費,並積極的給首治醫生1000元紅包(後被退回);二.我們沒有擾亂醫院的正常秩序。我一直靜靜的守在父親的身旁,仔細觀察每一細小的變化,我的兩個弟弟則默默的坐在長凳子上無言無語。三,我父親是一位高級工程師,從沒違紀犯法,他現在還有呼吸,有心跳,為什麼要置他於死地啊?」

此時的我心如刀絞,我覺得他們沒有權利這樣對待我們,我又跑到醫院的外面,用手機哭喊著向大連市110總局報案,電話的那頭說:「等半個小時給你回話」。心急如焚的我在等了半個小時後仍沒見到回話,再一次求救,期盼市公安局能派出警力前來制止,然而,得到的答覆竟然是 「你就聽他們的安排吧!!」原來罪惡的根源在大連市公安局!

午夜三時左右(入院7個多小時)眼看我的父親將要從昏迷中甦醒,心電圖發生了變化,心顫振幅加大,我激動的喊護士,可護士看也未看冷冷的說:「找大夫!」我又在醫院裡到處找醫生,不見影!我又為父親換上了三袋代血漿,可是剛換上不到兩分鐘,現場指揮王吉臣(一級警督)再也坐不住了,只見他把手一揮,大喝一聲:「給我把人弄走!」警察們一擁而上,我弟弟上前阻攔,卻被三,四個警察手掐脖子摁著頭,反擰胳膊壓在後背;另一弟弟則被五,六個人團團圍住動彈不得;

我也奔向父親,現場指揮王吉臣握槍狠狠的頂在了我的腰上,痛的我喘不上氣。眼見又衝上來四個人,猛的掀掉毛巾被,唰唰唰撤掉正在同時滴注的三路靜脈輸液,將正在搶救中的我的父親強行拖走,此時的我欲喊無聲欲哭無淚,只覺得天旋地轉天塌地陷,眼睜睜的看著我的父親被他們野蠻的關進了白色警車裡,只聽光噹一聲響,車門被快速關上,隨著一聲撕心裂肺的呼嘯,警車飛駛而去。

我父親被他們帶到位於大連市郊區的大連市公安局看守所院內,並強行放到法醫檢驗鑑定中心的冷凍櫃裡,之後,他們又瞞著家屬偷偷的剖胸開膛,摘取了我父親的器官!!!

** 五年上訪石沉大海

2000 年8月15日凌晨3時,父親被大連公安害死後,馬秀萍一家一直在喊冤申述,為此他們多次上訪到北京,2001年11月,公安部決定立案偵查,即:公安部公辦訪(2001)4250號案件。2002年12月2日,公安部信訪辦公室還給遼寧省公安廳(局)下發了「公安部處理來訪信箋」,上寫:「馬秀萍等一人, 於12月2日來訪,反映大連市公安局違反規定,超越職權,濫用警力,將馬秀萍的父親活活凍死一案問題。現介紹去你處,請接談處理。」

馬秀萍還說:「迄今為止,五年過去了,仍然遲遲不結案!此案本屬於檢察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可公安部至今未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移交!!在文章的最後,馬秀萍附了十個文件說明和她本人的聯繫方式:

1.醫院搶救記錄;
2.醫院輸血治療同意書;
3.醫院用血申請單;
4.醫院搶救費收據三份;
5.兩份證人證言;
6.公安局暴力搶人後扔下的名片 ;
7.被害人系高級工程師證明;
8.被害人的遺體數張照片在公安局存放(物證);
9.大連市公安局受理控告申訴答覆意見書。
10.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00)沙民初字第2824

被害人之女:馬秀萍,手機:13644246006
地址: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六平路9號樓5--2 ,

寫於200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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