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不僅以傳統的「黃飛鴻」功夫聞名於世,近年更以其「假幣一條街」稱雄於珠三角地區,甚至在全國乃至全世界,這樣的集約化經營規模,群體結構,及操作的專業性,與周邊社會的和諧性,知名度,都是其他地方絕無僅有的。有意觀摩的可趁五一假期前往考察學習。近日某網站博客發起的網上投票「最值得一看的景觀」,佛山「假幣一條街」以絕對高票當選為冠軍。
因有感於其知名度,5月2日筆者特意前往考察了一番,果然名不虛傳。經過如下:
一走出佛山市汽車站,首先盛情恭候的是一大群比老爸老媽還熱情的摩托車(提醒:最好不要被他們的熱情感染輕易上車)。過了摩的佬圍攻這關,迎面的是公交站臺,往火車站及疊南方向的車就在此地等候。如果要到佛山市中心城區如祖廟等地,則需要經過斑馬線穿越汾江路,來到對面的公車站臺。通常,這時候大多數人都會有點疲累口渴了,舟車勞頓嘛。而站臺旁邊那一遛的低矮商鋪,各種商品(飲料水果等)琳琅滿目,刺激著您的眼球,想必都會順手買點什麼的。這裡正是我們此行的目的地。這一排商鋪看似不大起眼,卻就是遠近聞名的「假幣一條街」-----
當時,我觀察到了一名約三四十歲左右男子,看樣子像是民工或在外務工人員,因與我一同是從佛山市車站走出來的,所以我判斷一定是外地來此的。也許他此前不知道「佛山假幣一條街」的大名,在那小商店順手要了瓶橙汁飲料,隨手就喝。(我注意到,小店的店員是觀察到了他已經開啟了瓶蓋臉上泛起一絲不易覺察的詭異:因為這樣一來就沒法退了,一定得買。)給了店員五元面值的鈔票,店員裝作仔細的看了一番,並趁人不備以其靈巧的速度撕去了鈔票的一個小角,立即對該男子說:對不起,您的錢有問題,這裡缺了一個角,您看!麻煩換一張!那男子一看,確實發現有個很小的缺角,於是就取回那五元,在袋裡摸索出一張五十元面值的鈔票遞給店員。店員這次又是很仔細地看了看,說:這張也不行,顏色不對,你看,這顏色就是不對啊!再換一張吧!男子左看右看,沒發覺有什麼不對,說:我這錢是新的,銀行取的,不可能有問題!但是店員一口咬定,硬是說他的錢不行。期間其他的店員也過來附和,都說錢有問題,要求換。男子只好更換,於是要回那五十的,又給了一張面值一百的人民幣。這下目標終於達成,只見那店員裝作去桌下去照看錢幣的真假,而實際以閃電般的速度迅速將男子給付的鈔票收入櫃中,令一手又取出一張鈔票,並很認真地對男子說:真對不起,您這張錢我用驗鈔機一照發現不行啊,麻煩給換一張!這時候,男子似乎生氣了,遂與店員爭執,男子稱他的錢是剛從銀行取的,不會有問題;店員稱如果沒問題,換一張也一樣,並要求一定得更換才行,期間不斷有其他店員上來助陣甚至威脅。男子無法,只好再更換一張。就這樣,該男子的面值一百元人民幣就被店員以自己的假幣偷換了。
我觀察到,類似的事情同時都在這「假幣一條街」不停的上演著。我當時在那站了有半個小時,就親眼見到有五起同樣的事故發生,其中一個小商鋪就發生兩起,重複作案;另三起是在另外的三家小商鋪.有的人被換了還渾然不知,有的人也發覺到自己被騙,但是被迫於威脅也無法,還有一個學生模樣的女孩(著校服,後證實是佛山某中學的在讀學生)當時立即就打電話110報警了,但是當時的答覆是「我們會將您的情況向有關部門反映,以後加強這一帶的治安管理」。也就是不了了之。不斷的有人被騙。後來有位同志根據知情人點撥,就在這街道轉過一路口,後面就是派出所,於是就立即去報了案。警察也來了,但是很簡單,就是那店員把換去的一百元人民幣退回給那位顧客了事,然後警察就走了,然後那店員就繼續照樣經營他的「生意」,並且旁邊的店員還不時過來安慰幾句,說現在生意好,得趕緊多做點事,警察那邊好辦,無非就是對付一下嘛。他們(指警察)也不能拿我們怎麼樣。我注意到他們是用湖南話互相溝通的.
這時侯,我有點看不下去了,於是我親自跑到當地的派出所,向他說明瞭我所觀察到的情況,詢問有什麼解決的辦法。為了能夠讓警察同志願意幫忙,我特意編造了一個謊言,聲稱我在此地被人騙了一百元,由於害怕到時候查無對證,我說案發時間是一個月以前。警察同志接待了我,說一個月以前的事現在無法辦了。我就說:那好,你們兩位警察同志換上便裝,我就犧牲一下,去那隨便買點東西,你們就可以親自看著那是如何操作的,你們自己親自取證,OK?警察說:這不行,我們這人手有限,我們不可能跟你去搞這個。而且,我們是警察身份,即便跟你去了,司法上也有「引誘犯罪」的嫌疑,很難辦。其實我們都知道你所說的情況,但是我們也沒辦法解決。主要原因,一是我們的警力很有限,不可能把有限的警力全部專門投入到這個事情上去;二是這種案件的界定非常困難,通常我們接到報案趕過去也無非是退回錢幣了事,在現場他們都會退,但我們抓他回來他就是死活不承認自己從事假幣交易,因為假幣犯罪必須要有「主觀上知道其是假幣」的條件,如他們不承認,按照治安管理法最多就是關幾天。然後他們一放出來,還是照樣從事他們的行當。他們那些人我們都基本很熟悉了,主要是來自湖南攸縣一帶,基本都有案底。其實我們也不希望自己的轄區內有這樣的事發生,但是目前還沒有很好的辦法。而且現在這種現象,不只是佛山,各大城市基本都有。
我聽他這麼一說,感覺似乎問題並不如我想像的那麼簡單。我說,我知道其他地方比如廣州深圳都有這種現象,但是人家最多是流動攤販打打游擊,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像你們佛山這樣整個一條街明目張膽全部是從事這種交易,這麼大的規模,還是正式的門面商鋪,這確實罕見啊!佛山假幣一條街已經是名聲在外了。
接待我的那位警察同志說,我們知道這個情況,但是,我只是個小跑腿的,這個問題我們是想解決也解決不了。中國的現狀是「人治」,離真正的「法治」還相當相當的遙遠,還有很長很長的路要走。比方說吧,如果您是張德江的兒子或侄子,呵呵,只要領導一句話,我們就可以立即把那些「假幣一條街」鏟除,但您不是。其他地方沒有這種大規模的局面,是因為人家的領導重視這個,如果有領導作主撐腰,什麼問題都好解決。如果我自作主張把這些店都封了,我會吃官司。他們可以犯法,我們警察不能。而且,現在中國很多的法律,根本就不能執行,在法學上這個叫做「可執行性」不強。假幣犯罪算是一種(因為涉及到一個主觀意識上的問題),其他,比如新的交通法規定路人亂穿馬路罰款五元,這個也不具有可執行性,還有像噪音擾民,我們接到報案也無法處理,因為,到底什麼才能認定是「噪音」?多少分貝?什麼種類?這個也許應該是環境部門的事吧,結果我們還要被人家指著鼻子罵,就是因為很多的法律不具「可執行性」。現在你說的這種情況,我們平常也是只能按照法律規定例行的處理,但效果不大,無非抓抓人,關幾天,放出來後他們還是照樣。我們每天處理這個事情都累死了,您看,這還有一個呢,我們剛抓來的(我一看,旁邊果然有一個男青年被銬在那裡,目光從容自然,勝似閑庭信步。)而且,現在的罪犯越來越精了,對付的方法很多,比如故意用一些年齡低於16歲的少年從事犯罪,故意用一些懷孕的女人從事犯罪,我們還不能拿他們怎麼樣,沒法處理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因有感於其知名度,5月2日筆者特意前往考察了一番,果然名不虛傳。經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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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觀察到了一名約三四十歲左右男子,看樣子像是民工或在外務工人員,因與我一同是從佛山市車站走出來的,所以我判斷一定是外地來此的。也許他此前不知道「佛山假幣一條街」的大名,在那小商店順手要了瓶橙汁飲料,隨手就喝。(我注意到,小店的店員是觀察到了他已經開啟了瓶蓋臉上泛起一絲不易覺察的詭異:因為這樣一來就沒法退了,一定得買。)給了店員五元面值的鈔票,店員裝作仔細的看了一番,並趁人不備以其靈巧的速度撕去了鈔票的一個小角,立即對該男子說:對不起,您的錢有問題,這裡缺了一個角,您看!麻煩換一張!那男子一看,確實發現有個很小的缺角,於是就取回那五元,在袋裡摸索出一張五十元面值的鈔票遞給店員。店員這次又是很仔細地看了看,說:這張也不行,顏色不對,你看,這顏色就是不對啊!再換一張吧!男子左看右看,沒發覺有什麼不對,說:我這錢是新的,銀行取的,不可能有問題!但是店員一口咬定,硬是說他的錢不行。期間其他的店員也過來附和,都說錢有問題,要求換。男子只好更換,於是要回那五十的,又給了一張面值一百的人民幣。這下目標終於達成,只見那店員裝作去桌下去照看錢幣的真假,而實際以閃電般的速度迅速將男子給付的鈔票收入櫃中,令一手又取出一張鈔票,並很認真地對男子說:真對不起,您這張錢我用驗鈔機一照發現不行啊,麻煩給換一張!這時候,男子似乎生氣了,遂與店員爭執,男子稱他的錢是剛從銀行取的,不會有問題;店員稱如果沒問題,換一張也一樣,並要求一定得更換才行,期間不斷有其他店員上來助陣甚至威脅。男子無法,只好再更換一張。就這樣,該男子的面值一百元人民幣就被店員以自己的假幣偷換了。
我觀察到,類似的事情同時都在這「假幣一條街」不停的上演著。我當時在那站了有半個小時,就親眼見到有五起同樣的事故發生,其中一個小商鋪就發生兩起,重複作案;另三起是在另外的三家小商鋪.有的人被換了還渾然不知,有的人也發覺到自己被騙,但是被迫於威脅也無法,還有一個學生模樣的女孩(著校服,後證實是佛山某中學的在讀學生)當時立即就打電話110報警了,但是當時的答覆是「我們會將您的情況向有關部門反映,以後加強這一帶的治安管理」。也就是不了了之。不斷的有人被騙。後來有位同志根據知情人點撥,就在這街道轉過一路口,後面就是派出所,於是就立即去報了案。警察也來了,但是很簡單,就是那店員把換去的一百元人民幣退回給那位顧客了事,然後警察就走了,然後那店員就繼續照樣經營他的「生意」,並且旁邊的店員還不時過來安慰幾句,說現在生意好,得趕緊多做點事,警察那邊好辦,無非就是對付一下嘛。他們(指警察)也不能拿我們怎麼樣。我注意到他們是用湖南話互相溝通的.
這時侯,我有點看不下去了,於是我親自跑到當地的派出所,向他說明瞭我所觀察到的情況,詢問有什麼解決的辦法。為了能夠讓警察同志願意幫忙,我特意編造了一個謊言,聲稱我在此地被人騙了一百元,由於害怕到時候查無對證,我說案發時間是一個月以前。警察同志接待了我,說一個月以前的事現在無法辦了。我就說:那好,你們兩位警察同志換上便裝,我就犧牲一下,去那隨便買點東西,你們就可以親自看著那是如何操作的,你們自己親自取證,OK?警察說:這不行,我們這人手有限,我們不可能跟你去搞這個。而且,我們是警察身份,即便跟你去了,司法上也有「引誘犯罪」的嫌疑,很難辦。其實我們都知道你所說的情況,但是我們也沒辦法解決。主要原因,一是我們的警力很有限,不可能把有限的警力全部專門投入到這個事情上去;二是這種案件的界定非常困難,通常我們接到報案趕過去也無非是退回錢幣了事,在現場他們都會退,但我們抓他回來他就是死活不承認自己從事假幣交易,因為假幣犯罪必須要有「主觀上知道其是假幣」的條件,如他們不承認,按照治安管理法最多就是關幾天。然後他們一放出來,還是照樣從事他們的行當。他們那些人我們都基本很熟悉了,主要是來自湖南攸縣一帶,基本都有案底。其實我們也不希望自己的轄區內有這樣的事發生,但是目前還沒有很好的辦法。而且現在這種現象,不只是佛山,各大城市基本都有。
我聽他這麼一說,感覺似乎問題並不如我想像的那麼簡單。我說,我知道其他地方比如廣州深圳都有這種現象,但是人家最多是流動攤販打打游擊,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像你們佛山這樣整個一條街明目張膽全部是從事這種交易,這麼大的規模,還是正式的門面商鋪,這確實罕見啊!佛山假幣一條街已經是名聲在外了。
接待我的那位警察同志說,我們知道這個情況,但是,我只是個小跑腿的,這個問題我們是想解決也解決不了。中國的現狀是「人治」,離真正的「法治」還相當相當的遙遠,還有很長很長的路要走。比方說吧,如果您是張德江的兒子或侄子,呵呵,只要領導一句話,我們就可以立即把那些「假幣一條街」鏟除,但您不是。其他地方沒有這種大規模的局面,是因為人家的領導重視這個,如果有領導作主撐腰,什麼問題都好解決。如果我自作主張把這些店都封了,我會吃官司。他們可以犯法,我們警察不能。而且,現在中國很多的法律,根本就不能執行,在法學上這個叫做「可執行性」不強。假幣犯罪算是一種(因為涉及到一個主觀意識上的問題),其他,比如新的交通法規定路人亂穿馬路罰款五元,這個也不具有可執行性,還有像噪音擾民,我們接到報案也無法處理,因為,到底什麼才能認定是「噪音」?多少分貝?什麼種類?這個也許應該是環境部門的事吧,結果我們還要被人家指著鼻子罵,就是因為很多的法律不具「可執行性」。現在你說的這種情況,我們平常也是只能按照法律規定例行的處理,但效果不大,無非抓抓人,關幾天,放出來後他們還是照樣。我們每天處理這個事情都累死了,您看,這還有一個呢,我們剛抓來的(我一看,旁邊果然有一個男青年被銬在那裡,目光從容自然,勝似閑庭信步。)而且,現在的罪犯越來越精了,對付的方法很多,比如故意用一些年齡低於16歲的少年從事犯罪,故意用一些懷孕的女人從事犯罪,我們還不能拿他們怎麼樣,沒法處理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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