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城管大隊長劉克祥昨天在廣州中院審判法庭受審,他被指控在海珠區城管大隊大隊長任內,收了好處後對違章建築大開綠燈,受賄額人民幣一百餘萬元。五十四歲的劉克祥是天津人,據「南方都市報」報導,行賄人黃某逢年過節都會主動向他送上紅包,而黃某在海珠區的三處違章建築也因經常「聯絡感情」而得以保全。
一家投資公司未經報建就在鳳和村佔道私建廠房,按照規定理應拆除,公司負責人經人介紹找到劉克祥求情,希望城管部門能「高抬貴手」。在收了二十萬元好處費後,劉克祥對此睜隻眼閉隻眼,只是對公司在規劃紅線外的違規建築予以拆除,規劃紅線內的違規建築則不加過問。
報導說,由於經常「與人為善」,劉克祥在女兒出嫁時也得到了豐厚的「回報」。為了自己的違規建築免受查處,行賄人郭某是在劉家小姐的婚禮上送上人民幣二萬元。
據指控,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至二○○三年六月,劉克祥在擔任廣州市城管支隊海珠大隊大隊長期間,先後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一百零八萬八千元,港幣十八萬元及美元五千元。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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