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894年興中會成立時,孫中山起草《興中會章程》,制定了「驅除韃虜,恢復中國,創立合眾政府」的革命綱領,其中提出了「創立合眾政府」,這是孫中山受「美國式合眾政府」影響的主張。1905年同盟會成立,孫中山又提出「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軍地權」的革命宗旨。
二、1906年12月2日,孫中山在《民報》創刊週年會上,發表三民主義演說,並且提出「五權憲法」(指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五權)的主張;由於孫中山後來實行一黨專制,因此所謂的三民主義與五權憲法,只不過是一黨專制的婢女而已,談不上西方民主與三權分立的實質意義。
三、1911年辛亥革命後,孫中山在返國前,於巴黎提出:「中國於地理上分為二十二行省,加以三大屬地即蒙古、西藏、新疆是也,其面積實較全歐為大。各省氣候不同,故人民之習慣性質亦各隨氣候而為差異。似此情勢,於政治上萬不宜於中央集權,倘用北美聯邦制度,最為相宜。每省對於內政各有其完全自由,各負其統御整理之責;但於各省上建設一中央政府,專管軍事、外交、財政,則氣息自聯貫矣。」,這是孫中山對中國宜採用北美聯邦制度的意見。
四、1911年10月武昌革命,12月29日,17省代表在南京推舉孫中山,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在南京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時,就職演說中說,「國家幅員遼闊,各省自有其風氣所宜。前此清廷強以中央集權之法行之,以遂其偽立憲之術;今者各省聯合,互謀自治,此後行政,其於中央政府與各省之關係,調劑得宜。」。在此演講中,孫中山雖未提出聯邦制,但提出了「各省自治」與「中央與各省間權力平衡」的問題。
五、1911年辛亥革命後,孫中山在《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內容,採納了美國聯邦制的若干思想與制度;1912年8月國民黨成立宣言,主張「單一國制」;1922年5月7日,上海召開的「全國把團體國是會議」,制定了《國是會議憲法草案》,這部草案屬於聯邦制憲法,例如,其中規定「中華民國為聯省共和國」。
六、1919年5月,孫中山出版《建國方略•心理建設》,在《建國方略》之二實業計畫之第三部,主張「蒙古、新疆之殖民」,其中指出「一區之移民為數已足時,應授以自治特權」。孫中山竟然使用「殖民」與「授以自治特權」的概念,前者充分暴露了漢人利益中心與主體的思想,後者缺乏人民是主權者的基本概念。
七、1921年1月,孫中山在《同意南北意見》中,提出如果北京政府不接受他的聯省制要求,他將以南方統一北方。
八、1921年5月5日,孫中山在《就任大總統職宣言》中,提出分縣自治的主張,指出在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上,中央要分權於各省,各省又要分權於各縣,使地方自治與國家統一相結合。
九、1926年7月9日,國民黨誓師北伐,國民黨以具體的大一統行動,粉碎了所有人對聯邦政治與聯省自治的主張;孫中山這種以單邊主義與武力統一的做法,嚴重地破壞了當時正在萌芽的民主政治,例如,針對宋教仁一案,孫中山並不是循司法的途徑與程序,而是以武力來解決。
十、1924年1月20日至30日間,中國國民黨召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孫中山發表了國共合作的宣言,並於1月25日,致電哀悼列寧逝世;9月18日,發布《北伐宣言》。孫中山竟然與主張「暴力革命及無產階級專政」的政黨合作,他為了取得蘇聯對北伐的經援,竟然願意出賣道德的原則,完全偏離了民主正義的道路。
十一、1924年,孫中山《三民主義》之民權主義第三講:「中國現在有許多青年志士,還是主張爭平等自由,歐洲在一兩百年以來,本是爭平等自由,但是爭得的結果,實在是民權,因為有了民權,平等自由才能夠存在,如果沒有民權,平等自由不過是一種空名詞。」、「我們革命不能夠單說是爭平等,要主張爭民權。如果民權不能夠完全發達,就是爭到了平等,也不過是一時,不久便要消滅的,我們革命主張民權,雖然不拿平等做標題,但是在民權之中便包括提有平等。如果平等有時是好,當然是採用;如果不好,一定要除去。像這樣做去,才可以發達民權,才是善用平等。」
十二、1924年,孫中山《三民主義》之民權主義第四講:「主張聯省自治的人,表面上以為美國的地方基礎有許多小邦,各邦聯合,便能自治,便能富強;中國的地方基礎也有許多行省,也應該可以自治,可以富強,殊不知美國在獨立時候的情形究竟是怎麼樣。美國當獨立之後為什麼要聯邦呢?是因為那十三邦向來完全分裂,不相統屬,所以不能不聯合起來。至於我們中國的情形又是怎麼樣呢?中國本部形式上向來本分作十八省,另外加入東三省及新疆,一共是二十二省;此外還有熱河、綏遠、青海許多特別區域,及蒙古、西藏各屬地。這些地方,在清朝二百六十多年之中,都是統屬於清朝政府之下。推到明朝時候,各省也很統一。再推到元朝時候,不但是統一中國的版圖,且幾幾乎統一歐、亞兩洲。推到宋朝時候,各省原來也是很統一的;到了南渡以後,南方幾省也是統一的。更向上推到唐朝、漢朝,中國的各省沒有不是統一的。由此便知中國的各省在歷史上向來都是統一的,不是分裂的,不是不能統屬的;而且統一之時就是治,不統一之時就是亂的。美國之所以富強,不是由於各邦之獨立自治,不統一之時就是亂的。美國之所以富強,不是由於各邦之獨立自治不是由於各邦聯合後地進化所成的一個統一國家。所以美國的富強,是各邦統一的結果,不是各邦分裂的結果。中國原來既是統一的,便不應該把各省再來分開。中國眼前一時不能統一,是暫時的亂象,是由於武人割據作護符。若是這些武人有口實來各據一方,中國是再不能富強的。如果以美國聯邦制度就是富強的原因,那便是倒果為因。」
十三、1924年,孫中山《三民主義》之民權主義第五講:「比方在專制皇帝沒以有發達以前,中國堯舜是很好的皇帝,他們都是公天下,不是家天下。當時的君權還沒有十分發達,中國的君權是從堯舜以後才發達的。推到堯舜以前更沒有君權之可言,都是奉有能的人做皇帝,能夠替大家謀幸福的人可以組織政府。」、「我們要知道民權不是天生的,是人造成的。我們應該造成民權,交到人民,不要等人民來爭才交到他們。」
十四、1924年4月12日,發布《國民政府建國大綱》中,孫中山主張「凡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劃歸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質者劃歸地方,不偏於中央集權制或地方分權制」,這是他對中央與地方均權制的思想:他的建國大綱,是建立在一黨專制之上,因此具有反對西方地方自治與人民自決權利的本質。
十五、孫中山的民族思想,包含有西方「民族自決」與反帝國主義壓迫弱小民族等的思想。例如,他在民族主義與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中,主張民族自決;孫中山的民族思想,也包含有「大漢沙文主義」的思想,例如,他說「就歷史上說,我們四萬萬漢族是從那一條路走來的呢?也是自帝國主義一條路走來的。我們的祖宗從前常用政治力去侵略弱小民族」(民族主義第四講)、「中國自秦漢而後,都是一個民族造成一個國家」(民族主義第一講)、「就中國的民族說,總數是四萬萬人,當中參雜的不過是幾百萬蒙古人,百多萬滿洲人,幾百萬西藏人,百幾十萬回教之突厥人。外來的總數不過一千萬餘人。所以就大多數說 ,四萬萬中國可以說完全是漢人。同一血統、同一語言文字,同一宗教、同一習慣,完全是一個民族。」(民族主義第一講)、「中國四萬萬人是亞洲世界主義,一定要先講民族主義,所謂欲平天下者先治其國。把從前失去了的民族主義從新恢復起來,更要從而發揚光大之,然後再去談世界主義,乃有實際。」(民族主義第四講)
十六、孫中山在《民生主義》中,主張「平均地權、土地國有、耕者有其田、均貧富、節制資本」等;他又在《民生主義》中,指出「民生主義就是共產主義」,「共產主義是民生主義的理想,民生主義是共產主義的實行,兩種主義沒有設麼區別」。這些主張,代表了孫中山的左派思想,也導致了日後國民黨與共產黨,實行國有制度與反對自由市場的政治方針。
從上面的資料可知,孫中山對自由、平等、美國的聯邦政治等認知,是有問題的;這造成了他對「單一國家制」與「聯邦政治」之間,經常難以作抉擇;不僅如此,他的思想觀念,充滿了矛盾性,充分體現了西方民主思想與東方「漢人沙文主義與專制」意識,兩者之巨大衝突。
所謂的民權,必須建立在真正自由與平等的基礎上,也就是「人人擁有自由」與「人人平等」的理念;法國大革命時期,強調「主權在民」與「公意」,缺乏「人人擁有自由」與「人人平等」的價值,因此最後走向暴民政治與專制的結果。
孫中山以爭民權取代爭平等,例如,他說「我們革命不能夠單說是爭平等,要主張爭民權」(民權主義第三講);孫文以爭三民主義取代爭平等自由,例如,他說「中國革命黨不主張爭平等自由,主張爭三民主義。三民主義能夠實行,便有自由平等。」(民權主義第三講)。最後孫文的民權與三民主義,都不包含自由與平等的本質,並且成為漢人沙文主義與一黨專政下的犧牲品。
孫中山與許多的漢人一樣,喜歡用「諸國分治,導致亂源」的觀點,來取代「統一戰爭,導致亂源」的事實;然而,諸國分治,並不會導致亂源,反而會促成文化上自由發展與創造輝煌的時期,例如,先秦(戰國七國)與五四(各地軍政府)時代;就是因為各朝代要進行統一,才導致各地不必要的戰爭,例如,歷代新王朝前的統一戰爭。
孫中山缺乏「人人平等」的概念,例如,他將人分為三種,以此來建構「權」與「能」須分別的政治主張,他說「我對於人類的分別,是何所根據呢?就是根據於各人天賦的聰明才力。照我的分別,應該有三種人:第一種人叫做先知先覺,……第二種人叫做後知後覺,……第三種人叫做不知不覺」;民主政治,是由人民來選舉的政治,不是專制時代的賢能政治或精英政治,孫中山的思維,導致了日後崇尚個人主義與專斷獨裁的做法。
孫中山缺乏宗教上對「自由」認識的意義,真正的自由,包含有「遵守道德的戒律、保護他人自由的權利、為人類自由的價值奮鬥、將自由的價值推向世界」等責任的理念;他主張學生與軍人是沒有自由的,他還說「中國人為什麼是一片散沙呢?由於什麼東西弄成一片散沙呢?就是因為是各人的自由太多。由於中國人自由太多,所以中國要革命」(民權主義第二講),他對自由的認識,在思想層次上,非常貧困。
孫中山在民權主義的演講中,很喜歡用堯舜、秦王朝、義和團、太平天國與三國演義的例子,來闡述民權,例如,他說「我們可以拿《三國演義》來證明,譬如諸葛亮是有才學的,很有能幹的。」;他應該用西方民主的經典文獻,來闡述民主與民權等思想,例如,《五月花號公約》、美國《獨立宣言》、林肯《蓋茨堡演講》等,如此才有可能將這些概念,講得透徹。用專制時代的概念與例子,來解說現代民主與民權思想,具有一定的危險性。
由於孫中山對上述民權、自由與平等概念的貧困,造成了日後他主張個人崇拜與實行一黨專制的錯誤做法;1912年1月1日,經由所謂的17省代表推選,孫中山在南京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這種草率的選舉方式,完全不符合民主正義的程序,如何能取信於人民?孫中山連這種基本的民主原則,都不能堅持與奉行,還有什麼資格談民主?
孫中山一方面提「反帝國主義壓迫民族」、「民族自決」、「五族共和」,另外一方面又以漢族為主體,來主張「單一民族國家」、「中華民族」與「殖民新疆與蒙古」;這種徘徊在「人民自決與自治」與「漢人沙文主義與專制」的民族政策,實在令人無法苟同。由於孫中山所倡導的民族思想,具有漢人的沙文主義與排外的意識,因此後來的大陸政治,完全由漢人所操控,使許多地區的人民與民族,無法平等參與。
換言之,以「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的概念來革命,那就不可能有所謂的「民族平等」;必須是建立在「人人平等」的革命理念,才有可能產生「民主革命」與「人權革命」,這是毋庸置疑的概念。這種錯誤的觀念,造成了日後國民黨與共產黨,壓迫、剝削與實施內部殖民政策的做法。
有些漢人,喜歡用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的概念,來理解美國聯邦政治的權力形態,例如,孫中山的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概念(請參閱1924年孫文起草的《國民政府建國大綱》;孫文《三民主義》民權主義第四講),阻止了東亞大陸各地區的人民自決與地方自治;有些漢人喜歡用專制時代「郡」、「縣」與「市」的概念,來理解「美國的地方自治與行政組織;漢人喜歡用專制時代「省」與「州」的概念,來理解「美國聯邦政治前的各地獨立國家」與「美國聯邦政治中州的概念」,例如,1920年代的「聯省自治」與「自治省聯邦」運動,與美國獨立前13個殖民國家民主獨立運動,並不相同。
有些漢人,喜歡用「共和」來理解「民主」,例如,孫文經常稱「共和」(民主)、中華人民共和國等,漢人稱希臘與羅馬為共和國家;漢人最早的「共和」一詞,源於《史記》周本紀,召公與周公二相共同執政,故稱為共和;事實上,「共和」這個名稱,具有一定的爭議性,它的本質,仍是專制。
孫中山用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的概念,來理解美國式的聯邦政治,這是不對的!美國的聯邦政治,是建立在成員邦(州)自治的基礎上,成員邦有獨立制定「地方自治條款」(Home rule)的權利,成員邦授一部分的權力給聯邦政府,因此聯邦政府才擁有權利;這個人民權力的授予方式與主從關係,與奠基在漢人專制的「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概念,完全不同。
以2005年美國新奧爾良水災事件為例,有些漢人指責,美國總統缺乏具體關心災情的做法;事實上,美國州的事物,是由州長負責,在憲法上美國總統無權干涉;這就好像美國總統,無權使用聯邦行政的權力,來干涉各州與其所屬地方政府的事物。
美國是一個國家,但是每一州有獨立的憲章與政府,它可以稱之為「一國50州」與「一國50制」;每一個成員邦(州),都是「主權不獨立的國家」,也都具有「獨立自治」的功能。
用漢人專制時代的思維,來理解美國的聯邦制度,是不正確的!漢人用專制時代州、郡與縣等,與美國民主自治成員邦(州),並不同;前者是相對於中央集權的地方概念,後者「聯邦政府與州,並沒有行政上直接隸屬的關係」。
孫中山的社會主義思想與左派路線,完全與美國聯邦政治的精神,背道而馳。例如,他的《建國方略》與《民生主義》思想,明顯違反自由經濟與私有財產權的概念;他的「漢人沙文主義、大一統思想、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概念、一黨專制、個人崇拜主義」等,都嚴重地違反了聯邦政治的理念與制度。
有些人認為,只要未來大陸能夠民主化,就可以了,不必談什麼人民自治與自決!這是一個極錯誤的觀念,近一個世紀前,孫中山與當時的漢人,都犯過這種錯誤,這就是近一個世紀受漢人統治下東亞大陸人民苦難的原因;如果不是建立在充分「自由、平等、民主與人權」的民主政治,就不是真正的民主政治,也無法建立未來的聯邦政治,就會產生永無休止的戰爭與苦難,這個道理,應該很容易理解?
孫中山與當時代大多數的漢人,犯上述的錯誤,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們都是受傳統漢人文化(《四書》、《五經》)教育出身,因此如何能夠擺脫漢人沙文主義、大一統、中央集權、漢族中心主義與專制等意識的制約?
除非人能夠擺脫狹隘的民族意識與傳統專制文化制約,以「人的尊嚴與立場」、「人的道德與責任」與「尊重生命、尊重人性、尊重人權、尊重自然、尊重環境」等思維,來面對「人的文明」,否則人類如何能夠永久擺脫各種苦難與戰爭?
探討孫中山的聯邦與民主思想,有助於澄清一些歷史錯誤的概念,希望後共產時代,不要有人再犯同樣的錯誤,因為這塊苦難的大地與人民,已經無法再承受任何新的災難與錯誤了!
2006-2-22(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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