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報導,紐約的運輸勞工工會(Transport Workers Union)與公營的都會運輸局(MTA, Metropolitan Transportation Authority)之間的合約將在16日凌晨起失效,如果談判失敗,工會領袖有權發動約34,000名會員罷工。他們每天掌管疏運700萬乘客的交通系統。
工會與MTA的談判預定14日下午復談,力求避免紐約25年來首次交通大罷工。目前雙方的主要癥結在加薪、健保福利與退休金條款。資方提出兩年、加薪百分之五的合約,勞方則要求三年、加薪百分之二十四。工會說,如果在12月15日紐約大都會運輸署不能給他們這個合約,16日起將以地鐵大罷工來癱瘓紐約。
紐約地鐵每天通勤人數高達450萬人,一旦地鐵罷工,將造成美國重大的經濟損失。紐約市長彭博:「如果地鐵罷工,光是一天的經濟損失,至少就會達4億美元。」
紐約州法官13日曾根據該州禁止公務員罷工的法律,發布臨時強制令阻止運輸工人罷工。工人每罷工一天可能被罰款兩天薪資,對工會的罰款更重。市政府也提起訴訟,對工會求償100萬美元,每個工人求償25,000美元,以補償萬一罷工造成的損失。目前聯絡不上工會代表作回應。
為了避免罷工之後帶來的衝擊,紐約市長彭博提出緊急應變措施,這些措施包括:一旦發生罷工,所有進入曼哈頓96街以南的車輛在早上上班高峰期至少要有4人共乘;在下班高峰期,所有與曼哈頓連接的隧道、橋樑只出不進;
曼哈頓區附近的幾個大體育場將被徵用為共乘車輛專用停車場所;鼓勵市民多多使用輪渡和地鐵外的其他鐵路交通工具;教育局允許學校推遲兩個小時的上課時間;曼哈頓一些主要的街道將會被關閉等等。
另外,計程車在罷工期間可在已載客情況下搭載另外的乘客;洋基球場及榭亞球場設置乘客共乘停車專區;北方、長島、PATH等鐵路幹線及水上交通工具全數加入輸送行列,不是增加接駁車就是增加列車班次。
截至14日晚,紐約大都會捷運局與紐約交通運輸工會的談判仍處於僵持階段。儘管資方14日在談判中有所妥協,提高了漲薪幅度,但這仍與工人們的要求相距較大。捷運系統的不少輪休工作人員仍然走上街頭遊行示威,給正在進行的談判施加壓力。
中央社報導說,紐約皇后區的部分捷運系統員工舉行了抗議活動,他們高呼:「沒有合同,就不工作」、「我們需要尊重」等口號要求增加工資、改善福利待遇。工會領袖表示,資方開出的條件他們不能接受。
在紐約曼哈頓中城的中央車站,也有不少捷運系統員工聚會示威,還有民權領袖在這裡進行鼓動。一位在地鐵工作的華人說,他希望資方能同意工友們的要求,他不會當「工賊」,但他或許會在罷工期間選擇休假。
因爲罷工的威脅,眼下許多在曼哈頓的公司都人心惶惶,不過也有樂觀者認為勞資雙方會在最後一刻達成妥協,因為這在紐約是有先例的。
紐約大眾運輸系統史上有兩次罷工,1966年持續12天,1980年罷工11天。紐約州政府鑒於罷工嚴重影響經濟,1966年罷工事件後就擬定「泰勒法案」,規定大眾運輸工人罷工屬非法行為,紐約州高等法院12月13日已頒布禁制令,禁止紐約大眾運輸工人罷工。
如果工人仍執意罷工,將付出嚴重代價,不但工會遭罰款,屆時辛苦爭取到的加薪幅度,很可能拿來繳罰款。紐約市2002年也面臨一次罷工威脅,市政府當時曾大量散發、張貼緊急應變計畫,所幸罷工在最後一刻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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