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自稱受害的何女士說,她與丈夫結婚近四十年,感情一直不錯。後來,丈夫在外誤交損友,夫妻兩人關係轉差。今年春節,何女士到女兒在韶關的家中暫住。直至日前,何女士返回廣州,鄰居就跟何女士說,她丈夫在她走後數天,就帶了一個四十多歲的保姆回家,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兩人很可能有越軌行為。
何女士回家開門一看,果然發現丈夫與那個保姆同床而睡。她丈夫後來表示,保姆是他用每月一千元從家政公司請來的。
目前,廣州市幾乎所有非法經營的家政公司都有提供這項「保姆陪睡服務」,據說頗受男僱主歡迎,甚至有人稱讚這項服務「安全方便」。不少家政公司門口站滿求職的中年或年輕女子,當有男性走近時,她們就趨前問道:「先生,你找保姆嗎?」一邊說,還一邊大拋媚眼。
據瞭解,一些家政公司不僅張貼提供保姆陪月、帶小孩等服務的宣傳單,有的傳單上還公然印有「情感陪護、伴遊」等特殊服務。據透露,除了每月工資外,每次發生關係後還要付小費。
「上床保姆」學歷低,若男僱主要求特殊服務時,她們的工資往往較其他保姆高出一倍有多。據其中一位「上床保姆」表示,如果男僱主沒有妻室,要她全天候服侍,價錢較高,每月工資起碼一千元以上;如果男僱主家中有妻子,又想享齊人之福,就要付七八百元;如果男僱主真的僅需要一個做家務的保姆,每月則只收四百元。
有人指出,這種「上床保姆」的出現,給家庭帶來破壞,被斥指為不道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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