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庚是遼寧省公安廳的警察,1999年7月20日後,因去北京上訪被停職迫害。後因製作法輪功真相資料,曾多次被關押在瀋陽馬三家,撫順吳家堡子,瀋陽張士等勞教院,受盡折磨。
據悉,在馬三家勞教院男隊,彭庚即被毒打至毀容,警察還在他破裂流血的傷口上撒鹽,並令其在烈日下曝晒。
2002年8月彭庚再次被抓。法庭開庭時,辯護律師引用現行法律條文,公開稱:修煉法輪功不但無罪,而且是大好事。法官被律師辯駁得啞口無言,在庭的審判人員也都清楚彭庚是無罪的,但由於610的強行命令,彭庚仍被非法判處13年監禁。
在瀋陽監獄,彭庚一直絕食抗議,長達一年多時間裏沒有正常進食。在此期間,610命令監獄野蠻灌食,導致彭庚肺部受傷,經常吐血,最後引發肺結核,大口吐血,生命垂危。
知情者透露,當時監獄和醫院都同意保外就醫,但610則堅持著說:「絕食,死了也不放」。2005年7月14日彭庚被迫害致死,年僅3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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