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志剛案
孫志剛,27歲,2001年,他畢業於武漢科技學院,之後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20多天前,他應聘來到廣州一家服裝公司。
因為剛來廣州,孫志剛還沒辦理暫住證,當晚他出門時,也沒隨身攜帶身份證。
當晚11點左右,與他同住的成先生(化名)接到了一個手機打來的電話,孫志剛在電話中說,他因為沒有暫住證而被帶到了黃村街派出所。
在一份《城市收容「三無」人員詢問登記表》中,孫志剛是這樣填寫的:「我在東圃黃村街上逛街,被治安人員盤問後發現沒有辦理暫住證,後被帶到黃村街派出所。」
孫志剛在電話中讓成先生「帶著身份證和錢」去保釋他,於是,成先生和另一個同事立刻趕往黃村街派出所,到達時已接近晚12點。
出於某種現在不為人所知的原因,成先生被警方告知「孫志剛有身份證也不能保釋」。在那裡,成先生親眼看到許多人被陸續保了出來,但他先後找了兩名警察希望保人,但那兩名警察在看到正在被訊問的孫志剛後,都說「這個人不行」,但並沒解釋原因。
成先生說,其中一個警察還讓他去看有關條例,說他們有權力收容誰。
成先生很納悶,於是打電話給廣州本地的朋友,他的朋友告訴他,之所以警方不願保釋,可能有兩種情況,一是孫志剛「犯了事」,二是「頂了嘴」。
成先生回憶說,他後來在派出所的一個辦公窗口看到了孫志剛,於是偷偷跟過去問他「怎麼被抓的,有沒有不合作」,孫回答說「沒幹什麼,才出來就被抓了」。成先生說,「他(孫志剛)承認跟警察頂過嘴,但他認為自己說的話不是很嚴重」。
警察隨後讓孫志剛寫材料,成先生和孫志剛從此再沒見過面。
第二天,孫的另一個朋友接到孫從收容站裡打出的電話,據他回憶,孫在電話中「有些結巴,說話速度很快,感覺他非常恐懼」。於是,他通知孫志剛所在公司的老闆去收容站保人。之後,孫的一個同事去了一次,但被告知保人手續不全,在開好各種證明以後,公司老闆親自趕到廣州市收容遣送中轉站,但收容站那時要下班了,要保人得等到第二天。
3月19日,孫志剛的朋友打電話詢問收容站,這才知道孫志剛已經被送到醫院(廣州收容人員救治站)去了。在護理記錄上,醫院接收的時間是18日晚11點30分。
成先生說,當時他們想去醫院見孫志剛,又被醫生告知不能見,而且必須是孫志剛親屬才能前來保人。
20日中午,當孫的朋友再次打電話詢問時,得到的回答讓他們至今難以相信:孫志剛死了,死因是心臟病。
護理記錄表明,入院時,孫志剛「失眠、心慌、尿頻、噁心嘔吐,意識清醒,表現安靜」,之後住院的時間,孫志剛幾乎一直「睡眠」:直到3月20日早上10 點,護士查房時發現孫志剛「病情迅速變化,面色蒼白、不語不動,呼吸微弱,血壓已經測不到」。醫生在10點15分採取注射腎上腺素等治療手段,10分鐘後,宣布停止一切治療。孫志剛走完了他27年的人生路。
醫院讓孫志剛的朋友去殯儀館等著。孫的朋友趕到殯儀館後又過了兩個小時,屍體運到。
護理記錄上,孫的死亡時間是2003年3月20日10點25分。
孫志剛是被打死的
屍檢結果表明:孫志剛死前幾天內曾遭毒打並最終導致死亡
醫院在護理記錄中認為,孫是猝死,死因是腦血管意外,心臟病突發。
在向法醫提出屍檢委託時,院方的說法仍是「猝死、腦血管意外」。據3月18日的值班醫生介紹,孫志剛入院時曾說自己有心臟病史,據此推斷孫志剛死於心臟病。但是,這個說法遭到了孫志剛家屬和同學的反駁,孫志剛父親表示,從來不知道兒子有心臟病。
同樣,法醫屍檢的結果也推翻了院方的診斷。在中山大學中山醫學院法醫鑑定中心4月18日出具的檢驗鑑定書中,明確指出:「綜合分析,孫志剛符合大面積軟組織損傷致創傷性休剋死亡」。
雖然孫的身體表面上看不出致命傷痕,但是在切開腰背部以後,法醫發現,孫志剛的皮下組織出現了厚達3.5厘米的出血,其範圍更是大到60×50厘米。孫志剛生前是一個身高一米七四、肩寬背闊的小夥子,這麼大的出血範圍,意味著他整個背部差不多全都是出血區了。
「翻開肌肉,到處都是一砣一砣的血塊」4月3日,中山大學中山醫學院法醫鑑定中心解剖孫志剛屍體,孫志剛的兩個叔叔孫兵武和孫海松在現場目睹瞭解剖過程。「慘不忍睹!」孫兵武說,「屍體上沒穿衣服,所以傷很明顯。」
孫兵武說,他看到孫志剛雙肩各有兩個直徑約1.5厘米的圓形黑印,每個膝蓋上,也有五六個這樣的黑印,這些黑印就像是「滴到白牆上的黑油漆那樣明顯」。孫兵武說,他當時聽到一名參加屍體解剖的人說「這肯定是火燙的」。
孫兵武說,他看到在孫志剛的左肋部,有一團拳頭大小的紅腫,背部的傷甚至把負責屍檢的醫生「嚇了一跳」,「從肩到臀部,全是暗紅色,還有很多條長條狀傷痕。」醫生從背部切下第一刀,隨著手術刀划動,一條黑線顯現出來,切下第二刀的時候,顯現出一砣砣的黑血塊。
法醫的檢查還證明,死者的其他內臟器官沒有出現問題,「未見致死性病理改變」。
法醫的屍檢結果表明:孫志剛死亡的原因,就是背部大面積的內傷。
鑑定書上的「分析說明」還指出,孫的身體表面有多處挫擦傷,背部可以明顯看到條形皮下出血,除了腰背部的大面積出血以外,肋間肌肉也可以看到大面積出血。
「從軟組織大面積損傷到死亡,這個過程一般發生在72小時內。」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一名外科醫生介紹:「軟組織損傷導致細胞壞死出血,由於出血發生在體內,所以眼睛看不見,情況嚴重會導致廣泛性血管內融血,這一症狀也被稱作DIC。DIC是治療的轉折點,一旦發生,患者一般會迅速死亡,極難救治。所以類似的治療,早期都以止血、抗休克為主,目的是阻止病情進入DIC階段,沒有發生DIC,患者生還希望極大。」
3月18日晚上11點30分,孫志剛被收容站工作人員送到醫院(廣州市收容人員救治站)。當天值班醫生在體檢病歷「外科情況」一欄裡的記錄只有一個字:「無」,「精神檢查」一欄裡的記錄是「未見明顯異常,情感適切」,初步印象判斷孫志剛患有焦慮症或心臟病。
對於孫志剛背部大面積暗紅色腫脹,雙肩和雙膝上可疑的黑點以及肋部明顯的紅腫,病歷上沒有任何記錄。在採訪中,當晚的值班醫生承認,由於當晚天黑,沒有發現孫志剛的外傷,第二天,「由於患者穿著衣服,也沒有主動說有外傷」,還是沒有發現孫志剛嚴重的外傷。
「(護理記錄中)所謂的睡眠很可能其實是休克」,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的外科醫生:「由於內臟出血,血壓下降,患者會出現創傷性休克,這是發生DIC症狀的前兆之一,應該立即採取搶救措施。」
但是護理記錄上,還只是註明「(患者)本班睡眠」。
按法醫的說法,孫志剛體內的大出血,是被鈍物打擊的結果,而且不止一次。「一次打擊解釋不了這麼大面積的出血」,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法醫在看完屍檢結果以後說。
從屍檢結果看,孫志剛死前幾天內被人毆打並最終導致死亡已是不爭的事實。
更值得注意的是,孫身體表面的傷痕並不多,而皮下組織卻有大面積軟組織創傷,法醫告訴記者,一般情況,在冬季穿著很厚的衣服的情況下,如果被打,就會出現這種情況。
而3月17日至3月20日的有關氣象資料表明,廣州市溫度在16℃-28℃之間,這樣的天氣,孫當然不可能「穿得像冬天一樣」。
那3天,孫志剛在黃村街派出所、收容站和醫院度過的最後生涯,看來遠不像各種表格和記錄中寫得那麼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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