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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為再次潛逃鋪黑道 被遣返時間可能提前

 2005-08-29 18:1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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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昌星有潛逃風險,遣返他的時間恐怕要提早而非拖延了。」--加拿大移民局官員泰斯勒

  國際先驅導報駐渥太華記者楊士龍報導 8月26日,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將再次舉行聽證會(新浪編者註:加拿大移民局再次聆訊決定繼續拘押賴昌星),以決定是否將繼續關押或釋放中國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

  8月13日晚,一直押保獲釋在外的賴昌星因違反宵禁令,在溫哥華市西區一飯店參加生日聚會,被加邊境服務局人員逮捕。移民及難民局16日舉行了一次聽證會後,認為賴昌星有潛逃的危險,遂於19日對他做出繼續拘留7天的決定。

 拘留中心裏結識「黑老大」

  13日晚9時,賴昌星在溫哥華西區的一家魚翅飯店被加邊境服務局人員逮個正著。賴昌星辯解說,他是在參加朋友女兒的生日慶祝會。賴昌星所說的這個朋友姓朱,英文名威廉。而移民及難民局律師特倫透露,威廉與溫哥華的華人黑幫「大圈幫」有牽連。

  據稱賴昌星有愛吃魚翅的癖好,幾年前,加移民及難民局曾監視到他在溫哥華另一飯店吃鮑魚,一次就花了上千加元。而賴昌星此次被捕的這家飯店的魚翅宴價格也很昂貴,一份價值上百加元。

  移民及難民局19日公布了賴昌星在16日聽證會上的供述。賴昌星稱,他是2000年被關押在溫哥華華埠拘留中心教堂內與威廉認識的,但他非但不知道朱與「大圈幫」有什麼關係,也不清楚何為「大圈幫」。從拘留中心出來後,他與威廉一直沒有聯繫,直到3個多月前,他在家附近與威廉「巧遇」。

  賴昌星說,他們兩家離得不遠,自己外出時經常見到威廉和他兩歲的女兒。因為喜歡那小女孩,他還經常抱著她,給她買糖果吃。賴昌星稱,他是13日晚7點接到威廉的邀請電話,去參加女兒生日宴的。考慮到若不參加,恐怕過意不去,於是決定赴宴,送上50加元的生日賀禮就回家,不想被一再挽留到切生日
蛋糕。

  賴昌星有潛逃風險

  賴昌星一家1999年8月13日以遊客身份進入加拿大。2000年3月他的旅遊簽證到期,加拿大向他發出「有條件離境令」。當年6月,賴昌星提出難民申請,但一直被拒絕。在這次被捕之前,賴昌星及妻子除在拘留中心呆過一段時間外,實際上一直被軟禁在家,他們交了8萬加元保釋金。根據禁令,賴昌星每天只可以在下午1點半至6點半外出。賴昌星當時的保釋條件上包括禁止與黑幫成員接觸、不得去賭場等。

  加移民及難民局官員泰斯勒19日說,如果賴昌星在聽證會上能夠老老實實承認錯誤,他還有可能原諒賴的這次違反宵禁的行為,但賴昌星從一開始就想隱瞞自己的行為。

  泰斯勒說,賴昌星的供詞有很多疑點。首先,賴稱自己外出是想去參加生日宴會,但他應該知道自己現在處於軟禁之中,無權選擇自己想做什麼。更何況與賴一同參加晚宴的人中,有不少都有犯罪記錄,且是「大圈幫」中知名人物。

  移民及難民局律師特倫還對賴昌星所謂「朱威廉就住在他家附近」的說法提出質疑。特倫說,威廉登記了兩處不同的住址,一處在溫哥華東7街3000號路段,另一處在溫哥華基奇納街2000號路段。這兩個地址都與賴昌星目前的住所相距甚遠。

  此外,今年1月賴昌星就曾去賭場並被安全人員拍下了錄像,這次是「再犯」。泰斯勒說,賴再次違反宵禁令說明其有「潛逃風險」,他有「很明顯的理由不想被遣返回中國」,他顯然試圖隱瞞自己曾計畫參加宴會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遣返他的時間恐怕「要提早而非拖延了」。泰斯勒決定在8月26日對賴昌星再次進行聽證。如果屆時決定繼續拘押,將每隔30天對他進行一次聽證。

  在香港還有公司資產? 

  移民及難民局官員還透露,這次把賴昌星「逮個正著」,全靠一個名叫托尼的男子12日的通風報信。這位托尼先生還說,賴昌星欠他20萬加元。

  但賴昌星在聽證會上一口否認,說自己是在當晚才接到宴會邀請的。如果托尼早一天知道,那這可能是他設的一個圈套,不知他與威廉之間是什麼瓜葛。賴昌星還聲稱,自己欠托尼的錢早在今年年初就由一個在香港的朋友幫忙還清了。

  特倫指出,賴的這一說法讓人再次懷疑他在自己財政狀況問題也撒了謊。此前,賴曾在很多場合說自己財政狀況不好,錢快花完了。但有信息顯示,賴昌星在香港還擁有一家化學有限公司。一旦賴需要錢,他可以變賣公司資產。

  然而賴昌星辯解說,自己在香港並沒有公司,並要求移民及難民局拿出證據。但他卻沒有說明,香港的那個朋友憑什麼這麼慷慨,一下子幫他還清欠托尼的20萬加元。特倫還指出,賴昌星明知已過宵禁時間,仍然外出赴宴,屬於「明知故犯」,是對加拿大法律的極大「藐視」。

  此外,賴昌星的難民申請已多次被拒絕,目前他只是等待加拿大最高法院對他的上訴進行裁決。賴昌星的律師戴維.馬塔斯聲稱,最高法院的上訴程序目前仍處於移交材料階段,即使上訴被拒絕,還需要進行遣返前的風險評估,距離真正遣返尚有1年半至2年時間。但特倫說,他相信已接近對賴實施遣返階段,不會無限期拘留。因此,他要求當局繼續拘押賴昌星,並沒收他交納的8萬加元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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