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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務院關注馬國限制新聞自由

 2005-08-18 23:0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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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月17日的新聞例會上,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在回答關於馬國扣押大紀元的提問時說,美國對於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支持,以及言論自由的重要性是舉世皆知的,美國已在過去的國務院公告中表達了對於馬來西亞與言論自由有關的法律,以及其可能對言論自由所採取的限制的關注。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邁可邁克(Sean MCCORMACK)是在8月17日美國國務院新聞例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發表這番言論的。

  美國務院另一名高級官員上個星期在回答關於馬國扣押大紀元問題的提問時說,「美國對於言論自由的支持是眾所周知的。對於馬來西亞的情況,可參照我們關於馬來西亞的人權公告。」

  美國國務院在2004年關於馬來西亞的人權公告中譴責了馬國政府對資訊傳播的壓制、對外國雜誌在馬國發行的干涉,以及馬來西亞法律中以「國家安全」為由對言論自由做出的限制。

  國務院公告說,「(馬來西亞)政府有時直接地限制它視為對國家利益造成困窘或偏見的資訊的傳播。例如,政府繼續不允許公開透露大氣污染指數或登革熱的死亡人數。在8月18日,官方新聞代理,國家新聞社(Bernama),對所有的媒體傳達了指示,據報導這指示來自於總理的部門,不許報導任何有關禽流感的爆發。」

  公告還譴責了2003 年馬國政府對幾本外國雜誌的發行和銷售的干涉,包括《遠東經濟回顧》(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和《經濟學家》(The Economist)。公告稱:「政府官員,包括當時的總理穆罕默德(Mahathir),繼續指責外國媒體對國家不懷好意和故意專注於負面新聞來誤傳國家的政治和經濟環境。2003年,當時的內政部副部長說,如果任何外國雜誌對國家和國家領袖做無根據的指控,政府會考慮對它發出禁令。」

  美國國務院公告在譴責馬國法律中對言論自由的限制時說,雖然馬來西亞憲法中有保障言論和新聞自由的條款,但在實施上,政府限制了表達的自由,新聞工作者也必須實行自我審查。根據(馬來西亞)政府的說法,這自由的限制是為了保護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和與其它國家的友好的關係不得已的作為。

  美國國務院公告還特別譴責了以「公共安全」為由限制言論自由。公告說,「煽動叛亂法令禁止公開評論關於被定義為敏感的問題,譬如種族和宗教事宜。實行上,煽動叛亂法令、政府機密法令(OSA)、犯罪誹謗法律、和一些其它法律曾用來限制或壓制異議者的言論。

  大紀元總編郭軍女士表示,大紀元總部在美國,屬於美國公司,應該受到美國法律的保護。

  政論家曹長青稱,馬國扣押大紀元,說明中共對大紀元組織的《九評》、退黨活動等構成的影響有相當的恐懼,尤其擔心馬來西亞華人將這些消息傳回中國大陸。這是心虛的表現。大紀元高揚道德的旗幟,應該會吸引更多有良知的中國人呼應,使正義真實的聲音傳播得更廣。(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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