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隱婚」只因太多的難言之隱
重慶某通訊公司的OFFICE LADY(簡稱OL)小梁一次與未婚女同事去見客戶,兩人暗存競爭。小梁自認工作經驗豐富,更有優勢。一見面,客戶誇她倆年輕漂亮,一定是才出校門,那位同事馬上表示自己大學剛畢業,而小梁孩子都快上學了。此後,關於業務上的事宜那位客戶只和那位年輕同事聯繫。梁女士的能力受到上司懷疑決定離開公司,她告訴記者,從此再也不會向同事透露自己婚姻狀況。
隨著職場競爭的日益激烈,越來越多像小梁這樣的OFFICE LADY感受到來自未婚女孩的威脅。除了各類招聘簡章中「未婚」要求傳達的信息外,在職場,未婚女性多數比已婚女性幸運:犯了錯誤可以撒嬌以外,工作忙不完可以找男同事求援,與客戶接洽可以利用對手輕敵的心態拿到滿意的定單……未婚傳達給上司的信息是「我無牽無挂,為工作可以全力以赴」;傳達給男同事的信息則是「我是自由的」;傳達給客戶的信息更為關鍵--「隨時提供客戶服務,解決產品問題,不會背上破壞他人婚姻生活的罪名。」
「35歲的單身比25歲的已婚女子年輕!」重慶某房地產公司負責大客戶的馮女士這樣「教育」記者:「從用人角度考慮,單身女性精力充沛,對客戶更有吸引力。」她以售樓小姐的業績舉例說,年輕漂亮的單身女孩業績牌永遠紅旗飄揚,至於已婚女性,她根本沒有勇氣聘用她們。她說,女人一旦結婚就好像失去了顏色,誰都不會注意,就像丟在牆角的破衣櫃,可以用來裝些雜物,但是決不用來裝新的時尚服飾。面對種種不公平的對待,隱婚成為一根救命繩,將她們從牆角拉出來,站在眾人中間,秀出真我風采。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除了職場激烈的競爭外,希望與朋友、同事保持婚前的融洽關係,也成為「隱婚理由。」重慶某都市報記者小李沿襲著重慶美女漂亮、耿直的優點,晚上報社截稿後,她必會與朋友一起吃飯、娛樂,當記者問起她有沒有男朋友時,她神秘地轉轉小指上的白金指環:「已經結婚三年了,但我只領結婚證,沒有舉行婚禮,所以很多人不知道!」她向記者解釋,下班後,一大夥同事相約出去玩耍,已經結婚的女性很少在受邀的行列,因為沒有人希望在玩到高潮的時候突然有個人離席,原因是老公要查勤,在單身逍遙派的眼中已婚女性再也不屬於她自己,而是家庭的代名詞,約她就等於約她的家庭。在重慶朝天門大正商場上班的小李告訴記者,感情是很隱私的事,不想有太多人知道。當記者問到如果有人主動問起,她會怎麼做時,她說:「馬上否認。」小李表示,單位女同事多,很多時候當人家發現你已名花有主就會變得很八卦,一語不合,同事之間的關係會發生微妙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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