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噓發包新機場工程騙1135萬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1年,肖漢明經朋友張某介紹認識了郭某。一次吃飯中,肖漢明以「廣東省建設實業發展總公司」的老總的身份出現,並稱公司承接了廣州白雲新機場的建設工程。他吹噓該工程是「中央直批的價值人民幣63億元的免標工程」,承諾可以分包給郭某人民幣3億元造價的工程,並成立「廣東省建設實業發展總公司第一工程處」,由郭某擔任該工程處法人代表。
為了騙得郭某的信任,肖漢明還向他出示了偽造的「廣東省建設實業發展總公司」營業執照、該司「第一工程處」營業執照、《廣東省人民政府文件列建字36 號》等大量材料。看到一份份蓋著紅章的文件,又看到肖漢明整日開著「大奔」出入高檔場所,郭某對肖所言深信不疑。之後,肖漢明以找人辦事需要活動經費為由,數十次以「借款」為名,騙取了被害人郭某現金1135.89萬元。
虛構莫須有工程項目再騙145萬
為了表示自己心底「坦蕩無私」,肖漢明每次「借款」都讓郭某寫好借據,自己當著郭某的面在上邊簽名。2002年4月,肖漢明作為還款,開具了3張800萬元的現金支票給郭某,騙回了其寫給郭某的800萬元借條。但讓郭某沒想到的是,這些支票日後據查,全部是空頭支票。
肖漢明的騙術不僅於此。 2002年1月,他虛構自己的明油達公司正在申辦一個名為「廣州國際醫藥網路保健中心」的項目,再次以需各種申辦費用為由,騙取郭某人民幣145萬元,並用4張虛假繳款收據從郭某手中騙回145萬元的借條。
冒充中央領導打電話又騙110萬
2002年5月,肖漢明告訴郭某,「廣州國際醫藥網路保健中心」項目搞不了了,國家要撥給他們一筆補償款,但之前要郭捐出100萬元的扶貧金。就在郭某開始產生懷疑的時候,他「意外」地接到了兩位中央有關領導「親自」打來的電話。由於兩位「領導」在電話中的聲音和郭某平日在電視中聽到的一模一樣,他簡直受寵若驚。此時,戶頭上已經沒有多少錢的郭某,為了湊足錢,竟以經營廣東省某廳罰沒走私柴油的名義,夥同肖漢明,從自己朋友余某處騙得現金110萬元。
庭審實錄 自稱不識字推翻口供
今年已經39歲的肖漢明,自稱自幼家窮,一輩子只念過20天的小學就輟學了,至今除了自己的名字外,大字不識。就是這個目不識丁的男子,卻憑著自己的如簧巧舌,逐漸在商場上混成了開「大奔」的「老總」。案發前,他的身份是廣東明油達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然而,2003年夏,茂名市和廣州市警方幾乎同時接到報案,稱肖漢明涉嫌合同詐騙,同年9月,肖漢明被批准逮捕。
昨日在法庭上,肖漢明以自己不識字為由,推翻了自己曾作的供述。對於公訴人在庭上對自己的發問,肖表現得頗不以為然,一律以「那是郭某的事,不關我的事」作答。最後陳述時,肖漢明連聲大呼冤枉:「他們設計來陷害我這個沒有文化的人,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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