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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小姐"她們都是窮人的孩子(圖)

 2005-07-03 03:5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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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被燒死了,屍體無人認領,它足以說明「小姐」社會地位的卑下和命運的悲慘...

據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報導:6月10日中午在汕頭市潮南區華南賓館發生了一場特大火災,有31人被燒死,15人受傷,多為女性。「她們中很多人的親屬,並不知道她們在這裡工作,也不知道她們受傷或者已經遇難」,屍體當時無人認領。據知情人反映,在這個賓館內有一百多名「小姐」從事色情交易。

「大火燒出色情樓」,不論該市蘇副市長承認還是不承認,這都是不爭的事實。全國類似這樣的色情樓還有多少?還有多少這樣的「小姐」?誰也說不清。


記者發現牆上的告示

人都被燒死了,屍體無人認領,它足以說明「小姐」社會地位的卑下和命運的悲慘。綜觀「小姐」們的出身,她們多是來自農村和城市弱勢群體,多是窮人的孩子。她們是不甘貧窮走出家鄉的,多數是被逼良為娼的,有的是被壞人引誘上當的。她們是真正的被侮辱、被蹂躪、被迫害的人。她們沒有社會地位和政治地位,她們處在社會的最底層,飽受「豺狼虎豹」的踐踏,隨時有生命危險,嫖客殺死暗娼的現象時有發生。她們是愛滋病等致命疾病的高危人群,往往「紅顏薄命」。她們忍受人間最大的恥辱,卻沒處訴說自己的心聲,躲在黑暗角落裡,不被人們所認知。但她們是一個不可忽視的群體,她們的存在,應該受到應有的關注和重視。

「小姐」現象,幾乎是和改革開放同時產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我們黨和國家成功的遣散了妓女,把她們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勞動者,消滅了嫖娼賣淫現象。但改革開放以後,門窗打開,蒼蠅蚊子也隨之而來,暗娼應運而生。雖然,我國〈〈刑法〉〉條款對嫖娼賣淫制裁比較嚴厲,但貫徹起來雷聲大、雨點小,被一些地方官 「小姐有利於招商引資」的發展觀所廢止。出現了地方官的執政理念和國家法律打架的現象。在一些地方權大於法,致使色情交易愈演愈烈。使越來越多的「小姐」 走向深淵,現在該是拉她們一把的時候了。

如何拯救她們?辦法是有的。一是按法辦事,懲辦老鴇,遣散「小姐」,使她們脫離苦海,這一點主觀上願意辦,國家機器掌握在我們手裡,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二是要把妓女和社會上其他犯罪份子區別開來,關愛她們,她們也是人,也需要人格上的尊重;第三,懲治嫖客,從根本上消除色情交易的土壤。

總之,性交易是腐朽沒落的東西,決不應該成為一個國家發達進步的標緻,成為刺激經濟發展的潤滑劑。我們千萬不要忘記古人戀奢亡國的教訓。(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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