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日下午在長春市人民大街上,一名身穿帶字的白大褂的女子跪在路中間,她聲稱自己的22歲的兒子在今年四月份時,被車撞死,司機逃逸。她多次找到事發交警部門,後交警部門通過目擊者找到肇事司機和車輛。但是由於雙方都同意協商解決事故,就未追究司機法律責任。可是司機只出4萬元賠償,死者母親表示不同意,交警部門也不再為該案調解。就這樣她只得到了2萬元賠償款後司機就不知去向了,當她再次找到當地交警部門時,卻沒人過問她的事。
所以她今天穿上了一件寫有懲治殺人犯,為兒子討公道字樣的大褂跪在路中間,希望載有省市領導的車輛經過時她要攔住伸冤。
(中青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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