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新加坡法律的何俊仁律師表示,新加坡幾乎沒有律師敢接人權案,一方面新加坡法律沒有落實人權條款,另一方面法官也可以任意扭曲法律去迎合政府的意思。
香港「阻街」上訴案代表律師何俊仁: 80年代有一個個案,我們打到英國樞密院上訴成功,推翻了新加坡最高法庭的決定,新加坡在第2年就取消了上訴到樞密院的渠道,接著再把法律修改。
他和其他香港律師也嘗試幫助新加坡的異見人士,包括新加坡民主黨秘書長徐順全打官司,但最後因為新加坡政府不同意外地律師接案而沒有成事。
談到香港的「阻街」案法輪功控罪被推翻,何俊仁說,香港雖然沒有民主,但法治是重要財富,而法治中人權是重要的衡量準則。香港《基本法》39條也引入兩個國際人權公約,落實人權的保障,而新加坡的法律就完全不能保障人權。
香港「阻街」上訴案代表律師何俊仁:他不會視國際人權公約適用於新加坡本地的法律,新加坡可能會參考,但不構成新加坡本土的法律。
何俊仁進一步說,新加坡是專制政府,也是中共學習的方向。他的做法是政府所制定的規則就是合法,一定要根據政府所制定的規則來辦事,從法律來說其實是錯誤。
香港「阻街」上訴案代表律師何俊仁:因為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德國的法律是很清晰的,納粹黨的法律都是經過國會樣樣擔保出來的,但是戰後很多戰犯被控告違反人道的罪行時,這些戰犯說我是根據德國的法律做的,而戰後的德國法庭是不接受的,因為這些是違反人道、違反人權的法律。
他強調,一個真正尊重法治的地方,人權是非常重要的。要改善新加坡人權,新加坡人民也要付出努力,因為新加坡人民受專制政府的壓力,安於現狀而不敢說話。但他相信,新加坡李家王朝的專制政府是不會持久的。新唐人記者梁珍在香港報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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