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京報》5月6日援引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指出,鑒於「目前的審計體制是憲法規定的,如有改動則首先要修改憲法,而中國短期內不會因此修憲」,以及「地方審計機關由當地政府管理,是當地政府重要的監督手段。目前,省長、市長對審計工作都非常重視,現行審計體制有利於審計工作的開展」,因此,中國暫不會實施審計系統的垂直管理。
所謂「垂宜管理」,就是中央審計部門直接指揮地方審計的制度。一直以來,地方的審計官員都是向地方的黨委書記負責,而他們要監督的終極對象,正正就是這位他們的頂頭上司。地方一把手現時可以通過人事編列以及財政控制等方法,向審計官員施壓,讓地方審計官員不敢揭露問題。因此,研究政治制度的學者,一直都建議所有地方審計官員應直接向中央審計部門負責。這就是所謂的「垂直管理」。
在沒有垂直管理的情況下,地方一把手每每可以通過種種藉口對審計官員施以有形無形的壓力。近日,中國湖北襄陽今年曾發生地方審計官員沒有工資的問題。 2003年,原襄陽區審計局局長衛軍因挪用公款145萬元,法院一審判其無期徒刑。時過兩年,審計工作卻陷入困境,2005年4月1日,襄陽區經濟責任審計局(以下簡稱經責局)職員汪慶萍,向在北京的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髮出了求救信。中國觀察家都指出,襄陽審計機構面臨的問題,正是地方審計困難運轉的一個樣本。現時並沒有足夠證據證實襄陽的個案是地方官員向審計職員報復的例子,但這次事件也在在說明瞭地方審計官員沒有獨立系統的一個毛病。
另外,在地方審計官員沒有足夠的獨立性的情況下,不少中央給地方的撥款就很容易給挪用擠壓,雲南大姚挪用災款,就是一個明顯例子。2003年7月、10月雲南大姚地震救災中有4000萬救災款被挪用。在現在的審計體制下,地方審計機關很難揭發他們的上司,最後要靠國家審計署出馬,救災款被濫用的情況才得以大白於天下。
要指出的是,這次四千萬的大姚地震救災款被濫用被媒體捅出來後驚動了中央,中央去年才命國家審計署介入。雖然這次對官員的處理有所升級,從之前的鄉鎮一級上升到縣一級,但更高層有責任的官員仍穩坐釣魚臺。
2003年6月25日,一批違規大案在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的審計報告中曝光,一場嚴查亂管理、亂投資、違規挪用資金的「審計風暴」席捲全中國,並一直沒有停下來。從此,外間對審計部門「橡皮圖章」看法有所改觀,並一直密切關注中國審計機關將來會否實行垂直管理的走向。可是,李金華如今否決近年中國審計機關採取垂直管理的可能性,這背後一定是涉及強大的反對聲音。
有分析家指出,中國中央政府現時在房地產泡沫和宏觀控調等的問題上已鬧得不可開交,中國中央領導目前實在無法擴大戰線;畢竟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要維持一定的合作關係;支持改革的官員也在一些情況下要跟反對改革的官員妥協。李金華在審計風暴中成為「反腐英雄」,在這次涉及體制改革的問題上卻動彈不得,這也許就是現今中國官場的一個無奈的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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