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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新加坡政府暨司法部門公開信

 2005-05-06 14:1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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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政府暨司法部門 :

我們澳門法輪功學員驚悉新加坡法庭因為兩名法輪功學員兩年前在濱海公園煉功和發放真像資料而判處她們高達24,000新幣(相當於美金14,000)的高額罰款,兩學員表示不服判決、要求上訴後被投入監獄的不公正判決 , 對新加坡政府這種參與迫害法輪功,在中共崩潰前夕還充當其幫凶之劣行,我們感到十分震驚和氣憤。

1996 年法輪功就已經在新加坡註冊成為合法社團。從那時起直到1999年 , 法輪功在新加坡的發展傳播可以說沒有遇到新加坡當局的任何禁止與刁難。但在1999年江澤民和中共對法輪功進行打壓迫害後,新加坡當局的態度就發生了逆轉。有法輪功學員在戶外煉功遭到警方強行禁止,法輪功學員在中使館前的和平煉功請願遭到嚴重警告。儘管新加坡憲法規定有言論自由、信仰自由,法輪功學員面對中共發動的殘酷迫害,講真像、煉功請願是捍衛自己言論與信仰自由的合法行為,但新加坡當權者罔顧法律原則,罔顧中國千千萬萬無辜法輪功學員的苦難,對迫害推波助瀾,助紂為虐,扮演了極不光彩的角色。

2001年,就曾經發生了15名法輪功學員因為悼念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同修,而被新加坡當局制止、罰款甚至7人被定罪入獄的迫害事件。

這一次則是兩名法輪功學員黃才華和程呂金因集體煉功和向民眾講清法輪功在中國遭到非法鎮壓之真像,於2004 年5月被新加坡警方控「未經申請非法集會」,並加控「擁有及郵寄未經批准的光碟」等八項罪名。經過近1年之「審理」,2005年4月27日,新加坡法庭判黃、程兩人分別被判罰款24,000新元和20,000新元。兩位學員拒絕接受該判決,表示要上訴,她們於當日晚6點之後被帶入樟宜女子監獄,可能被監禁最長24週。

其實新加坡的這兩名法輪功學員所做的,與全世界數十個民主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幾年來所做的完全相同:打坐煉功展示法輪功的和平與美好、分發真像材料揭露中共對法輪功的栽贓誣衊和殘酷鎮壓與迫害。在人們為這種維護正義的最和平的努力而感動並鼎力相助的時候,新加坡的「法律」竟然嚴厲的制裁這種制止迫害、傳播和平與美好的努力 , 這種助紂為虐、迫害善良的罪惡,不僅直接傷害了新加坡的法輪功學員,更被中共當局作為「資源」,加重迫害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和欺騙本國人民。新加坡當局順從中共意願,站到已經明朗化的正邪較量的邪惡一邊,明確的參與對法輪功的迫害,以向中共圖謀政治經濟利益。讓全世界看出新加坡的「法制國家」形象並非名副其實。

如果新加坡當局完全無視法輪功的正義與美好,完全無視中共對法輪功的滅絕迫害,而執意與邪惡中共同流,並在中共由於迫害法輪功,而徹底的展現了它的邪惡,已經走到了被從內部認清其邪惡本質、被其成員拋棄,從而面臨解體毀滅之前與魔共舞 , 那麼 , 這樣的新加坡能有什麼樣的未來呢?

我們衷心希望新加坡當局擺脫邪惡、支持正義、選擇善良。 在此 , 我們澳門法輪功學員與全世界法輪功學員一起 , 嚴正呼籲新加坡政府、司法部門撤銷對法輪功學員之不公判決,立即釋放兩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與全世界所有正義國家、善良人民一起制止邪惡中共對法輪功之非法迫害,為新加坡及其民眾選擇一個光明美好未來。

澳門全體法輪功學員(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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