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簽名網址:http://127.0.0.1:8567/dm/uggc/jjj.dvna-zvat.arg/to/default.aspx?dir=scp&cid=18 )
今天(3月19日)上午,安徽省蚌埠市警方通知張林家屬,已經檢察院批准,今日正式逮捕張林,理由是所謂「認定張林觸犯刑法第105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蚌埠警方目前將張林關押在蚌埠市第一看守所。警方是將張林此前平時公開理性合法守法表達思想針砭時弊的正當正常寫作行為,認定為是所謂觸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正式逮捕張林了。
此前,蚌埠市警方起先是於今年元月29日,在蚌埠市火車站,對剛從北京(欲參加國家前總理趙紫陽先生追悼會,但因遭北京警方等作梗而未果)返回的張林,以所謂「寫文章危害國家安全」理由而加以行政拘留15天,同時於2月初張林正處於行拘期間,對張林進行大肆抄家並查抄扣壓張林從朋友處借入使用的電腦和若干私人資料後,又於2月13日張林行拘期滿之時,對該同一件所謂寫文章事,非法重複處罰,並升格為刑事拘留,而關押拘禁至今,又轉為正式逮捕的。
聯想到不久前,遼寧警方以同樣的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理由,對著名政論家鄭貽春教授也進行了正式逮捕這一事實,我們不由憤怒地感到:中共當局新一輪鎮壓思想、以文章治罪的文字獄冤獄黑獄惡浪已經徐徐拉開帷幕。如果任其氾濫,神州大地不久就會再次陷入萬馬齊暗、我中華民族就會再次陷入思想荒漠的悲慘境地。
張林先生和鄭貽春先生都是海內外著名自由作家。他們思想深刻,思維嚴謹,博學好思,文筆優美,是才華橫溢、佳作迭出的當代優秀作家,是我中華民族傑出的寶貴人才。雖然他們文筆犀利文風率直針砭時弊直話直說且往往觀點鮮明尖銳,但事實上,這恰恰是促使執政黨去惡從善更好進步更好執政所必須的,這恰恰是社會文明進步所必須的。因此,他們是國家不可或缺的大功臣。可是,有功之臣卻正在蒙受如此駭人聽聞的冤獄,卻竟然因為正義正當著述行為而正在遭遇受批評者無法無天一手遮天的瘋狂打擊報復,卻就這樣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不明不白莫名其妙,痛遭文字獄迫害身陷冤獄痛失自由!
如果我們對於這種借法律的名義、以政權的力量,肆無忌憚地扼殺思想,駭人聽聞地吃人不吐骨頭的罪惡行徑袖手旁觀無動於衷,或事不關幾熟視無睹的話,我們無異於是在默許甚至縱容對方幹這種罪惡,無異於是在集體慢性自殺。世界上沒有什麼比這種文字獄更無恥更卑劣更邪惡的了。公民議政,作家作文著述,乃天賦人權,天經地義,自古亦然,何罪之有?公民的政論文章,退一萬步言之,即使嚴厲批評了執政黨,即使無情揭露了政府的錯誤,甚至即使語句上灼灼逼人,可是,這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又有什麼相干呢?兩者無論是內容上、形式上、內涵上、外延上,都毫不相干!都風馬牛不相及!都絲毫扯不上邊!如果硬要如此瞎扯,如果硬要如此無根無據信口雌黃無限上綱欲加之罪,只能說明如此施害者的病態、癲狂或走火入魔,只能說明如此施害者的毫無人性和不恥於人類,只能最終是如此施害者--中共當局譭譽自己!自掘墳墓!
因此,我們強烈抗議安徽和遼寧警方這一公然嚴重踐踏國家憲法和法律、嚴重侵犯公民張林鄭貽春人權的罪惡行徑!
我們憤怒譴責這一假借法律名義濫用職權奴役人民枉法迫害自由作家張林鄭貽春的瘋狂病態的不可理喻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
我們緊急呼籲中共最高當局責令下屬立即停止這一製造惡性矛盾與民為敵破壞朝野和解和諧努力的極權暴政行為!
我們緊急呼籲中共最高當局責令下屬立即無罪釋放張林鄭貽春等自由作家們!並按照國家賠償法給與他們足額經濟賠償!
我們緊急呼籲中共最高當局幡然醒悟,摒棄一黨一己私利,以民族大義為重,立即促使人大通過立法徹底廢除文字獄、嚴禁以言定罪或因言治罪!!
從秦始皇到明皇朝,從明皇朝到清皇朝,從清皇朝到文革到如今,邪惡文字獄殭屍常常借屍還魂殘害我民族英才,我苦難的中華民族所遭遇到的歷代歷朝文字獄的迫害,實在是夠多夠多的了,真正是罄竹難書。我中華民族已經被十惡不赦的文字獄壓得喘不過氣來了。是必須停止這一切、永久結束這一切的時候了!
為此,我們緊急呼籲海內外朋友、緊急呼籲海內外一切正義的人們、一切傳播媒體、一切人權團體、一切非政府組織都來呼籲中共當局立即無罪釋放張林鄭貽春!立即永久結束文字獄獄!緊急呼籲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美國、毆盟、加拿大、澳大利亞等一切民主國家的政府、議會通過敦促釋放張林鄭貽春等自由作家個案,共同促進中共當局改邪歸正,共同促進具14億人口的中國社會的文明進步!
楊天水 戴學武 許萬平 王庭金 車宏年 李國濤
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附註:
強烈呼籲中共當局立即無罪釋放張林鄭貽春並永久禁止文字獄簽名網址:
■為了張林等良心國民的自由 簽名網址:
http://127.0.0.1:8567/dm/uggc/jjj.dvna-zvat.arg/to/default.aspx?dir=scp&cid=18
■為鄭貽春案致中國最高當局的請願呼籲書 簽名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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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月19日)上午,安徽省蚌埠市警方通知張林家屬,已經檢察院批准,今日正式逮捕張林,理由是所謂「認定張林觸犯刑法第105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蚌埠警方目前將張林關押在蚌埠市第一看守所。警方是將張林此前平時公開理性合法守法表達思想針砭時弊的正當正常寫作行為,認定為是所謂觸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正式逮捕張林了。
此前,蚌埠市警方起先是於今年元月29日,在蚌埠市火車站,對剛從北京(欲參加國家前總理趙紫陽先生追悼會,但因遭北京警方等作梗而未果)返回的張林,以所謂「寫文章危害國家安全」理由而加以行政拘留15天,同時於2月初張林正處於行拘期間,對張林進行大肆抄家並查抄扣壓張林從朋友處借入使用的電腦和若干私人資料後,又於2月13日張林行拘期滿之時,對該同一件所謂寫文章事,非法重複處罰,並升格為刑事拘留,而關押拘禁至今,又轉為正式逮捕的。
聯想到不久前,遼寧警方以同樣的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理由,對著名政論家鄭貽春教授也進行了正式逮捕這一事實,我們不由憤怒地感到:中共當局新一輪鎮壓思想、以文章治罪的文字獄冤獄黑獄惡浪已經徐徐拉開帷幕。如果任其氾濫,神州大地不久就會再次陷入萬馬齊暗、我中華民族就會再次陷入思想荒漠的悲慘境地。
張林先生和鄭貽春先生都是海內外著名自由作家。他們思想深刻,思維嚴謹,博學好思,文筆優美,是才華橫溢、佳作迭出的當代優秀作家,是我中華民族傑出的寶貴人才。雖然他們文筆犀利文風率直針砭時弊直話直說且往往觀點鮮明尖銳,但事實上,這恰恰是促使執政黨去惡從善更好進步更好執政所必須的,這恰恰是社會文明進步所必須的。因此,他們是國家不可或缺的大功臣。可是,有功之臣卻正在蒙受如此駭人聽聞的冤獄,卻竟然因為正義正當著述行為而正在遭遇受批評者無法無天一手遮天的瘋狂打擊報復,卻就這樣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不明不白莫名其妙,痛遭文字獄迫害身陷冤獄痛失自由!
如果我們對於這種借法律的名義、以政權的力量,肆無忌憚地扼殺思想,駭人聽聞地吃人不吐骨頭的罪惡行徑袖手旁觀無動於衷,或事不關幾熟視無睹的話,我們無異於是在默許甚至縱容對方幹這種罪惡,無異於是在集體慢性自殺。世界上沒有什麼比這種文字獄更無恥更卑劣更邪惡的了。公民議政,作家作文著述,乃天賦人權,天經地義,自古亦然,何罪之有?公民的政論文章,退一萬步言之,即使嚴厲批評了執政黨,即使無情揭露了政府的錯誤,甚至即使語句上灼灼逼人,可是,這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又有什麼相干呢?兩者無論是內容上、形式上、內涵上、外延上,都毫不相干!都風馬牛不相及!都絲毫扯不上邊!如果硬要如此瞎扯,如果硬要如此無根無據信口雌黃無限上綱欲加之罪,只能說明如此施害者的病態、癲狂或走火入魔,只能說明如此施害者的毫無人性和不恥於人類,只能最終是如此施害者--中共當局譭譽自己!自掘墳墓!
因此,我們強烈抗議安徽和遼寧警方這一公然嚴重踐踏國家憲法和法律、嚴重侵犯公民張林鄭貽春人權的罪惡行徑!
我們憤怒譴責這一假借法律名義濫用職權奴役人民枉法迫害自由作家張林鄭貽春的瘋狂病態的不可理喻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
我們緊急呼籲中共最高當局責令下屬立即停止這一製造惡性矛盾與民為敵破壞朝野和解和諧努力的極權暴政行為!
我們緊急呼籲中共最高當局責令下屬立即無罪釋放張林鄭貽春等自由作家們!並按照國家賠償法給與他們足額經濟賠償!
我們緊急呼籲中共最高當局幡然醒悟,摒棄一黨一己私利,以民族大義為重,立即促使人大通過立法徹底廢除文字獄、嚴禁以言定罪或因言治罪!!
從秦始皇到明皇朝,從明皇朝到清皇朝,從清皇朝到文革到如今,邪惡文字獄殭屍常常借屍還魂殘害我民族英才,我苦難的中華民族所遭遇到的歷代歷朝文字獄的迫害,實在是夠多夠多的了,真正是罄竹難書。我中華民族已經被十惡不赦的文字獄壓得喘不過氣來了。是必須停止這一切、永久結束這一切的時候了!
為此,我們緊急呼籲海內外朋友、緊急呼籲海內外一切正義的人們、一切傳播媒體、一切人權團體、一切非政府組織都來呼籲中共當局立即無罪釋放張林鄭貽春!立即永久結束文字獄獄!緊急呼籲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美國、毆盟、加拿大、澳大利亞等一切民主國家的政府、議會通過敦促釋放張林鄭貽春等自由作家個案,共同促進中共當局改邪歸正,共同促進具14億人口的中國社會的文明進步!
楊天水 戴學武 許萬平 王庭金 車宏年 李國濤
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附註:
強烈呼籲中共當局立即無罪釋放張林鄭貽春並永久禁止文字獄簽名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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