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底,廣州報業集團特大貪污案發,爆出「重金行賄高官」醜聞,涉案金額驚人,徐光春即是受賄「高官」之一。事發後,心虛的徐更加努力討好效忠江XX,甚至不惜動專款派專人,夥同曾慶紅之弟曾慶淮為某女歌星在維也納金色大廳的演唱會鼓吹造勢,終於在江的庇護下逍遙法外,在兩會換屆時暫時保住了官職。但不能再爬上覬覦已久的中宣部部長的高位,在影視界更是聲名狼藉,許多人早就不滿於他的獨斷專行,說他是「外行領導內行」,盛傳「徐光春頂多幹完這一屆」。然而這一屆才幹了一年多,他就被免去中宣部副部長與廣電總局局長要職「外放」河南。在這樣的情況下,他還操縱一些記者在媒體不知恥的聲稱這是中央對他的一種全面考察,暗示他將受到更高的重用等等。
徐光春是在宣傳輿論界對法輪功進行群體滅絕迫害的元凶之一。早在公開打壓法輪功之前,他就進行對法輪功的陷害。1996年,他在江氏流氓政治集團的授意下利用中宣部副部長的職權向一些全國性大報施壓,強迫他們違反國務院「三不」政策刊發文章批判法輪功。一時未能得逞,他又利用他在光明日報社培植的私人關係在該報刊登誣蔑法輪功的文章,以售其姦。江XX公開打壓法輪功後,徐光春更是利用自己當時兼任廣電部部長(即後來的廣電總局局長)的職權,利用電視新聞媒體對法輪功大打出手,以造謠誣蔑的欺世謊言煽動仇恨,製造輿論高壓,封鎖真實消息,欺騙世人。
徐光春之妻韓舞鳳同樣犯有殘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違法罪行,如:進行恐怖主義的暴力綁架、非法拘禁、強制洗腦、製造高壓使人精神失常、將人摧殘致傷、實行經濟截斷等等,社會影響惡劣。
2003年已有大法弟子提起訴訟,將嚴重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權、基本生存權、人身與信仰自由權等合法權利的韓舞鋦嬪戲ㄍ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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