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利維亞籍華人袁明惠將中國小孩偷運到境外,被市二中院一審以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萬元,附加驅逐出境。
昨天記者獲悉,今年45歲的袁明惠在上世紀70年代加入玻利維亞共和國國籍,她回答法庭訊問使用中文普通話。對於自己所犯罪行,袁明惠在最後陳述時哭著說:「我不是有意想觸犯中國法律,只能說對不起。」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6月6日,袁明惠假冒李某(女,14歲,化名王雅麗)、林某(女,7歲,化名王雅芳)的母親,使用偽造的玻利維亞共和國護照,在首都國際機場運送李、林出境時,被北京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當場抓獲。
法院認為,袁明惠的行為已構成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於是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後,袁明惠說,自己被人利用,法院量刑過重,並當庭提出上訴。
北京娛樂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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