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集人權、財權於一身的公安局長,安惠君在下屬面前是威嚴的。這種威嚴不僅表現在工作的威壓上,還表現在性需求的威壓上。為了滿足自身的性需求,安惠君多次以出外考察的名義,指定年輕英俊的男警員單獨跟隨她外出,期間向英俊下屬作出性暗示。如順其要求,回深圳後將迅速升遷;反之則升職無望,理由是「有待磨練」。該分局年輕英俊的一位警員與安惠君關係密切。而他從副科被提拔到正科,再到副處、正處,僅兩年時間。此人今年10月也因涉案被「雙規」。
應該承認,安惠君所接受的性賄賂,其實也帶有「性索取」的性質。年輕英俊的男警員與安惠君提供性服務,至少在第一次的時候不是主動的。但是,這種為道德法律所不容的非正當性關係一旦成為事實,為安惠君提供性賄賂的下屬則由性夥伴很快轉化為腐敗的同謀。因婚姻失意而在下屬身上謀求生理上的快感,安惠君本人當然也帶有悲劇色彩,但是,從她對男警員頤指氣使的態度來看,安惠君之所以能輕輕鬆松得到年輕警員的性賄賂,從根本上還在於她一手遮天的權力。
安惠君權傾一時且生活糜爛,活脫脫的就是一個當代武則天。武則天當政的時候,不僅高度集權,還常常找「面首」尋歡。文武百官對這位女皇雖多有怨艾,但因為畏懼女皇手中的生殺予奪大權,只能睜隻眼閉隻眼,聽之任之。回首安惠君驕橫霸道的個性、「輝煌」的工作業績和放蕩無羈的私生活,我們不難發現,正是因為公權缺少監督,致使安惠君的個人意志取代了組織意圖,其胡作非為不僅難以受到追究,也使知情者敢怒不敢言。
安惠君以出差為名要求年輕英俊的男警員為其提供性服務,這在羅湖區政法系統是「流傳甚廣的說法」;而與她過從甚密的男警員兩年時間由副科級提拔到正處級,消息的來源是「多名知情者證實」。應該說,安惠君的所作所為並非密不透風。恰恰相反,她的糜爛作風一直在其下屬的眼皮下進行。值得追問的是,對於這樣的局長,下屬們緣何就沒有舉報?安惠君是因為「8.31事件」(一起山體滑坡事件)被牽出來的,如果沒有「8.31事件」,安惠君還要腐敗糜爛到幾時?
在偵破安惠君案的過程,有這樣一個細節。2000年,羅湖區公安分局一位科長出版了中篇小說集《隨風飄蕩》(作家出版社2000年12月版)(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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