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記者允諾調動 騙走林場書記贓款
今年30歲的李騰飛是廣東潮州人。有大專文化的他卻沒有正當工作,近年來,他自封「無冕之王」--記者,在家鄉四處行騙。
在李騰飛多次行騙中,有一宗案件的「被害人」的受騙心態頗耐人尋味:2002年5月,李騰飛自稱共青團中央《21世紀》雜誌社粵東、閩東南聯合採訪部副主任記者,結識了潮安縣萬峰林場黨委書記兼場長藍立成。他自詡交際廣泛,能幫「藍書記」調動更好的工作崗位。藍信以為真,從自己貪污受賄而來的贓款中拿出 11.8萬元,給「李記者」疏通關係。李騰飛案發後,牽出了這個用贓款買官的黨委書記,藍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騙人的、受騙的都心懷鬼胎,整個事件極具諷刺意味。
騙書記的同時,李騰飛又騙取了該林場計畫生育辦公室副主任雷某的信任,以幫其調動到其他鄉鎮工作為藉口,多次騙取雷某現金4萬元。
要挾曝光負面問題 敲詐不得終於落網
2001年8月,李騰飛冒充記者,以幫調動工作崗位為噱頭,騙取潮州市某中學教師蔡某人民幣1萬元。騙財之後又幫人搞不掂,蔡要求退錢,李騰飛遂退還其 5000元。2002年底,李騰飛經其妻黃某介紹,認識了潮州市中心醫院實習醫生李某,自稱能幫李某找關係推薦就業。李某的父親望子成龍,對「李記者」千恩萬謝,多次給了李騰飛現金人民幣11.88萬元,可「李記者」一直沒為其子搞定就業。李父發覺受騙要求退款,李騰飛分兩次退還其6000元和5.2萬元。
儘管「李記者」是個李鬼,可他濫用起記者的權力來,是一點不含糊。2000年12月至2002年初,李騰飛再次冒充共青團中央《21世紀》雜誌社,承諾「幫助宣傳、發表新年賀詞」,詐騙了潮安縣部分機關、單位,潮安縣、潮州市湘橋區、饒平縣部分單位、村共3.55萬元。今年4月 23日,李騰飛找到潮州市物業總站站長張某,稱該站內部有負面問題,要報導曝光,準備敲詐張某。張某十分警覺,立即報案。4天後,這個行騙了4年的假記者終於落網。
歸案後,被告人李騰飛主動交代了自己尚未被司法機關掌握的詐騙作案事實。綜上,李騰飛共騙取個人和單位現金人民幣25.93萬元,除案發後追回133087.41元外,餘款被李揮霍一空。
(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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