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長毛」成了「大紅人」,在專訪他的短短個多小時裡,不斷有電話採訪他或約他做採訪。
新一屆當選立法會議員將於十月六日宣誓就職,「長毛」準備在誓詞中,自行加入「效忠中國人民和香港市民」,以及捍衛民主公義、言論自由等字句,立法會秘書處已去信給他,指該處無法定權力為他監誓,他的宣誓會被視為無效,他將可能被取消議員資格。不過「長毛」說,他個人立場不變。
「長毛」為何擇善固執呢?
他向記者訴說,香港人看不到他對誓詞的看法有何急須性:「我的支持者沒有說我不對,只是質疑事情的必須、急需性,若沒有必須、急需性,為何不能讓步?」
他續說:「我覺得很奇怪,除了我的支持者打電話來勸我不要這樣之外,泛民主派沒有人談這件事,若記者不去訪問他們,他們都不想提,大部分接受訪問的民主派都是認為無可無不可……我現在面對的問題,表面上是我個人的問題,其實是隱含著民主派何去何從的問題。立法會議員的誓詞,是寫得很差而且不準確。民主派在過去六年都沒有嘗試去解決這個問題,要到我當選後才提出這個挑戰;這個挑戰當然也是對我的一個挑戰,因為我可能第一時間被褫奪(立法會議員)席位。」
對民主派反應感「震驚」
「長毛」形容民主派在今次誓詞事件中的表現讓他「很震驚」,他說:「原本應該是政治領袖的泛民主派,完全沒有表現到和他們身份相稱的言論,也不覺得有責任支持我,我也是代表著他們說話,我是用我這個議席去挑戰政府。他們連普通市民都不如,麻木不仁。」
「長毛」續說:「他們(泛民主派)在過去六年應該做的事他們不做,這個很重要,也預視了將來會發生的事──當我有事的時候,他們是不會支持我的。」
被問到會否考慮照原本的誓詞宣誓後再在議會提出議案修訂,「長毛」回答說:「我一個人做不到,要四個議員才可以提出一個有法律效力的立法(動議)。要改誓詞其實是一種公民抗命。若十六個議員都要改誓詞,政府就會真的和你談判,若只有一個,那就會趕這個人走。」
喪失議席是一個「悲劇」
「長毛」表示,即使他離開了立法會,換另一個民主派的候選人補上,民主派也不會為此事痛定思痛。他形容若他因為此事喪失了議席是一個「悲劇」,他會總結更改誓詞失敗的教訓,以後不會再參加競選:「因為都不能進去,選來也沒有意義。」
「長毛」認為,港人現在要做的是「是其是,非其非。是對的就要繼續堅持,不理會前景是多困難,不理會一時的成敗得失。我這次是被摑了一巴,打了一棍跌在地上,整個社會當無事發生,繼續生活運作,這不是我的悲哀,而是大家的悲哀。其實是同法輪功的情況一樣。如果覺得(中共)如此對法輪功是不關自己的事,將來也要面對自己」。
面對迫切要處理的誓詞問題,「長毛」承認會考慮很多,包括妥協,但他認為妥協不能解決現存的政治問題。他說:「其實大家把注意力太集中在我身上。當然事件是由我而起,但大家不明白,我現在所做的事,無論有多少個人色彩在裡面,其實是反映著香港矛盾的焦點,就是立法會應否向政府叩頭?一個有一半民選議席的立法會應否向港府和中央叩頭?我現在提出的質疑也是這樣,由衣著到宣誓,全部的意義就是這些。」
更改誓詞 有法可依
現在距離新一屆立法會議員宣誓就任不足一星期,候任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堅持要在誓詞中加入自訂內容,並考慮控告特區政府及立法會,剝奪其更改誓詞的權利,最快可望數日內入稟法院,希望法庭可以頒令強制立法會秘書處為他進行監誓。
立法會秘書處發言人九月十三日指出,根據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聲明條例》,議員須於其任期開始後盡快宣誓,否則會被取消議員資格。至於誓詞內容,根據《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立法會議員在就職時,必須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
同時,根據香港現行法例,立法會議員可以在宣誓文本的指定部分,加入具宗教色彩的誓詞。所以,信奉天主教或基督教的議員,都會自己加入向天主發誓的字眼。而「長毛」則選擇加上宣誓「效忠中國人民和香港居民」,並「爭取民主、公義、捍衛人權、自由」等字眼。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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