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月至今年7月,福建省共有1943件職務犯罪2192人被案偵察,其中百萬元以上特大案件51件。經分析發現,很多腐敗分子知道自己遲早有一天會案發,因此提前做好外逃準備,惡行一旦暴露,馬上潛逃國外。
據檢察日報報導,經調查發現,很多貪官都是「狡兔三窟」,事先辦好護照,拿好綠卡,把妻子兒女先安排到國外工作或留學,在國外安好家,一發現風吹草動就出逃。據統計,去年1月至今年7月,僅福建省就有69名職務犯罪嫌疑人外逃,福州市有6名落馬高官的子女均在國外留學。「福州首富」陳凱案發後,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長徐某、副局長黃某先後攜巨款外逃,其中黃某帶著數千萬元和情婦逃到了美國。
報導指出,福建省職務犯罪案件還有三個特點,一個「高官瀆職」增多。今年1月至7月廳處級領導幹部54人犯案,同比上升45.9%,再者是窩案串案突出,職務犯罪案件中,約有五成的案件是由一起案件擴大線索而帶出來的,而且這些職務犯罪多與社會醜惡現象並存,很多的貪官都與「包二奶」、吃喝嫖賭等社會醜惡現象相交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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