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仁傑,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人),唐太宗貞觀三年(公元629年) ,生於一個普通官僚地主家庭裡。狄仁傑之六代祖狄湛,東魏時做過"帳內都督",封臨邑子。狄湛之孫孝緒,唐太宗時做過尚書左丞,封臨穎男。孝緒有三個兒子,末子知遜,即狄仁傑之父,曾任越州刺史。狄氏家族,在門閥體系中,地位不算高。狄仁傑幼年刻苦攻讀,以明經舉,從此進入仕途。狄仁傑的前半生,比較平淡。作為政治家,他的後半生活動,才逐漸具有重大意義。
唐高宗僅鳳元年(公元676年),狄仁傑時年四十七歲,被任命為大理丞。大理丞是審判官員,從六品上。按制度,大理丞作出判決之後,有責任將被告的家屬找來,向他們宣告判決,並間他們是否服從判決。在他擔任大理丞一年左右的時間裏,狄仁傑判決了糾纏多年的"滯獄"一萬七千多件,被告的家屬都表示服從判決,沒有稱冤叫苦的。
儀鳳元年九月,左衛大將軍權善才,錯砍了太宗陵寢上的一株樹,高宗要將他處以死刑。狄仁傑認為應該就地免職,罪不當誅。高宗板起面孔,說不殺權善才,他就虧了孝道,對不起死去的父皇,所以一定要殺。面對盛怒的高宗皇帝,狄仁傑沒有退縮,但是也沒有死諫,他進言道:"我聽說逆龍顏,忤人主,自古以來就是一件很難的事情,但我卻不這樣認為。如果在夏桀、商紂之時,確實很難,處堯、舜之世,就很容易。我現在有幸遇到堯、舜一樣的明主,我有什麼可怕的呢?"可以看出,狄仁傑的勸諫與魏徵的犯顏直諫不同,他很注意方式,這一番話鋪墊之後,他繼而據理力爭,說不能為了一株樹殺一個將軍。最後,高宗皇帝接受了狄仁傑的意見。
很快,狄仁傑被任命為侍御史。侍御史約略相當於後來之檢察官,職司糾劾,糾劾的對象是中央各部、司的官員。侍御史官階不高,從六品下,但由於常在朝堂值宿,得到較多的接近皇帝的機會,所以地位比大理丞重要。
在侍御史任上,狄仁傑能對一些巧媚逢迎、恃寵沽權的人進行鬥爭。例如司農卿韋弘機為皇帝造了許多壯麗的宮殿,狄仁傑上表糾劾,認為韋弘機在引導皇帝去追求奢侈生活。又如左司朗中王本立,是皇帝的幸臣,恃寵用事,狄仁傑要求將他交給法司審判。皇帝頒下聖旨,要赦免他。狄仁傑頂住聖旨說:"要是赦免了王本立,就請先將我充軍到不毛之地去。"由於狄仁傑的力爭,韋弘機和王本立都受到了處分。
弘道元年十二月,唐高宗去世。大權在握的武則天,把她的兒子李顯趕下帝位,將他安置在房州。另一個兒子李旦,雖然當了皇帝,但徒有虛名。武則天以太后身份,臨朝稱制。這時候,狄仁傑被任命為寧州刺史。寧州在今甘肅寧縣、正寧一帶,是一個民族成份比較複雜的地區。狄仁傑注意妥善處理少數民族與漢族的關係,採取一視同仁的態度,使境內居民部能和睦相處。他的這種作法,受到當地人民的讚美,人們稱他為狄使君,給他樹立了德政碑。
垂拱二年(公元686年) ,御史郭翰出巡隴右。郭翰態度嚴肅,所到之處,必有按劾,隴右各州的官吏都很怕他。但他進入寧州以後,感到這兒的氣氛,和其它州不一樣,許多人都向他提到狄仁傑的惠政,這使郭翰大為折服。他公開宣布,不在寧州久留,意思就是說,這兒政績優良,不是他按劾的對象。郭翰回朝以後,上表推薦狄仁傑。大概就從這個時候起,狄仁傑開始受到了武則天的注意。
狄仁傑被內調為冬官侍郎,以後又出任江南道巡撫使。垂拱四年(公元688年) ,狄仁傑又被任命為豫州刺史。狄仁傑出長豫州,是在一次大的兵亂之後。原任豫州刺史李貞,是太宗的兒子,封越王,他起兵反對武則天臨朝稱制。武則天派宰相張光輔率兵三十萬,前往鎮壓,叛亂很快地被鎮壓了下去。狄仁傑幾乎是和張光輔同時進入豫州的,但兩人隨即發生了激烈的衝突。衝突的-個焦點是關於所謂"逆人"問題。李貞起兵時,強迫一批人和他一道搞叛亂,並授予他們以官職。這種人有六、七百人,他們的家屬有五千人。張光輔認為:這六、七百人,都是李貞分子,都是"逆人",他要將他們處決,並籍沒他們的家屬。狄仁傑反對這樣做,他認為那些人不是真正的反叛之人。他給武則天上了一封密表說:如果他不把情況如實地向她反映,那就沒有體現出她對百姓的憐恤之情;但如果採取正式進表的方式,又怕給人留下為逆人申理的把柄,因此他的心情極為矛盾。這種宛轉的措詞,使武則天部分地接受了他的意見,那些判死刑的都被流放到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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