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現行的養老金制度仍然只是侷限於城鎮居民,是一種了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制度。這種制度綜合考慮了國際上兩種主要的養老金制度:一是美國等國家實行的現收現付制度;二是新加坡等國實行的個人儲蓄帳戶積累制度。現收現付制度無法應對社會老齡化危機;個人儲蓄帳戶制度的再分配功能很弱,達不到社會保險的目的。中國實行一種綜合的制度,顯然是希望迴避單一制度的這些弱點,
但是中國年輕的養老基金制度現在已經遭遇到了嚴重的危機。這個危機在宏觀上的表現是全國範圍內的收不抵支。如果中國政府不採取辦法迅速解決這個危機,中國的現行的養老金制度行將破產。
這個危機實際上在一九九六年就已經初露端倪。那一年,實剛剛運作三年的全國養老保險基金便出現了少數地區收不抵支的狀況。兩年後,收不抵支的省和自治區便發展到了十七個,一九九九年則達到了二十五個。自一九九九年起,除了廣東、福建、浙江和山東四個省以外,其它省、市、自治區都已是收不抵支了。這導致了全國範圍內的養老基金的收支赤字。以二零零二年為例,當年基本養老基金收入兩千二百五十一億元,支出為兩千八百四十三億元,赤字近六百億元。
養老基金收不抵支的一個直接原因在於全國領取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的增長速度一直高於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在職職工人數的增長速度。全國離退休人數一九九三年為一千八百三十九萬人,二零零二年則達到了三千六百零八萬人,淨增一千七百六十九萬人,平均年增長率為百分之七點五;另一方面,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在職職工人數一九九三年為八千零八萬人,二零零二年為一億一千一百二十九萬人,平均年增長率為百分之三點七,這個年增長率不到退休人數年增長率的一半。與此同時,過去十年來,由於通貨膨脹和在職職工工資收入的增加,退休金標準也逐年增加。這就使得養老基金的收支矛盾更為突出。
養老基金收不抵支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逆向道德選擇。在存在合約或者合同的情況下,通常存在這樣一種現象,即簽約中感到貢獻大於收益的一方會儘可能地違抗或者退出合約,而收益大於責任的一方則會千方百計地留在合約內。這樣以來,最終留在合約內的都是些只能享受收益而無法做出貢獻的成員了。經濟學家們將這種現象稱之為逆向道德選擇。例如,在參與養老基金的企業中,效益好的認為入保吃虧,於是有意採取隱瞞工資總額、少交統籌基金、或轉移銀行賬戶等違規手段拖欠甚至不繳養老金,這實際上是變相退出統籌。與此同時,那些效益差的企業雖然無法為養老基金作出貢獻,但是根據規則,他們卻可以使用基金。
地方政府政府經常擠佔挪用養老基金也是使得養老基金收不抵支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根據中國官方媒體報導,僅是查明的被地方政府擠佔挪用的各項各項社保基金在二零零三年初就高達一百六十多億元。這些資金大多被用於顯彰政府官員的政績工程,有的甚至直接用於官員們的揮霍性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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