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思源先生介紹,他研究憲法是從文革期間開始的,在1975年產生的「文革憲法」規定:「中國公民要擁護黨和國家領導人毛澤東、林彪」,他當時感到很奇怪,他認為擁護政權領導人應當是公民的選擇,而不是義務。於是他查閱了其他國家的憲法,沒有任何這樣的內容,他便開始了30年研究外國憲法之路,在比較當中,鑒別真偽,瞭解世界趨勢,以免國人在無知當中上當。他的20萬字的著作「世界憲法淵流」便是對於世界各國憲法的研究成果。經過對於110個國家憲法研究統計得出,99%的國家無專政條款,98%的有保障人權條款,95%有實行公開化的條款,94%有實行三權分立條款,91%有言論自由和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與宗教活動自由,90%承認公民可以享有雙重國籍,87%的國家不把任何「主義」名稱寫進憲法,75%的不承認任何政黨的特權。
隨著中外交往的日益頻繁,越來越多華僑回鄉暫住,許多僑胞都希望在取得外國國籍的同時,保留祖國國籍。對中國雙重國籍問題的探討已成當務之急。
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承認雙重國籍,允許本國公民在取得外國國籍的情況下,自己選擇是否同時保留原國籍。
曹思源先生說,國籍是公民權的前提,也可以說是一個公民所享有的首要權利。一個人取得外國國籍並不是犯罪,他完全有資格自主地選擇是否繼續保留祖國國籍。而中國國籍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以及第九條: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這對於海外赤子是最大的處罰!請問罰有何據?罰有何益?
這和大部分國家的國籍法對雙重國籍的態度截然相反。大多數國家不承認自己公民因外國國籍而喪失本國籍,例如法國人不論以何種方式取得外國國籍,法國仍視之為本國公民,其義務、權利絲毫無增無損。特別是在任何情況之下,不能引渡到法國之外受審、服刑。
曹思源先生1968年6月畢業於中共江西省委黨校理論部,1982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先後在中央黨校、國務院研究中心、國務院辦公廳和國家體改委工作;1988年10月下海創建民辦研究機構。1997年當選為中國國有資產管理學會常務理事;1999年被《亞洲週刊》評為「影響中國新世紀的50位名人」之一。曹思源現為北京思源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總裁、思源兼併與破產諮詢事務所所長。
在目前大陸召開的第十屆人大會議中,曹思源親自提出的修改憲法方案:1)保護私有財產,2)國家尊重保護人權,將被寫入憲法中。
修定憲法在中國是個敏感問題,曹思源先生因為去年6月在青島參加關於保護私有財產與修憲研討會,目前遭到了大陸當局24小時監視,許多華人希望完善憲法,卻又怯於身體歷行。為了突破這種現狀,發動廣大海外華人的參與,從允許中國人有「雙重國籍」開始,逐步和平地完善中國憲法,這也是曹先生此次哥倫比亞大學演講的目的。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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