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響很大。
然而,讀這些作品時,留意到一個特點,那就是作品中的腐敗分子基本都是副職,副市長,副省長,省委副書記等等,而一把手黨委書記,尤其是省委書記和市委書記,似乎是從來都不會腐敗的。而且,往往在查案遇到阻力無法再查下去時,一定要黨委一把手親自拍板,這案子才能最後水落石出,反腐才能取得最後的勝利。看這樣的作品,人們不禁要問,如果省委一把手也腐敗了,又該如何?那省裡的反腐還搞得下去嗎?
其實,省委書記腐敗的案例如今已經發生好幾起了,我們知道的就有陳希同案,劉方仁案,程維高案等等,相信蓋子尚未揭開的案子還有不知凡幾。或許文學作品中的那種「不會腐敗的省委書記」現象反映了如下兩種社會現實:
第一,黨大於法。在中國,黨委領導一切,自然也包括法制,反腐當然也要在黨委的領導之下,黨委讓反,就能反,黨委不讓反,自然就反不了。文藝作品中腐敗分子最高只到省委副書記,也反映了作家的一種顧忌,那就是省委書記是一個省的黨組織的一面旗幟,如果作品中的省委書記也腐敗了,很容易讓人聯想到這個省的黨的旗幟倒了,省的黨委垮了亂了,甚至讓人聯想到這個省的整個黨組織都站到了人民的對立面。這樣的寫法,極容易觸犯禁忌,是以再大膽的作家都只敢把腐敗分子最高寫到省委副書記。
第二,是中國社會中一種根深蒂固的人治觀念,這樣的文藝作品亦未能脫出人治觀念,還在讓人們期待清官的出現。作品中,省委書記往往起最關鍵的作用,案情查不下去的時候,往往是書記去開會或是住院治病的時候,只要書記一回來或是一出院,則反腐勢如破竹,一切難題迎刃而解,當然,前提是書記自己不會腐敗。
不錯,中國社會的確需要不會腐敗的省委書記,但我們更需要的卻是真正健全的法制,那種即使中共中央總書記犯了案也要堅決一查到底的法制。希望今後能慢慢看到越來越多的從這方面著墨的文藝作品。
二00年二月二十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 關鍵字搜索:
- 再大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