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華走私案主謀賴昌星在加拿大被駁回難民申請後,其助手王泰盛在澳大利亞也相繼被駁回上訴申請。
星島日報澳洲版報導,澳洲聯邦法庭上週裁定王泰盛上訴失敗,要付興訟的移民部長法律費用。
王泰盛為阻止被遣送回中國,要求移民部長公開不予繼續簽發學生簽證理由的內幕,以證明行政失當。
王在中國曾任中級的海關人員,其後獲單程證到香港,為賴昌星工作。在遠華案曝光之前由香港來悉尼旅遊,然後改讀商科,在申請續簽學生簽證時被移民部扣留,自2002年2月一直被扣留在維拉活非法移民羈留中心,等候遣返,王多次向行政上訴審裁處及聯邦法庭上訴。今次的上訴,為不服行政上訴審裁處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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