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豐:論「本」(上)
國繞胡錦濤「以人為本價值觀」的提出,憲法修正案中人權條款的補充,展開的討論是積極的,這裡面含有與共產黨的鬥爭,也含有人類理性的澄明。組成共產黨的人也是人,其活動所依仗的也是人類一般理性----即通過文(紋理符號)的烙印而達到的「明」----意識。但事物聯繫錯蹤而微妙,既有世界對象,又有內部的心靈過程,使概念的蘊涵就不像刀切豆腐:有些意義處在表層可以直觀,能被相對經驗;有的則間接而深藏,玄妙又玄妙,非經嚴格周密的演繹程式而不能得。就有了直撲外物的唯物主義,又有了心靈反觀的唯心主義。人不迫使自己去洗滌訓練,就是自己對自所言也未必能夠理喻。犯罪行為是故意的,行為者知道自己是在發動攻擊,後果也是所能預見和追求的。但因心理錯誤而致的後果就不是行為之所求了。三門峽發電站就是實例,今天說它是一貽害後人、禍國殃民的工程,已沒有異議了。對此,我們可以指責毛澤東專橫拔扈,好大喜功,甚至無懶潑痞,都行,但你不能說他是存心為害後人,目的就是攻擊中華。這一工程是他犯的錯誤,不是存心犯罪。這類錯誤所對的是客觀對象:對象自身有性質,有形態,有功能,可做經驗觀察,對其前後可做出向量比較,能提出剛性數據----可見客體對象之本身就有一種逼著人非承認不可的力量。----黃萬里老受盡凌辱,其正確預見的獲得承認經歷了四十多年。心靈本身的錯誤卻是無形無蹤,不能測不能量,看不見摸不著,其糾正就猶為困難,要上千年,乃至幾千年。
常見一些作者對中華文化的妄自非薄,什麼東也醜陋,西也劣根性,什麼中國人心沒救了,中國沒希望……等等,不一而足。你若對這些議論細細把玩,會發現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批了些什麼,更不知中西文化到底區別在何,他們只是一種情緒的叛逆,該去何偽該存何真,其實並不知也。我自己有深切之體會:四十歲前從來沒懷疑這漢字的簡化,因為人在四十歲以前思辯的機會不多,即使發生思維也是對實際對象的,不是純粹心靈的,動不著本,就觸不到簡化對思維的妨礙,只有到了思維年齡,並且又培養起享樂思維的興趣,才能發現簡化漢字不利于思維。由此意識到人類理性的澄清對人類實踐是多麼的重要和迫切。意識到中西文化間的區分:在國人只有個「你、我、他」;西方人卻能在我裡又分出「內感與外感」,「意志、情緒、認識、想像、思維……」;在理性裡還分出「先驗的與經驗的」……理性的澄明為西方人思維的嚴密、準確提供出保證。
以江澤民為例,他的許多行為是犯罪性的,比如:貪婪;縱子侵吞;把兒子往軍隊裡塞;縱容酷刑;背著中共中共暗地準備後繼梯隊……這都是故意,行為前就知道這是錯的。也有些行為是情緒騷動,虛榮心:如無端吹拉彈唱,發表歪詩,胡畫亂塗,等等;還有些是理性不清,像那「軍隊五句話」、「宣傳四句話」……「三講」「三代表」等等都有涵義不通之處。
眼下這個胡錦濤的許多話也是半生不熟,這是因理性未經洗禮的緣故。不能當機立斷看起來是性格,其實也是理性含混的表現,一旦澄明瞭就會改變行為;他姑息養江澤民這個姦,也與不能正確作判斷相關。因此說我們民主派與共產黨的鬥爭,其鬥爭的過程也是我們理性澄明的進序。而且民主隊伍內部也需要這種澄清:因為凡有效的實踐必定是由正確的理性在指導,而正確的理性必是由嚴密而恰當的概念連接才能給出。因而我們對共產黨的鬥爭也必須注重人類理性的一般批判,以澄明為目的的理性洗禮,其完成的成果才是普遍有效的。
本篇要解決三個問題,一是「本」到底說的是什麼?
二是闡明「本」的達到方式;
三是證明共產黨的「以人為本」沒處在相應的進序中;
一、「本」到底是什麼?
先不管什麼東西的「本」,而只界定純粹理性的「本」,它到底是個什麼?
「本」就是事物的「是」。
也可以說成:一事物之「是」就是它的「本」。
無論說那是一滴水,一棵樹,一種病毒,或那是一個人……都是指出一個事實,完成對一個對象的感知。我們感知對象,它的存在、性質、形態,並不受我們的感知所動搖:人去感知它,不感知它,或錯誤地感知它,並不能轉移它的存在:它不僅還在那裡,並且還是依照它自己的面貌在那裡。
感知者的感知,只是自己心靈內部的事,是心靈儲備裡的某個「代碼」被事實、事件所激活,心靈就用這個代碼(名稱)描述了它。使對象不只是被感應了,還被知識了。如果人腦沒有這些代碼,對象的刺激只能引發感應,而不是知覺。所以一切對象、事實的名稱都是我們的心靈加給它們的,只有效於心靈對它的知識,並不有效於它的存在。事實的存在,性質,形態與感知全然無關。
任何事物之「是」它所「是」的那一事實及其事實性,都只是它自身的事。
任何事物的可能性----無論是發展、變化,只能受它自身的性質所決定,是自身性質的表現;並不能在它的性質以外應著人的要求而表現----雞蛋有了相應熱量可以孵出小雞,可不是人命令它孵它才孵的,那些沒結過婚的母雞生的蛋孵也孵不出來。只有它「是」雞蛋,並且又「是」結過婚的母雞生的蛋,才能孵而成小雞----兩個「是」才能滿足這個事件。中國菜蔬、水果的口感遠比過去差,為什麼?我與菜農一起坐牢才知道:西瓜被接在葫蘆上,黃瓜接在南瓜或北瓜上,桃子被接在某種楊樹上;……這樣做的結果:果實是多了,大了,品質卻「不是」原來的了,不是「原本」的它了,怎麼可能有原本的表現呢?這裡還可以提出另一種「是」:西瓜可以嫁接在葫蘆上,不能嫁接到高粱上,也不能嫁接到槐樹上----它們必須「是」互間近親,嫁接才有可能----
這就是:只有「是」某物,才能「有」某物的表現;
只有「是」某事,才有某事之理。
這裡這個「是」就是我們常說的「本」,這就是純粹的理性界定。因此說:
「本」,就是事物之所「是」。
任何事物與自身都是永恆的同一,「本」是指出某種並非同一的聯繫,這是說----凡在需要強調「本」的場合,都是對著一個並不是該事物的條件而指出「來」來的:人就是人;山就是山;這裡沒有什麼本不本。只有處在「非本」的背景裡,對著「不是本」來說,才有它的「本」,它的根據,標準。比如:在社會,或人的活動中說「以人為本」才有其意義:它實際是說人的活動、活動造成的社會都不是自己的根據,它們是末,是表層,自己規定不了自己,自己不是自己的原則。它不是來自第一因,它是後生的,是被更初始的原因派生出來的,是被造就的結果。是自然中的人具有的性質決定出社會來的:人的活動只是人的性質的表現;所以不可能隨意地為活動設計規範,標準,而只能根據人的性質(本)來確定標準;社會是人的活動所必然地形成的聯繫,社會的聯繫就是人性的表現,就不能憑空設想要人如何表現,而只能根據人的性質來探尋表現的各種可能性和可能形式,性質才是表現的標準。
「本」這一概念就暗示出一個特定的條件,由於這個條件,該事物就不能直接就是該事物,而是該事物的現象,可視的現象受不可視的事物的本質的規定。
一個是事物的表現,一個是事物的性質,前者為現象,可為經驗所直觀,後者是本質,並不呈現於直觀-----現象對於本質就有某種遮蔽,若人只根據直觀,就可能歪曲、異變本質;正是衝著歪曲和異變,才強調「本」的,以排除從現象那裡帶有的遮蔽、歪曲和異變。
可見「以人為本」所必須針對的條件是----社會,或人的活動。
或者也可以說是對著文明才必須強調「以人為本」的。因為:
文明是人的文明,卻不能說文明就同等於人;可以說人性本質是必然要走向文明的,卻不能說文明就是人性本質。因為文明要藉助外來條件----文(紋理符號),這一藉助就造成了一個新的世界----以關係為內容的精神世界,它是對宇世界的反映,但並不直接就是宇宙世界。我們是通過文明(意識)才活動的,才意識到宇宙世界和自身的,我們既不能直接達到宇宙世界,也不能直接達到自身,我們得通過文明才能經驗到自己,我們的關注點往往就投射在某些對象上,將其當成了 「本」,當成標準;卻把自己漏掉了。把權力、利益、把名望,把神,把某些巫術,把信仰當成公共的標準,用以評判人的行為,用以立國立法,用以獎與懲。我們設定的這些標準實際成為我們通向幸福的障礙,甚至釀成災難。
社會的本質只是人的領域關係,而本原的人只是純粹存在,並沒什麼關係。正是因為人的被文所明----運用理性了,才在存在的方式上產生出各種聯繫,而人對世界對自身的知覺就以文明為其條件,只能經驗進入意識的,當然就不能知覺文明以前的自己,不能被知覺的恰恰是自已的本原,本質。
社會的功能就是用於關係調整的,通過對人的規範來建立秩序。根據什麼來規範呢?時代不同,標準也不同,有的時期,每個有影響的人都可以造一段神話,以適合自己的理想;從黑暗時代到十三世紀,人們用神、用上帝為標準。在經院,也有哲學與理性,甚至也有科學(天文、數學、醫學……)但理性的運用和科學的成果都是服從於解釋、證明和裝飾至高無上的上帝的,每當理性和科學的證明與對神的相信不相符合時,人就自動放棄了證明,而趨附心中那頑固的信仰,那是一個建立在超自然法典上的,不使用批判眼光的時代呀。結果造成了人不為自己而活,而為心中的上帝、為神而活。對神的不敬就犯了大罪,可以被宗教裁判所的天火所燒死。
即使你用有效的證明證明了太陽是中心,你也不敢說出:因為它與三位一體的神學定論相矛盾,你若說出來就是反革命,處以火刑。即使進入了伽裡略的望遠鏡,教會的主教們不能推翻這個客觀事實,他們卻會說伽裡略用了什麼魔咒讓他的望遠鏡成為反神的根據,連數學學問都被看成反神學的異端……
人在自己的觀念裡驅除了自己。自己的生命成為可有可無的。
但丁之後的數百年裡,人們開始了覺醒,並終於認識到自己的生命才是自己的根本。
我們自己的活動所實現的當然是自己的生命,我們不用自己的福災、樂苦,不以人的享福來做為行為善惡的標準,那不是太傻嗎?彼特拉克拉開了人類向自己回歸的序幕。(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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