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年十二月中旬,朱鎔基在廣東省考察時,談了卸任後的心情,也提出了一些城市建設的問題。
朱鎔基發表對城市建設的意見
朱鎔基在廣州會見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等人時,就社會環境、城市建設問題,發表談話,說:幾十年還沒能跳出框框,熱衷於搞大、搞表面、搞轟轟烈烈,很少考慮今後發展,全盤統籌,也很少考慮百姓的利益。相似的城市建設工程費用,我國要比歐洲高近二成,要比南韓高一半,這很難從經濟角度分析,找出主要原因。
談城市房地產熱
朱鎔基又談到城市房地產熱,說:廣東承認是熱了,就是好事。上海、浙江、江蘇不承認熱,是掩飾熱過界形成的「泡沫」,這是很蠢的。人民會算一本帳:上海、浙江和江蘇主要城市在職職工,年均收入一萬二千至一萬七千元,要不吃不用,二十五年才能買上一間住宅。為什麼地方不能體察人民大眾的處境,為什麼地方不能借鑒一下新加坡、香港地區的成功經驗?人民政府要為人民服務,做起來不易,在城市房地產政策上,我有很大責任。
卸任後仍挂有「朱辦」
朱鎔基對廣東省黨政負責人說:我卸任後,還有副擔子,還有個朱鎔基辦公室名掛著。我個人對此並不贊成。但這是中央政治局一項決議的規定。既然設了個辦公室,就要辦些事,否則挂個名,不辦事,我做不到,這叫違心接受。
據知,九七年退下的十四屆中央政治局常委喬石、宋平、劉華清,都保留辦公室,擔任中央政治局重大決策的顧問。如現在已退的十五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鵬、朱鎔基、李瑞環、尉健行,李嵐清,也都保留著辦公室。據說,這是第十五屆中央政治局第一次會議通過的第三號決議。
朱鎔基自責不是做高幹的料
朱鎔基這次到廣東省考察期間,曾到從化、珠海、深圳拜訪了在那裡休養的老前輩。在拜訪時,朱一再自責:自己在任總理時留下了很多積壓的難題給新一屆政府。他感慨地說:從上海到中央工作期間,我總在想幾個問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在政治土、經濟上、法治上,究竟如何體現出,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如何反映出,老百姓又如何能體會到、享受到?
朱鎔基說:我九十年代初到中央工作,是有抱負的,後來在實際工作中感到力不從心,自己也越來越感到壓力,心情也很沈重。在一些改革政策上、人事問題上,我的表態是唯心、違心的。外界說我是「朱鐵臉」,這可能只是我的外表,因為我不善於公關或笑臉;其實,我辦事、作抉擇、表態,還是鐵不起來的。在這方面,我是自責的,唯心、違心是我的政治心病,也決定了我不是做高級幹部的材料,做不好,還要壞事。
朱承認存用人上的唯心
朱鎔基承認自己在用人上的唯心和固執,他說:我親自點了幾個金融方面的人才(指朱小華:王雪冰、金德琴、劉金寶及朱友蘭),沒有幾年,都走向了自掘墳墓。有的人對我提過:朱小華、王雪冰等人很浮誇,不實用,個人作風不檢點。我還是固執地堅持用了,給國家造成了損失和影響。
違心將徐匡迪調離上海
朱鎔基還坦承自己在人事的決定上,有二次最大的違心事件,自己沒有堅持原則,通過決定後,返家喝酒想解脫心情上的煩悶,結果整夜難眠。
關於徐匡迪調離上海,朱說:中央知道上海市委經常在鬧矛盾、爭吵不休,問題不在徐匡迪身上。徐匡迪同志是難得的人才,受到市民歡迎、尊重,辦事紮實,講究科學,不搞非組織活動,生活作風正派。要把徐匡迪調離上海,很難有個向人民交待的理由,最後藉口是年齡,那他任中國工程院院長兼黨組書記,也是省部一級,年齡就不成問題了嗎?人民還是瞭解他調離的內情的。我在這個問題上堅持了幾年,最後還是違心地贊同將他調離上海。我知道上海為這事在罵我,罵得是有道理的。
違心同意黃、賈、陳、賀的晉升
朱鎔基坦承自己第二件在人事上最大的違心事件,指的是對賈慶林、黃菊、陳至立、賀國強等人的晉升。
十六大籌備領導小組提議將賈慶林、黃菊調中央進政治局常委、賀國強任政治局委員、陳至立任國務委員,朱鎔基原來是反對的,但最後還是違心地贊成或棄權了。
據知,朱鎔基在中央政治局討論黃菊和陳至立時,曾頂撞了江澤民。正是由於高層對人事上的爭議,才推遲了十六大的召開。
談「上海幫」問題
朱鎔基說:上海市幹部多調些到外省,外省幹部多調些到上海市,我贊成。但,上海幹部都調到中央任要職,我個人並不贊成。上海市的幹部並不是什麼都比外省幹部出色。上海經濟方面搞得好些、快些,本身有基礎等多方面的條件存在。外省區對上海市有意見,關係總是比較緊張。這也是一個因素。中央沒處理好,結果搞得很被動,黨內外影響都不好。在十六大黨代會、十六屆一中全會以及十屆人大的三次投票表決,都反映出了這一問題的後遺症,對他們本人今後的工作也很有壓力。
堅持溫家寶為繼任總理人選
朱鎔基是力主溫家寶是最適合的總理人選的。在十五屆政治局常委會上,江澤民提出的總理人選有三人:吳邦國、李長春、溫家寶。結果,支持李長春的僅江澤民、李嵐清二票。吳邦國也以二票贊成、五票棄權而落選。溫家寶以五票贊成、二票棄權成為總理候選人。
編後議:悔之晚矣
朱鎔基還算是天良未泯,能對過去的錯事表示懺悔,這比那些厚顏無恥的政客強多了。
但是嚴格地講,他是瀆職,因為他的錯誤不是個人私事。他掌握了可以影響全國政局的權力,沒有為國事著想,沒有為人民著想,而是用這個權力去投合江澤民的私慾,以致造成禍國殃民的後果,這是不折不扣的瀆職罪。
在十五屆中常委中,朱鎔基是唯一能和江澤民分庭抗禮的人物。他如果堅持原則。至少可以和江打個平手,而多數情況下他會贏得多數,可以挫敗江的倒行逆施。如果那樣的話,受益的將是國家和人民,受損的只是朱和江的個人關係。何為大局?何為小局?誰都能分得清清楚楚。然而朱鎔基卻把曲從江澤民作為「大局」,為了照顧這個「大局」,而把原則拋棄,這是損害了真正的大局。
現在朱鎔基事後懺悔,有什麼用呢?「有權不用,過期作廢」。江澤民很懂這個道理,至今大權在握,安然當他的太上皇。朱鎔基在能發揮好作用的時候不使用手中的權力,如今下了臺,到處表白心跡,無非是求得心理平衡,換來別人一點同情罷了。但是歷史不會原諒他在江澤民倒行逆施中的幫凶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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