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老師的女兒和女婿在美國工作,去年5月,他們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小寶寶。前不久,刁老師將小外孫接了回來,為了讓他有一個中國戶口,但由於沒有准生證,這個「小海歸」到現在也沒上成戶口。
要加入中國國籍都需要哪些東西呢?刁老師拿出了一張紙,上面寫著:入戶申請、國外或境外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即翻譯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翻譯件、我駐外使館簽發的旅行證、嬰兒父母的結婚證、被投靠人居住戶口身份證和居住證明、小孩兩張一寸照片、准生證。「就是這准生證把我們卡住了。」刁老師無奈地說。
記者瞭解到,街道計生辦是發放准生證的單位,按規定,需要孩子父母雙方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蓋章,證明父母雙方都是初婚、這個孩子是第一胎,這樣才能發准生證。刁老師的女兒是北京人,女婿是南京人,女兒現在沒有單位,在居委會蓋個章就行;女婿以前在南京的一所高校裡讀書,出國以後戶口就註銷了,南京方面無法給他蓋章,這就需要國外的婚姻狀況證明。但由於國外沒有「第一胎」、「初婚」的規定,所以也就沒有人出這個證明。
孩子落戶的問題就卡在父親這裡了,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沒遇到過這種情況,於是就特意請示了區裡,得到的結果是這個證明不能少。「既然是中國孩子,在中國上一個中國戶口怎麼就這麼難?」刁老師說。
現在刁老師老兩口為小外孫戶口的事已經跑了一個多月了,能找的部門、該找的部門都去過了,給的答覆都是一句話,沒有這個證明,就辦不了准生證,外孫就上不了中國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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