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福建訊 11月15日,福建省漳浦縣科技局原局長王木水因受賄罪、貪污罪被法院終審判決有期徒刑四年,該局原副局長陳惠楠因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法院終審判決有期徒刑五年零二個月,該局前任局長許若沛因挪用公款、情節輕微被檢察院作不起訴處理。
來自江西的兩個少女憑藉她們漂亮的臉蛋,在一次交杯推盞中,迷住了漳浦縣科技局原局長王木水和原副局長陳惠楠。出於共同的「奮鬥目標」,王、陳二位局長將她們包養在同一套房內長期「相守」。二位小姐互稱「姐妹」,二位局長互稱「兄弟」,四人一起逍遙,好不快樂!無奈科技局經費漸漸緊張,這時,王木水一對外出吃喝玩樂的機會明顯較多,而「大姐」的衣著穿戴也較時髦,這使「小妹」心生嫉妒。「姐妹」間的矛盾隨之引起「兄弟」生隙,進而被外人得知。
漳浦縣檢察院反貪局的檢察官聞聽此事後,從查賬入手,終於發現王木水受賄4.8萬元、夥同他人共同貪污1.7萬元和陳惠楠貪污1.44萬元、挪用17.5萬元的犯罪事實。與此同時,檢察官還查出該局前任局長許若沛挪用公款2萬元的事實。
(三湘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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