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出來的
每個貪官的背後至少有一個或幾個貪婪的女人。有關統計數字顯示,95%以上的貪官都有情婦。不少貪官在美色的勾引下,不惜離婚棄子。
河南省駐馬店市某鄉黨委書記張學峰當了官以後,在外包養情婦,為達到與情婦結婚的目的,堅決要與妻子離婚。其妻一怒之下拿著一張52萬元的存摺到檢察機關舉報。檢察機關順籐摸瓜,把張學峰「揪」了出來。張學峰後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2.「偷」出來的小偷「偷」出貪官早已不再是新鮮事。陝西省寶雞市公安局局長範太民是最有代表性的一個。2001年,司法機關在審訊一名竊賊時,竊賊供出3年前幾次到範太民的辦公室竊取了價值數萬元的財物,但範太民沒有聲張。範的腐敗行為由此暴露。
3.「殺」出來的
為了前途和利益,一些貪官不惜鋌而走險,雇凶殺人。另外,由於糾紛和利害關係導致貪官或其家人被殺,也易引發窩案串案。
2000年6月8日,海南省萬寧市副市長林禮深的夫人李某在家中被害,警察在現場意外地發現床上的枕頭裡藏有大量存單、存摺,共計百萬元。此事引起海南省紀委的密切關注,並最終把林禮深「挖」了出來。
4.「炸」出來的
曾兩次被判刑的鄭大平,採取威脅手段詐取了國有陝西省延長市油礦豐源公司副總經理的職位,並貪污公款324萬餘元。2001年初,豐源公司總經理調走後,鄭大平為坐上總經理的寶座,又拿出了看家本領,在一次主管單位召開的會議上,威脅要炸毀油田,被警方控制。2001年11月,號稱「延安第一貪」的鄭大平被以貪污罪判處死刑。
5.「綁」出來的
一些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夥,看到貪官大肆貪污受賄,便採取綁架勒索等手段敲詐錢財,從而拔出蘿蔔帶出泥。
河南省焦作市化電集團供應處原處長柴本福被綁架,綁匪要價50萬元,柴的家人先拿出50萬元存摺、後取出50萬元現金將其贖回,卻不報案,並竭力隱瞞柴被綁架的事實。這一反常現象引起了檢察機關的關注。後柴本福因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6.「燒」出來的
意外的火災事故和故意的焚屍滅跡,使許多貪官露餡。
1998年10月10日晚,湖南省香菸大王黃大康的「乾女兒」被人殺害,並被焚屍。黃大康悲痛之餘趕緊報警。警方進行現場勘查時,撿到一本其「乾女兒」的日記,日記中記載了兩人不正當的關係及黃貪污受賄的一筆筆黑幕交易。在鐵的事實和證據面前,黃大康不得不交代了自己的違法事實。
7.「撿」出來的
日記、憑證、賬簿往往是違法犯罪事實的有力證據。由於不小心,這些東西容易遺失,被人「撿」去從而導致貪官落網。
大連市一個財務檢查團對該市某工業品公司查賬後,由於該公司假賬做得天衣無縫,檢查團一致認為賬目正常,就在執筆人當場填寫檢查報告單時,報告單不慎掉在了地上。執筆人去撿時,無意間從寫字檯下撿到一張紙條,上面是25萬元的欠據和欠款人的簽押,再細找,又從寫字檯下撿到兩張欠據,3張共計64.5萬元。於是,該公司有關人員貪污、挪用、受賄108萬元的犯罪事實露出了馬腳。
8.「詐」出來的
貪官心虛膽怯,許多不法份子抓住這一特點,進行敲詐,結果願者上鉤。
在廣西橫州鎮,為該鎮某酒店安裝電器的兩名工人在卡拉ok廳撿到一個公文包,內有現金4000元、存摺等有價證券價值達180多萬元,他們通過包內證件發現失主是橫縣財政局總會計師林某,於是二人密謀敲詐。但是林總卻沒有把他二人放在眼裡,而是到公安局報案,結果被抓進去的,除了那兩名敲詐者外,還多了個貪污犯林某。
9.「找」出來的
有的貪官怕罪行暴露,企圖用假身份證、假姓名等欺騙他人,結果罪行敗露。
1999年8月,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率團到雲南參加世博會江西館開館剪綵,其後便不知去向。碰巧有關部門有急事找他,但是找遍昆明也沒能找到他。這一極端不正常的現象引起了有關部門注意,進一步查找發現,胡已用假身份證入住廣州市中國大酒店和情婦幽會。一個高級幹部行為詭秘且持假證件,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視,深查下去胡案遂發。
10.「震」出來的
貪官怕風吹草動,連自然災害的發生也寢食不安,結果暴露了罪行。
1999年3月5日,四川省達川市盛傳要地震,該市教委計財股股長邱盛池連夜匆忙打點財物,攜帶一批存款單和金銀首飾外出逃命,慌亂之中卻把存單丟了。結果,真正的地震沒有發生,邱的「地震」卻來臨了,他開具大把大額挂失證明挂失時,引起了檢察機關的懷疑,並由此查出其非法斂財數十萬元。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俗話說: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偶然」中包含著「必然」。貪官的最終下場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中國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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