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兩岸海上衝突事件,雙方說法不一。臺灣海巡署的說法是,馬祖海巡隊5506艇週日(14 日)在東莒外海,發現大陸"閩長漁4108號"漁船非法越界捕魚,臺灣海巡人員進行攔檢,4 名隊員跳上大陸漁船,船上10多名大陸漁民強力反抗,臺灣海巡隊員曾對空鳴槍警告,但對方並不理會。
衝突中,臺灣海巡人員寡不敵眾,2名隊員跳回海巡隊船艇,小隊長許志益及隊員江少南則遭挾持往大陸方向前進。許志益於途中伺機跳海獲救,江少南則被大陸漁民持刀械架住脖子,多艘趕到支持的臺灣海巡署巡邏艇不敢貿然行動。
福建省台辦發表的聲明中,則指臺灣海巡人員攔檢時曾打傷2名大陸漁民,並對大陸漁船駕駛艙開槍,漁民為求自保,才留置江少南。
被帶到福州的江少南,經臺灣陸委會、海基會,及正在大陸的臺灣立法委員曹原彰等人,與大陸方面溝通協調後,週一(15日)下午獲釋。臺灣方面循兩岸小三通路線,船隻由馬祖開到福建馬尾,接回江少南。江少南所攜配槍,大陸方面也予以交還。
這起事件,是兩岸之間的漁事糾紛中,第三起臺灣警方人員遭挾持到大陸案。1991年3月曾發生類似衝突,3名臺灣保警被大陸漁船帶到福建;1997年10月類似事件中,有1名臺灣保警莊鎮耀遭砍傷後被帶到大陸。過去兩次事件,發生地點與這次同樣在馬祖附近海域,而前兩次臺灣保警都被留置在大陸1到2個月才得以返臺,這次則歷時一天落幕。
不過,後續的責任歸屬問題,可能仍待兩岸相關單位協商。臺灣輿論也相當關切此類問題,呼籲政府妥善處理。
此外,就在馬祖海域發生此海上衝突之際,臺灣本島的臺中海巡人員這兩天也查獲多艘越界捕魚的大陸漁船共31名漁民,在沒收漁具後,將他們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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