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14日,四名瑞士法輪功學員和十二名在香港的華人學員,在香港中聯辦門前和平請願,緊急呼籲制止江澤民政權在中國大陸殺害法輪功修煉者,他們隨後被警方強行拘捕與檢控,8月15日被法院裁定阻街、阻差辦公和襲警等全部罪名成立。這個案件被海外傳媒看作是對"一國兩制"的試金石。香港法輪功團體發言人徐□說,港府當局將原來用於檢控小販阻街的法例用在請願人士身上,這同基本法保障市民請願示威的權利相違背。
香港法輪功團體發言人徐小姐:這是完全錯誤的。不僅對他們個人是一種很大的傷害,而且對香港將來各方面的言論自由都會帶來很大的影響。
被檢控的法輪功學員盧潔說,強加給他們的所謂"阻街"等罪名很荒唐,更說明整個事件是由大陸江澤民政權脅迫港府炮製出來打壓法輪功,成為23條立法出臺的前奏曲。
法輪功學員盧潔:他沒有任何事實的根據,他在26天的審訊中找不到一個被阻的行人,而且警方拍的九本錄像帶中也看不到一個人被阻街。
拘捕事件發生後不到兩個月,港府封閉中聯辦門前一大片人行道,其後用改善環境為名加建花槽,令原本寬敞的大道變得狹窄。法輪功學員表示新建的花槽才真正阻街,而多次參加遊行示威的民主派領袖認爲這個案件是港府的選擇性檢控。
香港立法會議員司徒華:香港律政司是有選擇的進行檢控,這是非常的不公道的。他特別選擇一些一般人不是很注意的事件,想利用它來"殺雞儆猴"。
上訴案件本來由高等法院原訟庭審理,但法庭以可能涉及基本法爲由將案件轉到上訴庭。上訴聆訊在9月3日開始,預計三天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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