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電視鏡頭的採訪,我們的老局長鄭筱萸先生好不春風得意,作秀言辭早就準備好了:我們手中的權力更大了,我們肩上的責任更重了,我們維護的是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唯獨沒有自己的利益(大意是這樣的)。這種純作秀的官話令人大惑不解。
殘酷的藥品市場現實,與鄭局長大人高效廉政的辭令形成強烈的反差。下面就幾個簡單的現實問題,來請教我們的鄭局長:
一、藥品的消費價格始終虛高不下,其真正的根源何在?
二、藥監局與醫藥企業至今始終沒有政企分開,這是明顯違犯《藥品管理法》的,請問,為什麼分不開?
三、全國屈指可數的幾家藥品平價商店,在生死線上艱難地掙紮著。作為藥監局,你們對藥品平價商店是支持了、還是打壓了?
四、由於以上原因,藥品市場越來越高度壟斷,這又是為什麼?
五、有了以上的現實,請問我們的鄭筱萸局長:你們到底是在保護誰的利益?
有了以上這幾個簡單的問題,我們再把這些問題與鄭局長的政治作秀辭聯繫起來,從中我們很容易得出結論,我們的鄭局長到底在維護誰的利益。
在我的記憶中,好像是自從有醫藥管理局,就有了我們的鄭局長。藥品監督管理局,美其名曰是體制改革的成果,而實則上是原醫藥管理局翻牌而來的。從國務院一直到縣級,都是如此如此。由於原醫藥管理局與國營醫藥企業是政企合一體制(一個單位兩塊牌子),而原醫藥管理局卻一直沒有執法權。當醫藥管理局搖身一變為藥品監督管理局後,執法權也就隨之而來。這對政企合一的醫藥體制來說,簡直就是久旱逢甘露,大有如飢似渴的感覺。從原來藥品監督管理局頒布的《醫藥管理實施辦法(暫行)》,就可窺見一斑。挾執法權的國營醫藥企業如虎添翼,提高效益的鈔票就這麼輕而易舉地滾滾而來。在輿論導向上,成天價也在高喊政企分開,裁判員不能兼運動員。無奈,既得利益太誘人了。所以,時至今日醫藥政企不僅未分開,而且關係越來越緊密,市場越來越壟斷。這樣的超級壟斷,對於消費者來說,跟遇見了土匪沒什麼兩樣。因此,就出現了藥品消費價格不降反升的結果。
興許原中央政府領導人的原意願望可能是好的,成立藥品監督管理局,將醫藥的政企分開。其目的可能是想破除壟斷,開放藥品市場經濟,做到以人為本。要讓佔絕大多數的弱勢群體吃得起藥,並且要吃上有質量保證的放心藥(有專門監督藥品質量的藥品監督管理局)。無奈,中國的傳統制度決定了一切。所以,任何所謂的改革,事實上它只能遵循以官為本的路徑來走。
如果我們帶著藥品的某些疑問來請教我們的官員:「藥品是商品嗎?」回答肯定是千篇一律的:「藥品當然是商品,不過藥品它是特殊商品。」言外之意,既然是特殊商品,就必須嚴加管理。所以,嚴加管理在中國的大陸,很自然地就成了超級壟斷。說穿了,只能國營,不准個人經營。這同「中國的特色」、「特色的國情」等說法如出一轍。藥品在法律定位上,並沒有定位在特殊商品上。無奈,中國的權始終大於法。我們經常患病,三天兩頭的感冒,我們時刻需要醫藥保健。吃藥就醫,是日常生活中最普通、最平常的事,與吃飯穿衣沒什麼兩樣。我們的官大人,把藥品把定為特殊商品,很顯然,其醉翁之意不在酒也。
新的《藥品管理法》同樣是一部惡法,此法律的產生同樣沒有經過合法的程序。其絕大部分的條款,都是針對和打壓被執法者的。最明顯的是,有相當多的、含糊其辭的條款。這些含糊其辭的條款,很容易被執法者所私用。如第三章第十四條,有這麼一句:「藥品經營企業…要合理布局」。這種人為規定的「合理布局」,是嚴重違背市場經濟規則的。同時,也給壟斷者提供了很好的藉口。既然藥品是商品,是商品就得遵循商品在市場上的流通規則。而市場規則就是不能人為的、隨意的進行干預,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立法者難道就不懂嗎?
政府所制定的藥品管理政策,同樣是損害於弱勢群體的。我國是人口大國,並且還相當的落後。絕大多數人的人均收入相當低,幾乎是在貧困線上。並且這些人都沒有醫保。所以,弱勢群體能不能吃得起藥,就成了當今嚴重的社會問題。而我們的藥品管理政策,卻相當的超前,超前到與美利堅合眾國同步,這點太讓人不可思議了!我們很早以前,就與美國人簽訂了保護藥品知識產權的協議。我們的窮老百姓,連便宜的仿製藥品就吃不消,怎麼還能夠吃的起受知識產權保護的藥品呢?我們壟斷權力的政客們,你們也能稱得上「三個代表」?這就難怪出現了這樣的悲慘景象:佔總人口76%的農村,卻只佔全國藥品銷售總額5%的市場。
從武漢的平價藥店,到南昌的平價藥店,到山西的平價藥店,再到合肥的平價藥店。就是這麼幾個屈指可數的幾家平價藥店,好像沒有一個平價藥店能得到藥監局的支持和保護的。道理非常簡單,這些平價藥店,如果能得到藥監局的支持和保護,那麼,這些平價藥店,也就本不存在,在生死線上步履維艱。平價藥店怎麼就得不到藥監局的支持呢?本來批准這麼幾家藥店開業,是藥監局在做放開市場的作秀表演。你想想,平價藥店批多了,平價藥店的銷售量大了,我藥監局的兒子---國有醫藥企業,還怎麼來搞這超級壟斷?
此次的SARS疫情流行,我們的醫藥超級壟斷者們,都大撈了一把,名符其實地發了一筆國難財。這種非正常現象,不得不令人深思。
其實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執法職責,是很容易定位的,那就是對藥品的質量,進行全程的有效監督。而事實上,我們的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所謂的執法者們,卻不怎麼務正業,成天忙於罰款、收銀子、保護和支持壟斷者。這樣高的出奇行政執法成本,我們這些窮老百姓怎麼能吃得消呢?
我還是那麼一句老話:以官為本的政治制度,它怎麼能夠嫁接出以人為本的市場經濟呢?
2003/06/16
- 關鍵字搜索:
- 請問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