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先生此時又惱火,又淒涼。誰也不想落下一個與此等罪犯有染的把炳,所以那些被江先生自稱是「私人朋友」的洋人,此時堅定地與之劃清界限,脫掉干係。比如法國總統希克拉,那年江先生帶著巨額定單(空中巴士)死皮賴臉要去人家祖傳的莊園混上一夜,為的是掙個私誼,沒想到今年法國總理見到胡錦濤時只提希克拉問候胡主席閣下,隻字不提江先生。由此可見江先生的作秀也只是作給政敵看的,並糊弄一下中國人民。洋人哪把他看在眼裡。但是江先生被起訴,卻宣布了他是人民的公敵,民族的敗類。同時一下子也斷了江先生的既想當婊子,又想立個牌坊的黃粱夢。
值得一提的是這是共產黨叢林中的新鮮事,江以為自己在美國的費城背過兩句獨立宣言就會被洋人刮目相看,在美國外交史書上記下一筆: 小子很開化,懂兩句英文。差也! 美國的司法是西方社會最完備的司法,任何案例都將成為日後類似案例的參照,所以這樁官司一吃上,江先生就實實在在於美國的法典中備案了。而作為在任「元首」被審判,這可是史無前例的。所以鐵訂的釘子,江先生會作為美國司法系統該類案件之首例而永遠兜著走了。也正因為如此,法官們誰也不敢含糊。因為每個人的態度,所講的每一句話都將記錄在案,作為日後的參照。誰都怕留下這種死後都脫不了干係的名聲。而能作這種"頭一樁"案子的審理人誰都想青史留美名啊。
你說江先生咋辦,有再多的銀子使不上,再多的二奶也陪不上啊。再有就是像這種大案因為是律法史上的參照,所以大凡當事人會成為一個特定的名詞。這真是江先生夢寐以求的。可惜是壞名詞。比如"麥加錫主義",就是以50年代國會參議員麥加錫命名,它代表「迫害正義人士、法西斯、冤案」。那麼這個犯有「反人類罪、酷刑罪、來絕群體罪」的江先生會成為一個什麼專詞呢?不用多想,代表「邪惡、迫害、暴力、嫉妒、賣弄、卑鄙、權欲、出賣、奢侈、褻瀆......等
等等等」,集古今中外、人間、地獄之一切醜惡於一身的一個代名詞了. 一定是一個比「潘多拉盒子」這個詞還「酷」。
其實著名的聖經《啟示錄》裡早已預言了江先生是誰,下場如何。但是江先生對美國法典的貢獻也真說明歷史進步了,對這個殺人民不手軟的為所欲為的獨裁惡棍,何止是當頭棒喝? 這還只是個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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