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面積和中國差不多。從國土形狀來說,美國是一個海螃蟹形狀的"橫大"的國家,東西兩頭是太平洋和大西洋。所以,從一個大洋走到另一個大洋的距離就特別遠。老太太就選擇了這樣一條遙遠的路線,從太平洋邊的加利福尼亞州,向大西洋邊的首都華盛頓進發,作為她步行呼籲"改革競選經費"的宣傳路線,兩地距離5100公里。
桃莉斯老太太呼籲什麼改革呢?她呼籲大家重視美國大選競選經費水漲船高,她要求國會立法禁止競選過程中的"軟錢"。
美國建國初期幾乎談不上什麼競選經費。初建的美國很窮,與歐洲相比,參加競選者相當平民化,他們發表演說的設備條件也非常簡陋。當然,總有些人來幫忙的,一陣忙乎之後,競選人總會自己掏錢買一點啤酒、糖漿水之類的,回報一下大家。回顧這樣的歲月,人們當然可以頌揚那時政治的清廉,但是卻必須看到,在那種條件下,競選者的政治主張也難以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其間接結果就是影響了選舉本身的質量。假如連一個候選人的政治主張都無法清楚地瞭解,你又怎麼投出一張有意義的選票呢?
所以,隨著時代的發展,競選者一定要走出去旅行,巡迴演說,要上電台電視臺,要接觸選民,這是必然的。而這一切都需要錢。這就是現代意義的募集競選經費。
也許我們可以說,美國的競選者為什麼不利用國家的報紙廣播電視臺等宣傳媒體,宣揚自己的競選綱領呢?這樣不就可以節省開支了嗎?問題是,美國沒有這樣的由國家政府機構控制的媒體。為保證政府不操縱新聞,不支配宣傳,美國禁止政府機構干預媒體。而政府機構更不能支持某一個特定的競選者,這可是違法的。就連走進政府機構的辦公室,向裡面的私人募集競選經費,都是違法的,美國人認為,這是競選擺脫被強權操縱的前提。而所有的電台電視臺都是私營的,競選者必須出錢買他們的播出時間。
所以,只能募捐了。兩百多年發展下來,競選經費很自然地在上升。根據這樣的情況,美國國會開始通過一系列與限定競選經費有關的法律條文,建立"聯邦選舉委員會"實行監督,逐年修補漏洞。例如規定在競選中,個人捐給候選人不得超過1000美元,捐給政黨不得超過5000美元。
可還有一個漏洞,就是現在的美國法律,對於公司捐給政黨的普通捐款,也就是不能用於競選的捐款,即所謂的"軟錢",是沒有捐款上限限制的。而競選用款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組合開支,所以,各政黨都會想盡辦法把一些實際用於競選的開支,在"軟錢"裡報銷。這樣,"軟錢"的存在就成為控制競選經費的一個"漏洞"。
90歲的桃莉斯老太太,家住新罕布郡的都柏林。多年來,她和另外18個女士一起組成一個小小的社團。她們每週聚會一次,縱論天下大事。大選逼近,她們談起了"軟錢"在競選中的負面作用,認為"軟錢"的增長隱含著大財團影響選舉的危險。然而,老太太們人微言輕,如何把自己的改革意見表達出來傳遞出去呢?桃莉斯老太太說,咱來一個"獨自步行橫穿美國"的行動吧,以提醒美國人向國會施加壓力,修補法律漏洞。桃老太的家人因為她擔心曾表示反對,18位女士卻一致叫好。就這樣,桃老太出發了。
桃老太1999年1月開始從西海岸加州出發,她每天走16公里左右,方向是華盛頓。彎腰駝背的她穿一件醒目的背心,扛著一面小旗,沿公路步行。桃老太的"步行式政治表達"通過電視和網際網路傳開,她也成了名人。過往的汽車,都會鳴響喇叭,向她招手致意。在她經過城鎮和鄉村時,她就發表演講宣揚自己的改革主張,也向許多政界人士表達自己的意見。民眾很支持她的方式,常常有人陪著老太太走一段。就這樣,歷時一年多,跨越12個州,還曾因在穿越沙漠時脫水住了幾天醫院。最後她終於成功地步行來到東海岸的首都華盛頓。
當她到達目的地的時候,所有歡迎她的記者和人群,都為90高齡的老太太頑強堅持自己的政治表達而感動,她笑著對大家說,我可是個老太婆了,假如我過幾分鐘就倒下去死掉,大概誰也不會覺得奇怪。不過,她可是精精神神地走進了國會大廈,在那裡,她對國會議員們說:"你們怎麼敢以為老百姓就不關心政治?"
一個法官在自己的辦公室裡和她談話時說:"我們的許多法律,就是由像您這樣堅持不懈地努力著的普通人促成的。"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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