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班21名女生19人遭猥褻強姦 13家長聯名告學校

中國青年報報導:吉林省通化市一小學教師栗鋒,在1999年至2002年間,利用其擔任班主任的便利,在學校教室、水房及自家居所,多次猥褻、強姦班上19名未滿14週歲的女生,其中9名學生被強姦。

  3月14日,26歲的栗鋒被一審法院依法判處死刑。同時,栗鋒的父親、身為區人大代表的栗福臣,也因窩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3月19日,13名受害學生的母親,一起向法院立案庭遞交了民事訴狀,要求栗鋒所在學校以合理方式賠禮道歉,並賠償每位受害人精神損失費10萬元,總計130萬元人民幣。


  全班僅有兩名女生倖免


  若非受害學生家長曲丹首先到公安機關報案,栗鋒大概還會過著他的自在日子。


  1998年8月,剛邁出幼兒師範學校的栗鋒,進入通化市某小學,並當上了二年級某班的班主任。曲丹的女兒就在這個班。


  2002年7月,該班學生畢業,栗鋒接任五年級某班數學教師。同年8月末,幾位五年級女生的家長就找到學校,反映栗鋒對他們的孩子進行性騷擾。


  聞聽此事,曲丹心頭一凜:女兒自從栗峰教她們班級後,精神總是反常,害怕見到栗峰,有時身上帶傷。在母親的再三詢問下,女兒哭訴了她在小學期間曾被栗鋒強姦的事實,並告訴母親,班上大多數女生都未能免於栗峰的毒手。


  曲丹夫婦如遭五雷轟頂,立即報案,同時與其他家長聯繫。一時間,就像推倒了第一張多米諾骨牌,很快有十多名家長發現女兒受辱,並隨即到公安機關報案。


  實際上,栗鋒所帶的這個級班,共有女生21名,從二年級到五年級期間,其中19名女生遭到多次姦淫或猥褻。而另兩名之所以倖免,據說因其家長分別是校內老師與校外輔導員。


  就在驚悉真相的家長們憤怒不已時,栗鋒之父,身為區人大代表的栗福臣卻在得知消息後,拿出4000元錢,幫助兒子逃往遼寧,躲避公安機關的緝捕。


  受辱女生為何選擇了沉默


  據公安機關查明,栗鋒最常用的犯罪手段,是以補課為名,將個別女生留在學校,進行猥褻或姦淫。即使在學生上課期間,他也能經常把某個女生單獨叫到水房去,進行摟抱、親吻、撫摸,或強行扒女生的衣服,進行獸慾發泄。當學生上室外課時,他則乾脆把女生叫到教室裡,進行猥褻或強姦。而在他本人的課堂上,或者在學生考試時,他也敢公然對後排的女生動手動腳,把手插進女生的褲子裡。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受辱女生在長達4年的時間裏,竟個個當了「沉默的羔羊」。她們之所以選擇默默忍受,是因為誰稍有不從,或對外聲張,就會招致栗鋒的暴打。除拳打腳踢之外,教鞭、課本、格尺、拖布桿,都可以成為栗鋒的暴力工具。此外,栗鋒還對學生聲稱:「誰走露消息,就殺死誰。」


  由於年齡太小,孩子們懾於班主任老師的淫威,緊緊閉上了嘴巴。栗峰的醜行,實際上已經成為班上公開的秘密。守著這個秘密,全班女生過完了恐怖的小學生活。


  家長悔恨:與孩子溝通不夠


  握著孩子們的醫學檢測報告,受害學生家長痛悔不已:雖然她們早已發現了孩子的種種反常,但出於對老師的高度信任,誰也沒想到問題出在老師身上。


  不少女生在栗鋒接手班級後,學習成績大幅下降。還有很多女生帶傷回家,家長一問,就稱是自己不小心磕的。孩子也變得鬱鬱寡歡,見人就躲,回家就一人關在屋裡不出來。而且,大多數女生不願意去學校,總千方百計找藉口不去上學。


  這些本都令人懷疑,但家長們說,栗鋒經常為孩子無償補課到晚上六七點鐘,而且常來家訪,舉止言談很有禮貌,看上去笑容可掬,說的又都是如何提高孩子成績的話題,給人印象「挺勤快、挺負責任」,隱蔽性特別強。


  「每次提起栗鋒老師,孩子都罵,他來家訪時,孩子就躲進廁所不出來。為此,我們還打罵過孩子,認為孩子不懂事。現在想來,真是後悔!是我們和孩子溝通不夠,觀察不細,才讓孩子受了雙重委屈!」不少家長哭著說。


  記者瞭解到,很多女生畢業後,把畢業照上的栗鋒像摳下來燒掉了。但是,在她們心中,要抹掉栗鋒的陰影,能像毀掉一張照片那樣容易嗎?


  學校怎能渾然不覺


  看著孩子們呆滯的眼神,受害學生家長的心在滴血:栗鋒已於近日被判處死刑,但栗鋒98%的犯罪行為發生在校內,長達4年的時間裏,學校竟然沒有採取任何措施?!


  一位家長告訴記者,她曾找過校長姜文艷,反映栗鋒打孩子及補課的事---「我向姜校長說,小學負擔沒那麼重,國家又要求給學生減負,用不著放學後補課。我當時特別提醒姜校長:孩子剛發育,栗鋒正年輕,補課到那麼晚,要出了什麼事情怎麼辦?結果,姜校長卻指責我是『家庭婦女,愚昧!』還說,栗鋒打學生,是恨鐵不成鋼!」


  家長們還反映,三年級時,有個女生因不堪忍受栗鋒的暴行,轉到其他學校去了,如果學校負責任,起碼那時就應有所察覺。


  家長們認為,正是學校的漠視,甚至縱容,給栗鋒提供了犯罪空間。


  13名家長聯名告學校


  「學校沒有履行對學生的保護責任。栗鋒多次在其他老師上課期間,以找學生談話為由,將學生叫到水房進行犯罪。上課期間,學校怎麼能允許教師隨意從課堂裡往外找人呢?」免費為受害學生家長打官司的律師陳維國說。「另外,有的學生把栗鋒的強姦行為,說成是『栗鋒向我的小便裡撒尿』。或者明知栗鋒是犯罪,也不敢說出真相。這也同時暴露出學校在學生性衛生知識教育、法制教育方面的缺失。」


  3月19日,13名受害學生的母親,向法院遞交了控告學校的民事訴狀。家長們認為,學校作為應該承擔保護未成年學生的義務教育機構,未及時履行法定義務,致使孩子們受到傷害,學校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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