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夏天河北省邯鄲市成安縣道東堡鄉大堤西村農民到肥鄉縣打工。一日有記者來拍新聞片。問幾位裝車工:「誰幫拍片,說法輪功不好,冒充煉功人,戴手銬給30元,不願戴手銬的20元。」有幾個工人為了掙錢,就配合了電視臺記者。有幾個工人卻說:「咱不能昧良心掙錢,給錢也不誣陷人家法輪功。」
在此想問一下,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是什麼?難道為了獎金和討好上級就能出賣自己的良心嗎?這樣的新聞不是顛倒黑白嗎?大陸有多少大法學員被折磨致死、致殘、被逼得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流離失所、非法判刑、勞教、拘留、巨額罰款。這些大量的事實新聞為什麼從不報導?新聞造假,中華民族的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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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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