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乘坐的是南京西站到廣州站的硬座火車,火車從南京到廣州途徑江蘇,上海,浙江,江西,湖南,廣東這五省一市,歷時三十幾個小時。從始發站南京到我們上車的江蘇丹陽站大概是第三站,我們上車時已經是2月12日深夜一點十五分。
由於我們兩個大人帶著兩個孩子和行李,根本擠不過別人,乾脆放棄了搶先上車的想法。當我們上了火車時,已經擁擠得走不進車廂了。往車廂裡看去,只見行李架上堆滿了行李,車廂的過道上也站滿了人。我們無法往裡擠,只好在車廂門口停下,將旅行箱橫放在過道上當凳子,我和太太一人抱一個小孩座在上面。過道大概六十公分寬,我的行李箱大概二十幾公分寬,我側身坐在行李箱上加上我彎曲的膝蓋,幾乎將過道封閉,所以每當有人經過時我們必須起身讓道。我背靠的是車廂乘務員休息室的牆壁,面對的正好是車廂熱水間。
坐定後我才發現,熱水間的入口處地下也坐著一個人。熱水間的入口處大約一米寬,從入口到熱水爐的水龍頭有五十公分左右的距離,他曲身坐在行李上,伏在膝蓋上睡覺。他坐睡在那裡,已經完全將熱水間的入口堵死,取水的人無法進去。人們取熱水時,都是身子站在車廂過道上,雙手越過他的後腦,一手拿住茶杯或速食麵,一手開關水龍頭。
每次有人來取熱水時我都為他捏一把汗,生怕火車的顛簸使熱水灑出來燙著他,但是他好像對此毫不擔心。天亮後,偶爾他也抬起頭向外面看看,但並不與周圍的人說話,也不起來活動,然後又像冬眠一樣繼續坐在那裡睡覺。在他不睡的時候,他抬起頭來就擋住了水龍頭,這時如果有人來取熱水,他就全身盡量坐成九十度,將後背和頭緊貼在車廂壁上,使一杯杯的熱水從他的鼻子前面通過。
有的時候他也坐在那裡主動替來人打水,這樣被燙的危險性要少許多。由於車廂裡的洗臉處和堆放垃圾處都站滿了人,所以許多吃過的方便麵空碗,紙袋等都被隨手扔在了熱水間裡。熱水間裡很快聚起了不少這樣的垃圾,但是他還是坐在那裡。我想他是擔心一旦離開了,連一個坐的地方也找不到吧。他就那樣一直坐到了終點站。
車到蘇州,車廂裡起了激烈的爭吵。當時車廂裡已經嚴重超載,但是有些上車的旅客手持對號入座的票,要求已經坐在座位上的旅客讓開。有的好說話的旅客讓,有的堅決不讓。不讓的理由是,「我們都是出同樣的錢買票,憑什麼我該站著,你該坐?」
「我的票上面寫著座位號,這個座位當然是我的。」
「我的票上寫著無座,意思是無固定座位,換句話說,任何位置我都可以坐。我也不是一定要坐這個位置,你替我隨便另外找一個位置,我就把這個位置讓給你。」
乘務員知道這樣的爭論無法調節,也不去過問,只遠遠地高喊一聲,「要讓啊!」
由於雙方都不讓步,多餘的人無處坐,有幾個就坐到了座位扶手上。幾個小時之後大概雙方都爭吵累了,才慢慢平息下來。
我忍不住找乘務員,詢問有沒有臥鋪票。回答說臥鋪票沒有,但是如果出錢可以買到硬座的座位。如果不是抱著孩子,我一定要去探查個水落石出,看看出多少錢可以買到怎樣的座位。這不是鐵路人員非法斂財嗎?每個持票人本來就該有座位,為什麼還必須再出一次錢才可以有座位呢?
正在這時,車廂裡出現了賣小塑料凳子的,五毛錢一個的凳子賣五元錢一個。買的人很多,我明知他在牟取暴利,也沒有辦法地買了兩個。因為長時間坐在行李箱上的滋味實在不好受,行李箱的側面是不平的,況且身上還壓著一個幾十斤重的孩子。於是許多的小凳子將車廂所有的空隙全部佔滿。每當有人要上廁所或打熱水從車廂裡經過時,都會引起人群的騷動,有些人站起來讓人通過後坐不下去了--剛讓出來的空隙已經被周圍的人侵佔!這時他只好手拿凳子一直站著,到下一次人群騷動時再強佔地盤。對於那些想上廁所的人,在車廂裡通過的難度不亞於過雪山草地,一隻腳提起來,得好幾秒鐘之後才能找到踩下去的地方,嘴上還必須不停地喊「對不起,請讓一下。」
當然也有許多人是寧願站著也不買的,也有的就乾脆坐在自己的行李上面。我注意到離我們不遠的車廂裡有一對青年戀人,他們是從南京站就站起,一直站了十一個小時左右,終於在有旅客下車後搶到了一個座位。於是這一對戀人可以合坐一個座位--女青年坐在男青年身上。但是這對戀人並沒有像通常情況下那麼甜蜜,那麼安穩,他倆不停地換過來倒過去,有時甚至寧願站著,也不願享受那份甜蜜。因為連續二十幾個小時將一個大活人壓在身上,絕對不是一件幸福的事。直到廣州,這對戀人也沒有能夠實現一人一個座位的理想。
車子開出不久就聽到了車上的廣播「本車已經嚴重超載,我們已經打電報給前方車站停止出售車票,請大家克服,謝謝合作!」但是一直到終點站,車上也沒有絲毫超載減少的情況出現,每次火車一停,依然有成群的旅客往裡擁擠,就連車廂與車廂的連接處都站滿了旅客。無法下車的旅客只好從窗子裡將行李送出去。
現在已經實現了售票聯網和提前預售,一趟客車有多少座位,售票處完全知道,通過電腦管理實現定位售票是輕而易舉的事。為什麼鐵路在已經漲了票價的前提下,還要通過嚴重超載來賺錢呢?難道為了多賺錢就可以置乘客的利益於不顧?置乘客的安全於不顧嗎?
在我這個車廂有一群人,數量是二十三個,他們買到的是從南京到蘇州的車票。但是到了蘇州他們並沒有下車,在辦理了補票手續後一直坐到了廣州。我不知道這些補票的錢是否能上交國庫,但在車廂已經嚴重超載的情況下還繼續讓他們乘坐下去,是不是等於把一個商品賣了兩次?
汽車超載屬於違規駕駛,難道火車嚴重超載就不算違規駕駛嗎?為什麼就沒有人出面管一管呢?如果房產公司有一套市值一百萬的房子,由於買的人多,就公開漲價到一百二十萬元出售,結果卻把這一套房子賣給了兩個人,得到了二百四十萬,你說他有沒有侵害消費者的權益?這與鐵路出售漲價百分之二十的票價,卻只提供百分之五十的服務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呢?
當我們終於在14日凌晨五點半到達廣州站的時候,我發現有一位旅客將他的小木凳子裝進了行李包。我不知道,這樣擁擠的列車他已經乘坐了多少年?
每年都有「3.15」,為什麼從來也沒有對這一侵害消費者人數最多時間最長的侵權事件進行處理呢?是不知道,還是因為這些受害者是社會最弱勢的群體?我們有錢購買世界上最昂貴的磁懸浮列車來做試驗性運行,為什麼不拿出錢來改善中國弱勢人群乘坐得起的長途列車客車服務狀況呢?
以上的情形是不是中國鐵路跨省長途客車的縮影?大家比我更加清楚。什麼時候,打工者們才可以在春運的長途列車上擁有一個安全舒適的座位?還有多少打工者就連這樣的火車也坐不上而無法回家過年?中國鐵路,你不感到羞愧嗎?
2003/3/5草稿,2003/3/11修訂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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